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力法则的误区

作者: 冢虎欢喜哥 | 来源:发表于2018-05-10 06:34 被阅读319次

    吸引力法则的误区(一):

    很多人学习了吸引力法则,以为宇宙能共振,想吸引什么,就能吸引什么。以为心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这违反了匹配原则,如果你的福报不足,你自身能量場的能量不够,是无法吸引超出你能量范围的好运事情发生的。

    你想给别人一碗水,自己必先具备一桶水。你能量不足,吸引不到,就算你使用巧计得到了,也必遭横祸。

    古人讲:德不配位,必遭奇祸。

    吸引力法则第一大误区:福报不足者,无法吸引好事情发生。

    吸引力法则的误区

    吸引力法则误区(二)

    很多人学习吸引力法则后,只发愿不行动,那是不对的。

    吸引力法则必须与行动力相匹配。

    如果以为烧几根香,嗑几个大头,就去想中彩票得五百万,那叫异想天开。不要想超级好运的事情,一定脚踏实地,不要想不劳而获。

    不劳而获的想法,会吸引负能量,折损自己的福报。

    《普贤行愿品》讲到,实践过程中“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做事情,首先要发愿,有愿力,而且是念念相续,持续强化这个愿力和念力。

    同时行动上要没有间断,也就是要有毅力,有耐性,坚持不懈的精神。

    吸引力法则的误区

    吸引力法则误区(三)

    “我要让别人和我的想法产生共振,我要吸引他来做我想要他做的事。”   对吸引力法则的这种理解和运用是错误的。

    如果你想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强制性影响他人是不可能的,无论你的意识波有多强。

    要用善的念头,去共振对方善的念头。多起善念,才能激发共鸣。

    如果你是自私自利的心念,会吸引别人自私的心;如果假装为他人着想,实际就是自私自利,就算你说破嘴,别人也不买你的东西,因为利益心吸引利益心,就算买也和你算计半天。

    吸引力法则的误区

    运用吸引力法则误区(四)

    一定不要希望不劳而获,不要希望有神奇、超级运气的想法。

    当你希望不劳而获,一定吸引负能量。

    当你希望不劳而获,一定会吸引凶财。

    凶财用来自己享受,自己倒霉;

    用来供养父母,父母受祸;

    用来供养儿女,儿女不孝;

    用来捐助寺院,加速自己哀败。

    印光大师说过:念阿弥托佛求圆滿歹心的会遭雷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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