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多么睿智的人,只要他来自于现实,只要你完全理解了这个人,再与之相处时也很难不觉得无聊,但是如果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联系,然后突然有一天重拾起这段感情,却依然可以体验到当初的那份快乐和tacit agreement。
《寻欢作乐》或是《家丑》、Cakes and Ale 就是这样一部作品,早先就读过《刀锋》,其中夹杂了毛姆太多的抖机灵,然而幽默且深刻的比喻和思索,放在小说里却常常不合时宜,因为它会打乱故事的节奏,当时觉得是毛姆作为一个年近七旬的老头,在人生的最后几部长篇里啰嗦两句也情有可原,读过《寻欢作乐》才发现大量自我情感和反思的抒发其实是他后期作品的一个普遍特征。毛姆在短篇《马斯特森》Masterson里曾经交代过,他其实很清楚一本书的封面和封底之间应该放什么东西,他知道自己有时把故事扯得太远到最后还是一定要把它们删掉,但毛姆依然会把大量的主观感受添加进小说,使得他三十年代后的许多短篇简直不像小说而更像是回忆录或是游记。我想事实是毛姆也控制不了自己,或者说抑制自己穿透次元壁讲述内心的冲动也没有必要,他早已不是那个每天晚上耕耘剧本,为了版税和稿费发愁的年轻医学院学生了。我想这就是财富带来的特权:拥有自由表达自我的权利,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我以为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不妨改成巨富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相比毛姆二十年代创作的短篇和中篇小说如《英国特工阿申登》和《面纱》,毛姆后期小说的一大特点是情节的时空跳跃性,结构精巧细致,频繁地运用多层嵌套的方式来讲述故事,而叙事时空的转换往往依靠人物的对话和“我”的回忆来完成,这种技巧越来越成熟,毛姆在众多短篇如《半岛与东方》、《五十岁的女人》和中长篇如《刀锋》中娴熟地运用这种手法。一方面,这种非线性的方式是人类讲述故事的自然习惯,因为人的记忆也不是线性的,另一方面,这也是毛姆年龄渐长的结果,越来越多的陈年旧事积累在他的脑海中,故地重游,物是人非成了家常便饭。这种叙事结构上愈加复杂精妙的变化使得他的作品在时空维度上地延展开来,有如杜甫拉长时空的手法,形成一种独特自然的美感。可惜的是,小说的结尾稍稍零散了,去德里菲尔德家的过程略显鸡肋,与罗西重逢的转场有点潦草,使结尾更像是毛姆对苏后来生活的想象或是祝愿而非一个真实的故事。
大概在毛姆短篇全集的第二卷中,有一篇(名字我已经忘了,只记得主人公姓Bishop)中描述女主人公移情别恋的情节和《寻欢作乐》中罗西私奔后“我”被请到特拉福德太太家中的描写如出一辙。总的来说,毛姆对小说的理解依然比较保守,本质上赞同十九世纪现实主义作家的观点。
据说罗西的原型就是毛姆曾经求婚的苏,我们的确有理由相信因为在书中毛姆几乎可以说对罗西极尽赞美之情。通过他众多的小说我们大概可以勾勒出毛姆心中的缪斯形象,一个年轻而富有活力、纯粹而天真的青年(不论男女),有着长长的睫毛和澄澈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和鲜红丰满的嘴唇,他身体并不强壮但拥有孩童般的灵活自由的举止,他浑身散发着纯洁美好的力量,能使人忘记伦敦厚重的烟雾和社交季上人们彬彬有礼的表演。毛姆深谙讲真话自有一种独特的幽默感的原理(在多个故事中都流露出来,如短篇《简》),正所谓:Being outspoken is the most tantalizing thing。据说当年毛姆在芝加哥向苏求婚但未能如愿,苏后来嫁给了一个有爵位的花花公子,因此我想《寻欢作乐》里的肯普“勋爵”倒可以理解成毛姆故意设计的自嘲。乔治肯普的性格和《情迷佛罗伦萨》中结尾抱得美人归的角色(姓名我又给忘了)颇有些相似,有种玩世不恭的机灵,我想毛姆最后也意识到了,苏只适合与这样的人在一起,双方才都能感到快乐。
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是一个难解的人物,在这部小说里一定程度上他连扁平人物都算不上,我想这是因为毛姆在这个人物身上混合了太多的原型导致无法给出一个充分满足逻辑的诠释,据说因为德里菲尔德和罗伊让毛姆和英国文学界的其他一些作家起了很大的争执(这件事充分说明了为什么和作家交朋友时要足够谨慎,因为对他们来讲,你就是一个素材,一旦时机成熟,他们会把你心底最深处的秘密,连你自己都不清楚的支撑你生活的潜意识逻辑挖掘出来,暴露到大庭广众之下)。在我看来,德里菲尔德身上其实也具有一些毛姆自己的特点,或者说他以之为珍贵的品质,德里菲尔德生活粗俗、乐于和下等人接触聊天,尤其是清楚妻子不忠却丝毫不在意这些特点,与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斯特里克兰,以及爱德华巴纳德、或者说是刀锋中的拉里都有相似之处,毛姆经常在小说里借笔下人物之口劝告他人不要为了妻子不忠而恼羞成怒、撕破脸皮,在英国这样一个阶级传统深远悠久的国家,做任何与本阶层身份不相符合的事情都可以吊起大众的胃口,也是最不符合常理的。我想毛姆试图塑造出一个特里菲尔德的形象,是一个追求自我的艺术家,而人间的其他事物对他们来讲皆为浮云,当然罗西除外,可能和“我”一样,德里菲尔德也享受罗西月光般闪闪发光的气质带来的纯粹的快乐和希望。人物的意思有了,但是塑造得还不够,不如拉里和斯特里克兰的形象那样丰满,原因可能还是原型的模糊,或者说毛姆本来就打算把这个人物模糊处理(虽然我不认为应该这样做)。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毛姆笔下的人物以反身份而闻名,这也是他所有作品的punchline,即在最冠冕堂皇的宫殿中中挖掘最肮脏的欲望,在最一文不名的海岛上寻找最高尚的灵魂,但这样的尝试往往也会落入常理或俗套的陷阱中,更糟糕的是,随着年岁增长作家会越来越满足于自己的固有印象,到最后,这反倒成为新的俗套,比如《雨》的创作就是一个经典的例子,很难说是现实把毛姆导向了他理解世界的方式还是他的思想牵引着他认识自己想看到的世界,或许更可能的是,这两种因素相互作用,共同造就了毛姆所有作品的思想内核。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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