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昨夜作业做完,已是十点半了,啃着一只梨子,咿哩唔嚕说,还要背诵《桃花源记》。起先,我以为是背诵英语,后来才知是《桃花源记》,所以我乐呵呵地说,这个我还听得懂,便应合着她的节拍一道念诵。十来分钟光景,她梨子啃完,课文也能背诵了。
见时间不早了,催促她赶紧去洗漱,不料,意犹未尽的她,却提出了几个问题来。一是说,那渔夫为人不地道,人家好酒好菜招待了,千叮咛万嘱咐“不足为外人道矣”,可你一出洞来就“处处志之”,回去后还立马向太守禀告、举报了。由此,她得出的结论是:渔夫不讲信用、不守诚信。二是问:南阳刘子骥实有其人吗?作者写他干什么呢?
《写给女儿的情书》之五十:质疑《桃花源记》首先表扬她提出的问题有水平、有质量,提得好提得妙,提的问题呱呱叫。然后沉思片刻,告诉她:渔夫此举固然不讲信用、不守诚信,人品不可取,但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是非的简单判断上,而应该深入思考,他为什么会这样做。
你想,渔夫虽是一介村民,可也受乡规民约的教育和管束,平时在村子里养成了举报陌生嫌疑人的习惯,协助当地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嘛。其实,这体现了洞内洞外的两个不同的社会形态,洞内是社会自治,洞外呢,是皇权从上至下、一竿子插到底的严酷管制。“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率土之民,莫非王臣”因此,这位老实巴交的渔夫才会容不得人间还有皇权管不到的存在。
一番泡沫飞溅之后,我喝了几口茶水,趁思路清晰,接着诲女不倦,说:至于刘子骥,那确实是实有其人,他是晋朝一位著名隐士。作者之所以写他,我想,一是为了说明单个的隐士很孤独很无奈,群体的避世,似乎更符合人类群居的本性。二是作者担心读者不肯相信他编造的这个美好的故事,就用一个真名实姓的名人来增强故事的可信度。绝非画蛇添足之笔。
女儿不依不饶,打破沙锅问到底,说:那刘子骥,在作者这篇文章写出来之前就死去了的吧。见我不太明白,她进一步解释道:如果刘子骥活着的时候读到了这篇文章,一定心头不爽,说不定还要发生一场诉讼呢。我跟着呵呵,说:是啊,如果刘子骥与陶渊明打一场名誉侵权官司,会是一个什么结果呢?
但是,如果不是陶渊明的妙笔生花,一千多年后的我们怎么会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姓刘名子骥的人曾经存在过呢。也许,刘先生的在天之灵,对陶渊明不但不会怨恨有加,反而感激不已吧。毕竟千秋万代生死不已,能够进入后世历史被后人念叨的能有几人哉!
当然,也许,或者,刘子骥本来就下定决心闲云野鹤、隐居不仕,既不肯有功于当世,又不求流芳千古或遗臭万年,却经“不肯为五斗米折腰”“挂印而去”“归田园居”……闲来舞文弄墨的陶渊明一写,便扬名立万了,这确实多少有点种豆得瓜的吊诡。
《写给女儿的情书》之五十:质疑《桃花源记》桃花源记
陶渊明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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