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龄要求:博士 40 岁以下;硕士副高及以上人员 45 岁以下;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引进人才暂行规定》,博士 35 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副高职称人员 40 岁以下;教授、博导以及“学校需要的其他人才”45 岁以下,方可享受我校引进人才待遇。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或科研成果奖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应聘时须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逾期取消录用资格。
备注:1、学校购房补贴的 20%作为安家费,在引进人才报到时一次性发放。
2、引进人才报到时,可依据《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一次性申请补贴:博士 5 万元,硕士 3 万元。
3、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经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认定为高层次留学人才后,可享受留学人员生活津贴(2000 元/月,最长计发 5 年)。
4、引进人才入选省市及学校各类人才计划,学校将给予相应津贴和配套,如入选福建省“闽江学者奖励计划”者,还可享受 20 万元/年的专项津贴。
5、协助申请厦门市骨干人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商品房销售价格按每批次房源的市场评估价格估算,原则上优惠 55%,不高于 70 平方米)
6、符合厦门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引进人才,学校将积极协助申请相关待遇;符合厦门市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规定者,还可享受厦门市住房货币化补贴待遇。
注:以上 2、3 两点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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