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想念你走在我身边的样子

作者: 亦涯 | 来源:发表于2018-03-06 17:34 被阅读0次

    忽然被窗外的雷声惊醒,揉揉眼睛,只看见昏暗的光线穿过大雨,从窗帘缝隙中摇摇晃晃地挤进来,还没等到照在我身上,就消失在空气里。

    刚才的梦里,我在大雨里被淋得透顶,却仍焦急地寻找着什么,在混沌的雨里趔趄地跑着。醒来后,我迷迷糊糊地坐起来,低下头,让凌乱的长发随意地垂着。糟糕的一切重新占领了我的大脑,叫人心烦意乱。

    此刻我住在某个古镇的一家客栈里,已是晚上七八点左右,我独自一人,正从悲伤的梦境里挣扎出来,跳进更悲伤的现实里。

    我分手了。世界上分手的故事大多绕不开异地、备胎和劈腿。大致相同的故事也有着如出一辙的悲伤,我正沉溺其中。

    于是我逃掉了周五的选修课,独自一人跳上火车,直奔古镇。正巧赶上江南的雨季,索性在客栈里住下,想着等雨停了再去逛逛。

    迷迷糊糊地,就着雨声睡着了。醒来已是傍晚,抹了把脸,套上外衣,撑了把伞,也不顾外面的瓢泼大雨,径直走了出去。

    古镇的夜景有着独特的韵味,我撑着伞站在一座小桥上,向远处眺望。顺着我的目光,是蜿蜒的河道。远处,岸上的人家亮着灯盏,灯火在雨中和雾气交织在一起,像一团团燃烧的火焰,它们簇拥在一起,盘踞在河道上,如同火龙坠落人间,火光明灭可见。近处,只听得见雨打树叶的清脆声响,看得见黛瓦上滚落的连绵水珠,在河面上荡起层层涟漪。一艘乌篷船停靠在岸边,兀自在雨中左右飘摇。

    在桥上站了好一会儿,感觉有点凉嗖嗖的,我裹紧外套,下了桥。走了几百米,穿过一条狭长的小巷,向右一拐,看见一家小店。满墙的爬山虎占据了仅有的两扇窗户,将里面的灯光割成小片小片,斑驳却明亮。走近一瞧,门口竖着块牌子,“回家·酒吧”。

    透过窗户我往里打量着,满是雨水的玻璃只能显出好似有几张桌子,正好我在雨中也冻得手脚冰凉,没多想,就推门走了进去。

    四五张桌子围着一个小小的舞台,舞台上支着个谱架,立着个音箱,放着把话筒,还有个大叔,抱着把吉他,正独自唱着歌。屋里只有一桌客人,几个年轻人,桌上堆着啤酒和瓜子,闹着笑着。

    看到我进来,大叔停下歌声,对着话筒说到:“啤酒在墙边,自己拿就行。”我转头望了望墙边,果真堆着好多箱啤酒,就顺手拿了一瓶,找了张离那桌客人远些的桌子坐了下来。

    大叔的歌声重新响起,是一首我没听过的民谣。他虽轻轻地拨弦,琴声却因歌声而显得厚重,是岁月赋予他的独特的沧桑感。仰头喝酒的时候我打量着他。长长的马尾绑在脖颈处,头顶的一束光打下来,他有丝丝缕缕的白发在闪着光。大叔的长相颇具有异域风情,高挺的鼻梁在他望向琴柄时在侧脸上投下一大片阴影,额头饱满,立体的下颚骨,棱角分明的嘴唇,虽说有深深浅浅的皱纹刻在脸上,但依然掩盖不住那一股英气。深深的眼窝里藏着双好看的眼睛,宽宽的双眼皮,靠得很近的眼角,狭长的眼缝,浓密的睫毛,抬眼望向远处时总有种意味悠长的悲伤。

    “你知道离这里最远的地方是哪里吗?”一首歌的间隙,大叔突然问我。

    “新疆。”我想都没想,就张口说到。

    “你是新疆人?”大叔的声音里略显惊奇。

    “对。”我回答到,“我在上海读书。”

    “咱们是老乡,那,我给你唱首新疆的歌吧。”大叔轻轻笑着说。

    “好啊。”我也笑着回应他。

    远在异乡,又恰逢我感情受挫,突然间出现的老乡让我感到格外亲切。我稍微直了直身子,听着琴声响起。

    是王洛宾的《在那遥远的地方》。

    “在那遥远的地方

    有位好姑娘

    人们走过了她的帐房

    都要回头留恋地张望

    ……”

    从大叔的歌声里,我窥见了西北大漠那熟悉的苍凉,从飞沙扬砾的大漠里走出来一位美丽的姑娘,她的衣裙飘扬着,仿佛从大叔的歌声里走出来,就站在我的面前。

    一曲歌唱罢,大叔放下了吉他,走下舞台,又从墙边拿了两瓶啤酒,坐在了我的对面。

    我们聊了聊家乡,他已有二十多年没有回去了,可是家乡的一切都历历在目,忘不掉那些美丽的风景,那些让人垂涎欲滴的美食,说不定也有一位美丽的姑娘留在他心里。

    “你为什么不回去?”可能是老乡,再加上聊得开心,我没多想,就随意问到。

    “我得留在这儿。”他说罢,低下了头。

    “这儿?这个古镇?为什么”我纳闷了。一个西北汉子,年过半百,为什么远离家乡,呆在这个闷热潮湿的小镇上。

    “对,我老婆在这儿。”

    “那你老婆呢?她不在店里吗?”

    “她二十年前去世了。白血病,治不好,怎么治都治不好。”

    说完,大叔拿起啤酒,大口大口往肚子里灌,然后重重地把酒瓶放下,用双手捂住了脸。过了好一会儿,才用手抹了抹眼睛,蒙住嘴,用眼睛悲伤地笑了笑。

    “唉,不该和你个小姑娘说这么多的。你还年轻,不应该听到这些苦事儿。”大叔看着我说到。他沉默了一会儿,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到:“对了,你一个小姑娘家,怎么一个人大晚上跑来这里?”

    “我失恋了,心里难受。”我撅噘嘴,也学着他,直接拿起啤酒瓶吹起来。

    大叔突然笑了,无奈地摇了摇头,对我说道:“果真,这世上多数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都是因了爱情。”

    “什么意思?”

    “没什么。小姑娘,失恋算什么,别丧气,只要你还有力气,就要爱下去。”

    “那你还有力气吗?”酒精起了作用,我不顾三七二十一地胡乱问着。

    “我总觉得她还在。她在我身边二十多年,我们俩青梅竹马,她凭什么说走就走,凭什么丢下我 说走就走。”大叔皱着眉头,洪水般汹涌的悲伤显然已经使他的最后一道防线决堤。“她是我们县上最漂亮的姑娘,她父母是支援边疆的知识分子,当年多少小伙都追她呢,可我和她青梅竹马,就我把她追到手了。那两根辫子,黑粗黑粗的,皮肤那白的呀,雪一样的。”

    “可是突然有一天,那雪白的皮肤就起了好多小红点,把我吓得,赶紧带她去看病,结果医生说是白血病。我哪不信呐,还问了好几遍,我说啥病?医生说白血病。我说啥病?医生说白血病。我说啥病?医生说白血病。我说啥病……”他就这么重复着这两句对话,说着说着又嗤嗤地笑起来,笑着笑着又呜呜哭起来。

    “白血病,我不信啊,我觉得肯定能治,我把生意卖了,房子卖了,车子卖了,又借了好多钱,听说上海是大城市,治得好,我就带着她到上海。那时候还是那种绿皮火车,你们这些小孩都没见过,一坐就是好几天,火车上我就抱着她,她病得难受啊,她就叫我给她唱歌,整宿整宿地唱啊,满车厢的人都听着。”

    说到这,大叔笑了,很幸福也很苦涩。

    “不到一年,钱也花光了,人也没治好。头发都掉光了,多好的头发啊,说掉就掉光了。”

    “你这头发是为了她留的吗?”我早就注意到大叔的辫子,不同于那些所谓艺术家的小辫儿,而是像女人似的长辫子,静静地垂在背后。

    “是啊,她的辫子当年就这么长,从她开始掉头发我就留着头发,她要是想摸头发了还能摸摸我的。”

    后来临终时她告诉大叔,她最喜欢听大叔唱歌,她在那边要是害怕就叫他唱歌给她听。大叔答应了。

    她最后葬在自己的家乡,这个不起眼的小镇里,于是,大叔就在这里扎了根,独自一人生活,每日每夜给后山上安睡的她唱歌。有了积蓄后,大叔买下了这间小屋,开了间酒吧,依旧每天唱歌。歌声不停,思念不断。

    “我还是很爱她。我会一直爱她。”

    大叔喝完最后一口酒,走过去抱起他的吉他,望着远方开始唱歌。

    “这次你离开了没有像以前那样说再见……你是否还记得山阴路我八楼的房间,房间里唱歌的日日夜夜……我多么想念你走在我身边的样子,想起来我的爱就不能停止……”

    我多么想念你走在我身边的样子,想起来我的爱就不能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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