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在学习薛兆丰老师的经济学课程中,我对权利的认识有了些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为什么会对经济学感兴趣,这还是得缘于读了薛老师的《经济学通识》这本书。原本以为经济学知识是由大量数字为基础构成,而我对于数字计算之类的事情是犯怵的,因为对数字有犯晕症,所以也吃了不少这上面的亏,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与本文无关。可是在看过这本书以后发现不是我想像的那样。这让我体会到有些事不能只凭自己主观意像去判断,那样只会让自己陷入窄视思维的陷阱,应该先行动起来有了对某些事物足够的认识才可以有一个客观的评判,这样也可以离真相更近一步。
在书的封面上作者就告诉读者“改造世界,非经济学所善长,改造世界观,却是经济学的强项”。顺便说一下这本书只授权在得到栏目内独家出售,最近薛老师又出了一本新书,是一本升级版。内容比这一本更精彩,而且推出的形式也让人意想不到,竟然把新书推广放到了一个菜市场里面。这就是在用事实告诉我们,经济学知识就像菜市场上的商品一样,不像我们想像的只有在学术理论里能看到,经济规律就是普遍存在于我们的身边,任何事情都可以用经济学知识来解释,当我看到这些的时候就好像是看到了潘多拉魔盒的感觉。
我们普通人应该学习一些经济学知识,来理解现在市场中发生的变化,不至于使自己成在这方面一无所知,可能是自己的机会来到时可以很好的把握。看清时势变化,让自己成长为一个有用的人,而不是只会在旁边看热闹或是人云亦云的瞎起哄。
在现实社会中发生的哪些现象,都是可以用经济学知识来加以解释。比如说春运期间买票难问题是怎么造成的,用什么方法解决更合理,医院里为什么有那么多医托,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道路该不该收取拥堵费,开价格听证会可以解决民用品涨价问题吗,黄牛党是谁造成的,推动反垄断法实行到底帮助了谁,牛吃麦子该不该赔等等许多的问题都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找到答案的同时,还可以从中得到一个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
作者曾经被邀请参加关于对春运问题的探讨,说出了他的观点,受到了当时许多人的笔诛口伐。事实是会证明一切的,现在看来作者当初的很多观点是正确的,有些理论可能我们感情上不能接受,可是解决问题能用感情的吗?只有双方站在解决问题的同一条水平线上,才可以有继续谈论下去的必要,否则就是一个各抒已见的争论。
学习了经济学课程以后才发现,经济学领域的牛人都是致力于发现社会规律,并用丰富的知识组成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人们把那些看见与看不见的市场规律清晰的用理论知识展现出来。人们通过阅读此类书籍,对看到的一些现象不至于再用简单的个人好恶去评判,而是可以用有据可查的理论去认识那些问题形成的原因,让人们能更加理智的去看问题。
知道了经济学知识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各个角落之后,我生出了一种只缘深在此山中,无缘对面不相识的感觉。学习知识固然重要,要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才更有意义。这些天在思考能力与权利的关系,对于这两者的关系可能会一目了然,简单的说能力是权利的基础,权利是能力的保障。
如果没有权利的构成,那么能力又会给人们带来多大的收益呢。我想这里面的关系如果能够思考清楚,就可以进一步认识到人们为什么要先具备一定的能力。也许自己理解的还不是很充分,但是还是想尝试着去对这一问题去思考下去,如果能分析的清楚,这些思考过程不就是对自己学习的回顾与复盘吗。
现在想的应该是一个基础逻辑,如果把它们形成的关系给分析出来,就会发现与我们的生活联系的有多么密切。根据常识性的东西会认为个人能力是获取权利的一般认识,容易把能力与权利的关系相混淆。其实它们是由一个大的体系为依托,也就是在一个权利体系的维护下,才可以保证人们的能力在得到充分释放时获得某些权利。其中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逐渐改变的竞争规则,是促使人们去为获得更多可以在竞争规则中胜出能力的动力,因为有了更多权利为保障,人们对能力的追逐更是日新月异。
能力在最初的时候可以看作是权利的象征,在过去的社会里,人们依靠自己的个人能力来获去利益上的便利,这在最初的社会形成阶段是主要获取权利的一种方式。在当时的环境中谁的能力强,就可以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在那个地领上他就是主人,可以拥有无上的权利。
在社会发展的变革中,新的秩序逐渐代替了旧的秩序,那些占山为王的形式逐渐被人们所摒弃,因为在那个环境中,权利建立的基础不牢固,所以维护个人的能力也得不到更有效的保证,这不是人们愿意看到的。在那种旧的秩序下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人们能力的拓展,而人们的创造力却是丰富的又是多样性的。
人们都需要有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赋予人们权利是保护人们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产物,这是人们从不断的竞争中得出来的结果,也是从错误中总结出来的一个结果。在英文中right有权利与正确的意思,这两个是同一个词,正确来自于错误,权利的生成也是从错误中衍生出来的。
在动物的世界中,权利体现在动物的体格、锋利的爪子与坚锐的牙齿,大型动物因具备这些能力,它就处在食物链的顶端,这些动物因而享有独特的权利。狮子捕获食物的能力,在捕获到一个猎物时狮子就拥有这个食物的权利,其他动物这时也承认狮子的这个权利。
如果狮子吃饱了离开了它捕获的这个食物,它就不再享有这个食物的权利,别的动物不会因为这个食物是狮子捕获的而放弃对它的追逐,它们看到狮子离开了就会过来享用这个食物。动物们不会担心食用狮子的食物而受到惩罚,也不会有其他动物看到这种情景来指责它们,也没有其他动物来帮助狮子来看护这个食物,因为动物不知道有权利这个概念。
在人类社会的进化中这些就发生了变化,人们为了自己的权利而展开竞争,在拥有了自己财物的时候,就需要有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不仅如此,人们还期望拥有更多保护自己的权利,诸如自由的权利,产权的权利,投票的权利等等一系列的需求。各项法律法规就是为了保护人们的各项权利而制定出来的,另一方面也满足了人们的需求。这些权利的认定是人类社会进化得来的,在经过了多少次对错误的认识,最终认识到权利的重要性。
从能力与权利的关系可以得出,权利既是可以保护能力的有效工具,也是可以遏制能力的有效工具。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能力有时候是会给人造成危害的,比如说那些只顾个人私利而不顾大众的能力。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的能力很大,可是他的能力是对周围的人造成了威害,那么这样的能力越大就会威害越大,那么他的权利就会被剥夺,可能还会因此失去权利,权利既保护有能力的也保护无能力的。
简单的来说只有社会更加稳定,人们的权利才更有可能得到有效保证,才可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能力的提升上面。现实生活中,一个人能力越强可能他获得权利就越多,前提是为社会创造的价值是正向的,这样他就会被赋予更多的权利。
能力与权利相比较,能力是有形的比较容易看到,权利则是无形的,很多人看不到它的存在。因此社会上才会出现那么多的侵权行为,他们只看到了能力带来的收益,却没有看到能力背后的付出。权利恰恰是保护那些有能力的正当权利不受侵犯,有了权利的支持,侵权者才会意识自己的行为是不正当的从而收敛自己的行为。有了权利的保护,那些有能力的就会为了获得更多的权利去付出更多的努力让自己能力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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