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 第四章 高贤重
红林悟道《韩非子-诡使》上一章韩非子为我们揭示了社会“一治一乱”的原因内核,就是“夫上之所贵与其所以为治相反也。”君主自己所推崇的政策与本有的治国原则相违背。我们说圣人治道三法“利”、“威”、“名”,这是治国的规律与原则,在此三法基础上设计制定相关政策,通过政策的实施来达到“三法”应有的效果,如果达不到,使国家陷入混乱,说明政策是错误的,君主“所贵”与治国原则相违。
在春秋战国时期,纵观百家理念,法家的依法治国是实用主义,或是以现实为基础的现代实用主义,以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为目的。既然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就要首先研究现实社会,韩非子认为现今社会“利”、“威”、“名”这三法是存在的,最起码形式上来说是有的,国家有法律,社会分配体系与制度有,推行政令的威权有,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有,可为什么没有达到“三法”所应有的社会效果呢?
在韩非子看来,是因为政策有问题,或者说是政策和制度违背了“三法”原则,以“三法”为核心的“宪法”成为了摆设,束之高阁。“三法”有,但已落满灰尘。政策与国治原则相违的具体表现,韩非子从最基层说起,就是行政人员存私不照章办事,侵民百姓不服从政令,损民百姓不再感恩君主。存私欲、侵民利、损民生,这显然与“三法”应有效果大相径庭。
面对现实,我们不仅要问,为什么会出现“上之所贵与其所以为治相反”呢,必是相关的理念出了问题,问题的根源还在于对圣人治道三法的理解与应用上。“三法”以民为基,利禄所施是为赢得民心,威权所推是利民政令,名位所设是为国治民和。
那么现今的国家政策为什么会出现相反的情况呢?韩非子认为问题出在社会价值观上,君主混淆价值概念,是非颠倒,黑白不分。今天我们将一一分解。韩非子所列第一条为:夫立名号,所以为尊也;今有贱名轻实者,世谓“高”。意思是:设立名位称号,本是用来表示尊贵的,而现在有人轻视名位和实权,世俗却称赞他们高尚。
韩非子先从社会基础的“立名号”说起,本来国家设立名位称号是用来奖赏有功之人,让这些有功之人成为社会尊崇的对象,也是国家意志与精神的标榜,是社会价值观的具体载体与体现,是树立社会正气与国家正统思想的最好方法。但,现在有人轻视国家名位,看不起国家荣誉,而问题更在于社会上把这种思想与行为称赞为“高尚”,成为一种社会思潮与价值观。这种思潮的实质是反社会反国家,是数典忘祖。这很危险,这是对国家精神与民族文化的背叛。
韩非子所列第二条为:设爵位,所以为贱贵基也;而简上不求见者,谓之“贤”。意思是:设立爵位等级,本是用来作为区别贵贱的基本标准,但是对君主傲慢而不愿求见的人,世俗却称赞他们贤明。这里的“贱贵”不是贬义,而是指一种有等级的社会事物分类。爵位本是一种对国家对社会有贡献者的社会地位的体现,是一种国家荣誉。但现在,人们不再看重,对于君主的召见也表现出傲慢不愿去见,更为严重的是社会上人们将这种行为认定为“贤明”。这很危险,显然这是对君主和朝廷的对抗与藐视,君威已经在社会中丧失,或者这些人根本就无视君威。
韩非子所列第三条为:威利,所以行令也;而无利轻威者,�世谓之“重”。意思是:威权是用来推行政令的,而对于那些无视利禄和轻视权威的人,世俗却称赞他们庄重。我们说君主是社会财富与国家资源的唯一拥有者与分配者,那些无视得禄的人和轻视权威的人那来的生活物质,必是“私学”组织提供的。“无利轻威者”必是参加了社会非正式组织或是非法组织,并获得了生活物质,才有底气“无得轻威”。这是对君主赏罚权柄的挑战,是对社会分配体系与制度的威胁。
【夫立名号,所以为尊也;今有贱名轻实者,世谓“高”。设爵位,所以为贱贵基也;而简上不求见者,谓之“贤”。威利,所以行令也;而无利轻威者,�世谓之“重”。】
社会上没有正确价值观的人,其实只是对现有社会的否定。而君主将这种歪曲的价值观作为施政的依据,结果自然是国乱,因为没有治理的基础。一团乱麻,无头可理。从这一章在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国家的核心价值观与民族文化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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