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咬狗》是一部让人看了会产生不适感,但又异常兴奋的电影。我好像很少会这样去形容一部电影的吧,因为很少会有电影能够让我同时不适又兴奋。
看《发条橙》《天生杀人狂》《杀死比尔》之类的暴力电影,更多的是兴奋;而《电锯惊魂》《致命弯道》之类的惊悚片,可能会有不适感。(不过对于阅此类片无数的我而言,已经没有不适感这种说法了)
而这部《人咬狗》则有些另类,它另类在于它脱离了电影的剧情框架,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电影形式,并且颠覆了电影艺术本身。
首先,这是一部采用了伪纪录片形式,但却不同于纪录片的电影。伪纪录片其实在这部电影之前早已不是新鲜的形式了,但《人咬狗》另类之处在于将纪录片拍成了商业片的感觉,将杀人故事以全新的形式包装,形成了另类的伪纪录片。
电影中,主角雇用了摄制组为他拍摄纪录片,在镜头前,他毫无保留且毫无隐讳地展现每次行凶的全过程,而且还悉心讲解不同的杀人技巧。
这部电影也创造了当时比利时电影史上的一个奇迹,成为当年商业上最成功的的比利时电影。这部电影也入围戛纳电影节,并且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幕名而来的观众络绎不绝,组织者甚至不得不动用警力以维持秩序。
其次,它的题材不同于常规的杀人狂电影,我们所看到的杀手电影总会有一个故事的诱因,比如心理疾病、复仇、变态、抢劫等等,并且随着故事的推进,故事人物的趋向于“善”而放下屠刀,或者极端化趋于“恶”而被惩罚。
但在《人咬狗》中,这些条框都不存在!为什么杀人?电影中并没有给出主角贝罗特杀人的动机和原因,而且每杀一个人也不会去交代背景,对故事的推进也丝毫没起到作用。
他什么人都杀,冒充记者到一个老太太家要采访人家,然后用惊吓的方式吓死了这犯有重度心脏病的老太太;用双手拧断了男人的脖子,并且还让话筒靠近一些,好让观众能听到脖子断掉的喀嚓声;用枕头直接捂死无辜的小孩;在丈夫面前轮奸了别人的妻子……
按照常规的逻辑,我们在观看一部电影时都会去寻找被害人的身世,以及杀手杀人的动机。但在《人咬狗》中,整部电影都未曾对死者做任何的交代。
随着电影的推进,主角贝罗特毫无目的地不断杀人,摄影师、录音师也跑到镜头前和主角一起聊天喝酒、搬运尸体,这时我们作为观众就自然而然地从旁观者进入参与者的角色,似乎自己也成为了杀手的帮凶,也就是吃瓜群众。
再者,《人咬狗》是一部正儿八经的“杀人”电影,杀人是一件多么暴力的行为,但却被拍成了非常正经的事情。
有多么正经?比如说主角贝罗特正经的“文人”,他于通晓哲学思想、美学理论,他特别钟爱诗歌,他对社会现状有独到的见解,对城市规划也有着建设性的意见,这些都在他不杀人的时候对着摄像机絮絮叨叨地夸夸其谈。
而更正经的是他在杀人方面的造诣,他已经将杀人的方式上升到艺术层面了。在杀人的过程中,他会向摄像机前的观众介绍处理尸体的经验,比如说如果要把尸体沉入河底,需要在尸体上加上石块。成人需要三倍体重的石块,小孩需要四倍,侏儒,质地紧密,只要两倍,这样尸体就可以永沉水底直至腐烂。
他描绘杀人的过程,就好像杀猪杀鸡一样,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而最让我挥不去的一个镜头是,因为河床干涸了,结果所有的尸体都显露在河床上,他们拿着铁铲去掩埋那些裸露的尸体。
《人咬狗》这部电影如果投入心思看完,的确会给人造成些许的不适应感。但毕竟这是一部小众电影,估计很少人会喜欢,也不会有太多人能耐心地把全片看完。
这部电影当然无法像库布里克、昆汀、北野武和吴宇森那样,将暴力拍出足够让人赏心悦目的段位,但它足以满足观众对另类暴力电影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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