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河右岸》这本书的名字听起来很普通,第一次听到这本书的名字是和矛盾文学奖联系在一起的,我有了读的欲望,后来又听到一个比喻,说它是中国版的《百年孤独》,又有点望而却步。
最终决定买这本书是因为最近不知道读什么书,拼多多上又挺便宜,就买了一本。
出乎我意料的是这本书一打开就不想合上了,好久没有过这种爱不释手的感觉了。
书中的故事是关于鄂温克族的,虽然年代久远,书中的人物虽然过着很原始的生活,但书中的爱情和亲情却纯净的像雨后的蓝天。
额尔古纳河林克和尼都萨满是亲兄弟,但他们爱上了同一个姑娘达玛拉,父亲就让他们通过比箭来决定,父亲在森林中找到了两个相对着的猴头膜。谁射中了猴头蘑谁就娶达玛拉,最后弟弟赢了。但从尼都萨满镇定的目光中我们知道他是在让着弟弟。但从此以后尼都萨满无论是射箭还是打枪,很少有准的时候,其实在此之前他是个出色的射手。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血浓于水的兄弟情,尼都萨满作为哥哥那宽阔的胸怀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在林克去世后,尼都萨满有机会和达玛拉再续前缘,但由于族规规定只能是在哥哥去世后,弟弟娶嫂子,但不能哥哥娶弟媳,尼都萨满也只有在部落迁徙的时候,走在达玛拉的身后看着她的背影,当达玛拉说这一片的花开得很漂亮,作为部落首领的尼都萨满本来决定要迁徙,即使已经收拾好了行李,尼都萨满还是决定留下来,等这片花凋谢了再走。
为了表达对达玛拉的爱,尼都萨满每次都把打到的山鸡毛收集起来,他用羽毛为达玛拉做了一条裙子。当达玛拉看到那条裙子的时候,他的脸上流露出了精益,欢喜和感激。他捧着那条裙子说这是他见过的世上最漂亮的裙子了。他还把他挂在一棵白桦树上,忽而走远,忽而靠近地看,还夸赞尼都萨满一定长着一双神手。她穿上后身上有洋溢着青春和朝,使她显得端庄高贵,她的眼神也格外温柔。达玛拉用足足半个月的时间为尼都萨满做了一双狍皮五指手套,并且在腕口处绣了三圈花纹。这是多么美好的爱情。
从这本书中我们还可以学到很多知识。比如驯鹿的长相,它有着马一样的个头,鹿一样的角,驴一样的身躯和牛一样的蹄子,似马非马,是鹿非鹿,似驴非驴,似牛非牛。但它身上既有马头的威武,鹿角的美丽,又有驴身的健壮和牛蹄的强劲,驯鹿性情温顺而富有耐力,个头大但非常灵活。驯鹿除了吃苔藓和石蕊以外,还吃青草和蘑菇。驯鹿不分雄雌均长茸角,锯了茸角之后,要给它撒上消炎粉。
猴头蘑是长在树上的,并且一般是孪生的,如果你在一棵树上发现了它,那么在这棵树附近往往有另外一个与它相对着。
鄂温克族人是勇敢并且富有智慧的民族。他们会用桦树皮做成桦皮船,用动物皮做成袋子、桶等器皿。
我最喜欢的是迟子健的语言风格,轻松幽默,细节描写很能打动人,语言朴实无华,但很优美,我读过不少小说,但从来没有像这本小说画出了如此多的波浪线。虽然迟子健写这本小说的时候已经50多岁了,但在书中你会发现作者就像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在看世界,对身边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一片白云、一棵树、一只小鸟、一棵小草在她眼中都那么美好。比如在写到白桦树,她说,树皮被剥下来之后,过一两年就又长出新的树皮,白桦树是个好裁缝,它能自己给自己做衣裳穿。写到苔藓,书中是这样描述的,“那些绿苔形态非常漂亮,有的像云,有的像树,还有的像河流和花朵,看上去就像一幅画。” 你见过这么美的苔藓吗?也许你看到过,但是你根本没有留心。
当”我”在山中迷路时,作者写到,“终于我在一片灌木林中找到了一条弯曲的小路,看见它就像看见了日出,让我欣喜若狂。然而我高兴得过了头,在一座山前这条小路消失了。我绝望了,坐在山脚下,想哭,却哭不出来。”这一喜一悲的心里描写,如果你有在山中迷路的同样的经历,你一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本书我还没有读完但已经迫不及待地写了读后感,并且准备再买几本儿她的书来读了。
迟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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