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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尽】一、杯中酒,匣中剑,入青山

【酒尽】一、杯中酒,匣中剑,入青山

作者: 入梦觉寒 | 来源:发表于2019-02-01 08:06 被阅读3次

    谢青云自断双手,负剑入山——这估计是近几年在江湖中最热门的话题。没有人能想到一位剑客会在如日中天、风头正盛的时候选择归隐,甚至毁去自身前途。

      他该不会是傻了吧?

      每个人都这么想。

      但其中的故事又是多么耐人寻味呢?这也就谢青云自己明白了。

      谢青云归隐五年,江湖上又踊跃出更多的年轻才俊,逐渐地将这位当时享誉天下的人抛之脑后。

      江湖永远这样,长江前浪推后浪,又无情的将后浪拍死。

      一场大雨,为茫茫巍峨的云雾山平添几分神秘感。此处地处南疆与中原交界处,因为地理位置微妙关系,所以少有人至。但是在此间也会有些南疆百姓的聚居地。

      谢青云负剑入山,这自然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但至于是哪座山却不为人知,有人说在西域的昆仑山脉,也有人说是隐者常去的终南山。

      只不过,他们都没见到那两袖空荡荡,背负剑匣的谢青云;自然也没见到他们自以为的归隐侠客的落寞样子。

      五年的时光对于整个江湖来说已经不短了,一个人能在江湖翻起多少浪花也就那么几年;江湖是永恒存在的地方,但是经受得住考验的人却寥寥无几。

      谢青云经受住了吗?没有人去想这个问题。

      阴谋诡计,爱恨情仇。

      这才是江湖的写照。

      ……

      谢青云自断双手,五年来已经习惯用双脚做事。

      失去双手,身体自然少了平衡性,所以走路的时候总是不好控制的。

      四十岁的年纪在他的脸上显现,鱼尾纹更像是刀刻,舒展不开。

      他在砍柴,脚趾死死地扣住柴刀,真气凝而不发,一腿横扫面前手臂粗的树木。

      咚——树倒了。

      两袖空空的他自然没手去搬,但自然有人帮他。

      在他身后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从树林里探头探脑的走出来,并且提了提裤子。

      “嘿嘿……大叔!”他满是污泥的手在鼻子上搓了搓,毫不在意。

      “走吧!”谢青云话变得少了。

      这少年苦着脸,看着那满地倒下的树,嘀咕道:“这么多?”

      “嫌多可以不拿!”谢青云淡淡说道,已经走远。

      少年迅速的将地上收拾一番,噼里啪啦地跟上去。

      谢青云住的地方有一片竹林,他喜欢竹,就在这里请人搭了两间房子。

      他住了一间,少年住了一间。

      少年不是他的亲人,他没有亲人。两人素不相识,但是相依为命。

      “阿苦!”谢青云叫少年。

      原来少年叫阿苦。

      阿苦放下柴木,跑到谢青云的住所。

      他很少进大叔的住所,虽然只是几步远。

      里面干干净净,一张桌子,一张床,墙上挂着一个扁长匣子,就不能再多了。

      甚至连个茶杯也没有。似乎他自己知道不会有什么人来找他。

      “大叔,有什么事?”阿苦问道,心里却猜到了。

      七月十四,每年都是这个日子。

      “今日不必准备我的饭菜!”谢青云说,“时间还早,你去镇上走走。”

      阿苦点点头,又走出去;然后在床下翻出一个箱子,里面放着银子,随便拿了几两就往镇上跑。

      今天谢青云不想被打扰,五年来都是这样。

      他先是从床底取出一个箱子,里面放了醉生梦死居自酿的“忘生”,杯子是从皇宫的雕栏玉砌上凿下来的,可盛好酒。

      剑匣从墙上弄下来好好的放着。

      里面只是一柄锈红的剑,那是一柄好剑,龙泉镇马师傅打的剑哪一柄不是好剑?因为他只打造了一把剑。

      东西齐了,他又从自己的发髻里取出一根发簪,专供女人的制式,但是少了几粒珍珠,可见本是名贵至极的,他又放在桌子上。

      桌子上只有三样物什——酒,剑,簪子。

      于是他先喝了一杯酒,剑他是再也不碰了的,但目光在那上面看了许久,又移到簪子上。

      他总是怕,所以将簪子戴在头上,好让自己看不见,这样才能免去所有想念。

      他一生做了许多事情,却很少坚持,却在这件事上显示出了超强的毅力。

      否则也不会自断双手。

      不碰,不见,不想。才会没有挂碍。

      他十岁练剑,熟悉各家路数,武功之高可称无敌,却唯独过不了那一尺高的门槛和九尺红装。

      ……

      谢青云第一次去剑道名家公孙家的时候才十五岁,离他步履江湖还有半月。

      他已经习透世上所有上三流和下三流的剑法,这是他的天赋。

      公孙家最著名的或许就是杜甫诗里的公孙大娘了,这篇诗的原稿还放在公孙家的经室之中的一部剑典之中。

      他来这里看到的第一眼就知道古人诚不欺他;公孙家以剑和美人著称,入眼的自然无其他。

      他此次来是来落定亲事的。

      谢青云还记得他当时被晾在大堂内两个时辰,年少轻狂的他甚至还将公孙家无数江湖人公认的天下第一剑道世家的牌匾劈成了两段。

      公孙家却也由着他,公孙家的名气岂是一块牌匾赋予的?而是无数年来的累积。

      他们不管谢青云,因为终会是一家人。他们自然有这点自信,因为和谢青云定亲的是公孙家的三小姐——公孙红衣。

      公孙红衣同她的名字一样,她爱穿红衣,这是她的象征,但是江湖上对她的印象还是她手中的两把剑,长剑名“飞霜”,短剑名:“鱼肠”。

      名人配名剑,更何况是有名的美人?

      江湖百晓生评点天下美人,将公孙红衣放在第一位。

      当公孙红衣看到地上变成两段的牌匾时,手中鱼肠已经飞掷。身子像是离弦之箭跟着飞出,一掌击在谢青云胸上。

      二人年龄相仿,功力相若。

      谢青云始终动也未动。

      心高气傲的三小姐只说了一句话。

      “我公孙家一尺高的门槛拦住了所有江湖人,非是你一个谢家能跨过的。”

      这句话被谢青云记在了心里,他只记得他当时笑了笑。

      练剑五年的他给外人从来都是一副冷若冰霜的脸,年少故显老成。

      然而那时的他却露出孩童般的稚笑。

      他为何迟迟不动不还手?

      只因那九尺长的红装是他此生见过的最美颜色。


    以笔名蝉未鸣创作的中篇武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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