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季羡林先生的散文,说的是毁誉,颇有点感触。
除非是圣人,我想大概人人都毁誉过别人,也被别人毁誉过,我本人也概莫能外。
喜欢季老的态度。大千世界,芸芸众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最好是个人自是其是,不必非人之非。
自己喜欢的,就守着,成为自己喜欢的样子。别人喜欢的,包容允许,接纳别人成为别人喜欢的样子。
只要不违法,不妨碍别人,不必去指责人家的是非。况且,我们以为的人家的“非”,也并不见得就是非。
说来说去,说到底还是一个“修”字。让自己是其所是,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是修自己。
不非人所非,接纳别人成为别人喜欢的样子,仍然是修自己。
所以,最最重要的还是活好自己,自是其是,不必非人之非。
在阳光下自是其是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