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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有诗书气自华是读书的最高境界。
腹有诗书气自华,比喻只要饱读诗书,学有所成,气质才华自然横溢,高雅光彩。语出宋·苏轼《和董传留别》:"粗缯大布裹生涯,腹有诗书气自华。"
读书的作用不仅在于学到知识,还在于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尤其是常读书,日积月累就会使人脱离低级趣味,养成高雅、脱俗的气质。清代学者梁章钜说:"人无书气,即为粗俗气,市井气,而不可列于士大夫之林。"事实证明,读书与不读书,读书多与读书少的人,所表现出的内在气质与素质是绝不相同的。
腹有诗书气自华是读书的最高境界,能够把书中的思想融入到自己的修养里,华美的气质是饱读诗书的结果。
我原来也一直以为只要多读诗书,个人的气质必然就会变得很好,直到我再次看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才让我再次思考“腹有一点点诗书就能气自华吗?”
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是一个读书并没有达到腹有诗书气自华境界的人,他有一点知识,又没达到很专业的程度,处在十分尴尬的位置。所以说人读书也是分境界的,要读到腹有诗书气自华的境界,是需要一个历练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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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世界与现实世界有差距。
最不能区分书的世界与现实世界的是塞万提斯里的唐·吉珂德,这个瘦削的、面带愁容的小贵族,由于爱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驽骍难得”,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当游侠,锄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
唐吉诃德走出客店把旋转的风车当做巨人,冲上去和它大战一场,弄得遍体鳞伤。他把羊群当做军队,冲上去厮杀,被牧童用石子打肿了脸面,打落了牙齿。
当唐吉坷德吃尽苦头,辗转回到家乡时,他已一病不起。但经过一翻游历,他已认识到自己从前是个疯子,那些骑士小说都是胡说八道,只恨后悔得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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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走进书的世界,也要能够走出来。
生活中常有人读书读成书呆子,只陷入书的境界里无法自拔,无法融入社会生活,在社会中生活中与别人格格不入。这明显是读书深入了进去,走不出来了。
有一个同事读书读得很多,在生活中时常咬文嚼字。有一次几个同事一起坐在一起聊天。有一只老鼠跑到门口看了一下就跑了。他随口就说出:“一只硕鼠在门口徘徊迟疑。” 我们几个面面相觑,觉得好笑又忍住了。
还有一位同事,爱看书,对书中宣传的正能量深信不疑,他每天走路都精气神十足,活像要去冲锋陷阵去一般。
生活就是生活,它不是一个激进的状态,很多时候要我们平静的、优雅的走过生活的整个过程,而不是在打了鸡血亢奋的状态下,或者颓废的状态下去进行。
亢奋与颓废,都不是生活的正常状态。
想必中国近代改革变文言文为白话文,其初衷怕也有读书不要读成死读书,而要能够走得进去也走得出来吧!让读书成为一件很接地气的事情。不知我这种猜想有没有道理?
既能深入作品中的情景,理解作品中的人物的悲欢离合,也能跳出书本里的情景,做一个活生生的生活中的人,知人情世故而不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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