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法国作家阿贝尔.加缪于1938年至1939年期间酝酿《局外人》,不久之后即完成,时间大概是1940年的时候。很难让人相信构思时间和创作时间如此之短,著作却如此之高。
更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加缪在完成这部作品并且出版大获成功的时候,他还不到二十七岁,真可谓是年少英才。对于这样年纪的青年作家来说,这样的成功似乎预示了隐藏于云层后的巨大的成功。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局外人》的确也给了他我们想象中的成就。而加缪,始于此,但不止于此。
紧接着在1943年他发表了哲理之作《西西弗斯神话》,以及后来另一部被世人熟知的《鼠疫》也随之在1946年完成。不得不说,加缪的确称得上是一个天资极高的作家。
在读完整本书之后,我深深觉得《局外人》这书名起得实在是很点题。主人公默尔索几乎可以说是属于这样一个人——超脱,仿佛事事都全然不放在心上,在旁人看来自然就像是一个局外人般,事事都能置身事外。
可当我看完之后,好像能理解他,又有点看不懂他。他并非毫不在意,在母亲去世后,在旁人看来他像是若无其事,毫不悲痛,他也的确不在意,因为自己心里清楚人的生老病死是自然,能自然接受母亲的死并不意味着自己不爱母亲。然而悲哀的是,世人并不这么看待。
在他们看来,亲人离世你若看起来不悲痛欲绝,那就等于你绝情没有人性。我想连默尔索自己都不曾想到,自己把母亲送进养老院、为母亲守灵时抽了烟、喝过一杯牛奶咖啡、说不上母亲确切的岁数、以及母亲下葬第二天约见了女友并发生关系,甚至是后来看了一场喜剧电影等个人生活细节,都被世人无限放大,成为了他毫无人性和叛离社会甚至是犯下杀人案的佐证。
到最后,人们似乎并不是在关心他所犯命案的具体细节和前因后果以查明真相,而是把关注点放在了他在日常生活的表现上。换句话说,到了最后似乎他的命运恰恰是被自己日常生活的细节判下了死刑,而给他判了死刑的人们的依据并不在于案件本身,而在于他们是如何看待他这个人。
我感到一股巨大的无力感。众人利用了他的为人,司法制度本该为世人谋求公正,却也同众人那样被表象蒙蔽,继而给他判下死刑。可,作为犯人的他毕竟也有寻求公正的权利不是吗?
合上书本,心绪仍像无主的蒲公英四下飘散。默尔索给了我一个内省自身的机会,那是一个我从来没有考虑过的问题:人这一生是否在真的能事事置身事外?是否真的可以一直做个局外人?
我时常感觉到自己仿佛在“灵魂出窍”,时常发现自己经常抽离躯体,仿佛灵魂飘在空中俯视自己的一言一行,观察周遭的一切。看着看着,突然一切都变得陌生,包括我自己。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也渐渐喜欢上了那种感觉。我想那个时候的我,应该像是个局外人。
作为一个局外人,并不意味着时时事事置身事外,而是当某件事发生的时候,可以站在第三者的角度观察这件事本身:它因何发生?如何发生?如何避免?如何解决?
或许在现代社会,做这样的局外人才能保护我们自己免受伤害,又能将事件推向它该去的方向。
我想当个局外人,让自己能更好地审视自己的人生,检视自身,而不愿像默尔索那样,像棵树长在院子里,明明能感受万物,最后却任人宰割,动不了分毫,从头到尾就像个真正的局外人,好像从未参与自己的人生。
若人生的乐趣自己至死那一刻都未曾感受过半分,这何尝不是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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