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李群玉的《同郑相并歌姬小饮戏赠》:
裙拖六幅湘江水,鬓耸巫山一段云。 风格只应天上有,歌声岂合世间闻。 胸前瑞雪灯斜照,眼底桃花酒半醺。 不是相如怜赋客,争教容易见文君。
有点情色,少儿不宜。不过得承认,诗的确不错,如果按照唐宋时的文人审美关照来打量的话。大意是:你看那歌姬柔滑的裙裾宛若拖曳着六幅湘江秀水,高耸的发髻如同轻挽着一段巫山烟云。她那绰约的风姿只应该在天上出现,她那动听的歌声又岂会在人间听闻。她胸前雪肌在华灯斜照下尤显风韵,她眼中神采在酒意半醺时更觉妩媚。多谢酒宴主人的盛情款待,正是认可了在下的诗才,故而也才欣赏到适才的美妙歌舞,尊意领了。如果郑相大人再有点雅量的话,可否将这位歌舞姬赐赠在下,就像当初文君归于司马相如,才子佳人,岂不妙乎?
得承认,最后两句翻得有点“离题”。不过,笔者这样翻译,是觉得这离题之语恰恰就是诗人的原意。为什么呢?本诗题《同郑相并歌姬小饮戏赠》又作《杜丞相悰筵中赠美人》。先看前者,意思是,与郑相并歌姬小饮戏赠,开个玩笑,诗既赠郑相大人也赠给那位歌姬。这位郑相也不知何人,但位至国相(或曾至)是大概率。如果没有赖着脸皮要见赠的话,你说本诗的玩笑点在哪?
在唐宋,这种自己蓄养的歌舞姬属于家妓,与官妓相对,地位与奴婢差不多。当然了,具体待遇就要看本人的长相,年轻程度,歌舞技能以及受主人的宠幸度如何,就像婢女如果混好了升格为妾也不是没可能。此外,家妓还有一个“职能”,那就是当礼物送给他人。当然了,此礼非“礼”,不是物,而是人,当然多少跟死物还是有点区别的。还有就是,送或不送,得看主人对此“礼”的珍爱程度,譬如眼下的一只宠物犬,有人待之比儿女还娇宠,你要让他将此心肝宝贝送人,他舍得吗?
主人宴请客人,只有一个家妓作陪,可见此女子受主人之宠爱程度,轻易见赠大致是不可能的。其实呢,诗人也未必是真想得到此歌舞姬,也只是嘴上说说而已,借机奉承一下。俗话说,打狗看主人,那赞狗呢,道理也一样,而今当着主人夸赞其家妓,目的不用说,是充着主人的。此外,唐宋时诗人墨客欣赏罢歌舞领受风月之后要以诗词相赠,已蔚然成风,类似眼下给小视频点赞一样,对方就是靠这个扩大名声的呢。
李渔《闲情偶寄.声容部.衣衫》:“古云:‘裙拖六幅湘江水’,幅既有八,则折纹之不少可知。”如此说来,歌姬当时身着一袭百褶长裙,且曳地。想想也唯有长裙,也才有飘然欲飞的效果。
捎带附两首题材和风格与本诗相近的作品,其一为唐诗人方干的《赠美人》:“舞袖低徊真蛱蝶,朱唇深浅假樱桃。粉胸半掩疑晴雪,醉眼斜回小样刀。”还有一位叫周的晚唐诗人,写过一首《逢邻女》:“日高邻女笑相逢,慢束罗裙半露胸。莫向秋池照绿水,参差羞杀白芙蓉。”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