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
快到下班时,HR的L Sir拿着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过来了。
“L Sir,这次你的屠刀又要砍向谁?”
“老张,那个班车司机,你认识吧?”
我当然认识,瘦瘦高高的,北方人,在公司开交通车好几年了,我刚上班那会就坐他的车,后来他调到另外一个下属公司开车,我们就又换了另一个师傅。印象中这人不爱说话,车速有点快。
“老张怎么了,犯到你手上了?”我问。
“开斗气车!前天下班时与其他车辆相互追逐,后来剐蹭了,还导致北环堵车。公司研究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这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领导让我找你们把把关。”
接过合同一看,是这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
被通知人: 所属部门:
2017年___月___日,因您驾驶粤BXXXXX号车辆在下班通勤中与第三方驾驶人驾驶的粤BXXXXX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剐蹭,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并经向当日乘坐粤BXXXXX号车辆的7名员工问询,公司认为,该事故系因您未遵循公司《安全驾驶规定》中关于“谨慎驾驶,确保车辆及人员安全”的规定造成,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经研究,公司决定从2017年___月___日起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
请您于上述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A集团公司
(公章):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本通知一式两份,单位与被通知人各存一份。
—————————————————————————————————
签收栏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内容已知悉。
签收人: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看了一遍,有事实,有依据,有明确的解除时间,有签收,没看出有什么毛病。加上还有半小时要下班了,电脑资料还没整理,有点急,于是把通知书返还L Sir,“没问题的,发吧,注意让他签收。”
“好嘞,又完成一单。”L Sir转身就走,看来人事也是人,也都跟我们一样急着下班。
我手上整理着电脑,脑海却浮现着老张师傅的样子,自从他调走后一年没坐他的车了,记忆还真有点模糊。时间好快,又一年了。
调走,一年,没坐他的车……突然,我想起来,老张是在B子公司开车,劳动关系在B子公司,而刚才L Sir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落款是A集团公司,这有问题。另外,B子公司成立才一年,他们有没有独立制定《安全驾驶规定》?如果没有,以集团的规定来约束老张是不可以的,如果老张不认,打起官司来,我们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脑海里飞快地理了下思路。
首先,老张劳动合同的相对人是B子公司,不是A集团公司,所以以A集团名义下发通知书属于主体不适格。
其次,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及生效要满足“合法、民主协商、公示”三个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另可参见《小艾法务日记》之《HR,你这样随便开人是把法务当扫地僧吗?》),B子公司去年才成立,印象中,B子公司没单独制定过《安全驾驶规定》,更别说“民主协商及公示”这两个要件了。上公司内网查了下,B子公司确实没有制定这个制度。
赶紧大嗓门叫住L Sir,告诉他此路不通,非要走的话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解除,只会让公司被动。
“原来不也是这样做的吗?”L Sir有点疑惑。
“那是运气好,员工要么是不懂,要么是补偿让员工满意,否则真打起官司来,我们肯定占不到便宜的。”
“那怎么办?”L Sir显得很沮丧。
“谈吧,尽量谈,只能这样了。另外得抓紧梳理下各子公司的类似情形了。”
“好吧好吧,明天我汇报领导后再反馈你,现在得去赶班车了。”
看来真是下班万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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