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希伯来——基督教文学
希伯来——基督教式的文学是西方文学的又一个源头,其特点便在于在人神性和人性的比重权衡中,神性所占的比例更大。当我们翻开《圣经》我们会发现,希伯来、基督教式的神,是一种“神化的人”而非古希腊式“人化的神”。我们更多能看到一种,人向神的过渡,人本性原欲的抑制和道德神性的高扬。
古希腊式多神制,而希伯来式的神话只有单一的一个神,即上帝。前者的多神,也可以说是一种人的非常性代称,可以说其实就是人的另一种形式——他们经常和人在一起生活,工作,有的甚至和人诞下子嗣。人和神的界限便不那么清晰。就算是主神宙斯,也不会过多去干预人世间的琐事,对于人类可以说是相当自由和放纵的——而且,宙斯可以说和人一样有七情六欲,依旧会放纵自己最本初原始的原欲。这是人性光辉在希腊式的神身上的体现。而希伯来式的上帝则不同,上帝的形象等同于是一种,从完整的人身上剥离下的,单单具备最纯粹的理性,是一种,夸大极端化的人理性的象征;相类似的,人世间的人类也是,是一种极端夸大化的人原欲的象征。它将人和上帝(神)相互对立了,上帝代表时间最大的善,而人却是时间最大的罪恶的化身。因而可以说,希腊式的神是一种以人为原型的个体存在,而希伯来式的上帝,则是一种剥离出的善,形成的一种精神概念体的存在。
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上帝是人从人性中剥离出的智慧、理智、善集中而创造的概念抽象形象,是由人所创造的,人之上的艺术形象,而作为人性光辉的人个体本身,却要匍匐在这样一个创造物的脚下。本应因人性之光辉而显得伟大的人类个体,却在自己的创造物的对比下显得渺小不堪。所以他主张,基督教式的上帝以及宗教,是种人本质的异化。当人认识到这点时,便应该认识到人才是真正能主宰自己的上帝,应当把对自己创造物的盲目崇拜回归到人自身,以这种目的下去认识人自身的本质属性。认识到——上帝属性的所谓极善,极理智或极智慧也不过是人的本质之一罢了。从这种意义上来看,上帝的形象也是具备人文属性的,上帝的属性不过也是人属性的一部分外化;人也可以通过宗教中的上帝,或者上帝的形象认识自己,当然也需要人自身打破自己的思维局限。而反之,当上帝的形象过于极端夸大化,神性的光辉压抑住人性的光辉,这种情况下的上帝形象就成为了人类形象本质的异己力量。作为宗教形象与人本性中的原欲排斥和对立以后,这种形象也就失去了人性的根基和血色,而单单成为了一个集权统治或精神钳制的概念集合,艺术文学性也就消失了。这也是人文主义文艺复兴兴起的很大一部分原因。
在希伯来式的神话中的人,和希腊式人化了的神不同,希伯来式可以说是神化了的人。上帝的力量强大而无所不在,对于世间万物全知全能,希伯来的英雄们追随上帝的概念体以及神性价值标准,而非依据希腊式的人个性的自由意志和原始原欲。他们的本领高强,来自于神性的附着和理性的制约——他们的人性和原欲和最本质的情感,往往寄居于神性化的理性之下,缺乏了人生命本初的灵光。希腊式的神话把人本身作为崇拜对象,他们颂神仅仅是因为希腊式的神灵有人的原欲;而希伯来式的神则不同,希伯来式的神话将上帝作为崇拜对象,而作为上帝(理性、神性意义上)的对立面,人(原欲意义上)是毫无意义无足轻重的。“神——理性——人”是希伯来式的三位一体结构,是一种宗教人本文化。
而这种意义下的神性、理性,本质上来说还是具备人文性的(极端异化下的上帝神性除外),因此其群体本位、牺牲意识、理性化的人文意识可以说也是具备进步意义的,一些世界主义——博爱主义的文化源头具备其积极意义的养分。因此可以说希伯来——基督教式也是后世西方文学文化内核的又一个方面(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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