像每位阅读此书的读者一样,从其第一句话开始,我们就被一股凝练的荒诞感所吸引。
“今天,妈妈走了。又或者是昨天,我也不清楚”。
一面是亲昵的口语化表达的“妈妈”,是一种内心的全然外化,另一面是“我不清楚,她哪天走了”,以一种轻描淡写的“今天又或者是明天”的自我猜测完成了对母殁的回应。
在小说一开始,主人公内心最自我的部分就赤裸裸的暴露在每位读者的面前,这些读者,正是那些受到不同程度约定俗成的道德伦理观念熏陶的人。就像是小说中出现的大多数人一样,我们除了是读者,我们还是小说中主要矛盾的一方当事人的“既成”拥护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俯瞰一切情感是“我们”的精神原乡,因而,我们以大部分人的身份“不可避免的”成为了书中一众人的同乡。相反,有且仅有默尔索一人,成为一个奇怪的人,一个冷漠的人,或者说,根本就是一个对立于我们的异乡异客。
异客
默尔索对浪漫巴黎的印象是,“那里满脏的,到处都是鸽子和阴暗的庭院,而且人的肤色很苍白”。
默尔索对于雷蒙提出代为写信羞辱情妇的要求,没有多想就全然应允,而对方是个名声并不佳的拉皮条或者吃软饭的。而且在后来雷蒙打了情妇之后,他也答应了其作证的要求。
默尔索对待母亲的表现是送母亲到养老院,母亲去世后不愿意看遗容,不掉眼泪,不知母亲的年龄,守灵时抽烟,睡觉,喝牛奶咖啡,母亲下葬后第二天到海边戏水,与玛莉发展了新的男女关系,并在电影院看着喜剧……
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看过之后都会义愤填膺吧?一个奇怪的人,是最轻微的臧否;一个反社会的人,则最有可能是接受传统伦理学与现代生物学的读者所能给出的评价了。当一个披着冷漠外衣并不假修饰自己内心的危险分子杀了一个人,法律会给出一个怎样的评价?而我们的社会又会有一个怎样的期待?很显然,作为道德下限的法律会以一个更加残忍的方式完成多数人暴政的最后一击:消灭肉体。
我们人类生来就对那些异己分子充满了敌视与不信任,所以人类历史上有种族歧视,有国家战争,还有强权与恐怖主义。我们容不得“一小撮人”,所以客死他乡便成为异乡人的最好归宿。那么,当我们以大多数人的共同理想信仰之名处死异客,我们是否有那么一秒的怀疑?怀疑我们的共同精神原乡,怀疑我们假共同体之名的杀戮,怀疑精神原乡与我们本心的距离……
异乡
是什么时候开始,哭,成为一种对亲人逝去必备的形式?
哭,就是对逝者的缅怀与不舍;不哭,就是对逝者的不敬与羞辱。所以,不论是自己哭还是花钱请人哭,不论是真心哭还是虚情假意哭,只要你哭,你就得到了世人的肯定。我们都太会演戏,太世故,太精于人事了,眼泪以其观赏性的形式终于喧宾夺主,成为评判我们忠孝的标准。我们也太健忘,太无知,太自以为是了,《至乐》中庄子妻死后的“方箕踞鼓盆而歌”站在远处抽打着我们的虚伪。
加缪笔下的默尔索不就是庄子逍遥的法国版本?我们只看到了默尔索的种种不合常理的行为,我们却不能真正走进他的内心窥探他的真实想法。我们不曾看到他嘴里提到母亲时不自禁的唤作“妈妈”,我们也不曾从她对玛莉的需要中体会到他的从心,我们更不曾明白他在临死前理解妈妈拥有“女朋友”的心态,至始至终,他所表现的荒谬与不切实际都为他烙上了不同于你我的异乡身份。而到底什么是他的精神原乡?换句话说,到底哪里才是我们眼中属于他的异乡?
加缪用他的哲学为本书作了最好的注解——无意义的存在,即荒谬。
回顾加缪在哲学谱系中的位置,“认识论中聚焦存在主义”是对他一生哲学简单粗暴的概括。他认为,“因为我们有意识,所以我们感觉生活有意义;但是我们知道宇宙作为一个整体,不具有任何意义;因而我们的生活是一种矛盾;所以想要更好的生活,我们需要战胜这些矛盾;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全面无意义的存在来做到;最终的结论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生活将会更好。”然而这并不是终点,唯有认识到生活无意义和荒谬的事实并接受它,我们的生活才变成一个不断反抗无意义的宇宙的过程,才有自由的生活。
默尔索便是加缪哲学思想具像化后最为显著的表现,但可惜的是,异客的异乡是个孤独的存在,更多的人更愿意闭着眼睛拥抱他人以取暖。这也是得到人之自由的默尔索反过来被伦常绑住手脚的众人消灭肉体的原因所在。然而,这并不是悲剧,因为尚还有一丝领悟与触动的茫茫大众中的你,极有可能成为下一个,下下一个逃离原乡,奔赴异乡的异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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