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朋友打电话说要咨询我老公一个法律问题。
她说,侄女儿要结婚了,想在婚前买个房子,婚后自己还房贷,这样算不算婚前财产?
我说,算。不过,婚后就算她用自己工资还贷,那还贷部分也要算夫妻共同财产了,因为结婚后,工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
她说,但是那男的没有工资啊。
我说,不管男的有没有工资,侄女儿的工资都算共同财产。不过,怎么要找个没有工作的男人呢?
她说,其实那男的也不是没有工作,他有上班,只是他妈妈比较有能力,是他上班那家公司的一个股东,所以他不按月拿工资,需要用钱了就找他妈要……
我的天,这不是个被妈妈管的死死的妈宝男吗?
朋友说,她见过这男的,也不算妈宝男。
我说,那他妈妈肯定很强势,不然不会把儿子的经济管的那么死。
朋友说,没那么夸张了……
挂电话后,我想,这男的家境一定不错,没准是个微型富二代呢。不过,妈妈能力不错,家里事都是她说了算,这样培养出来的儿子,要么和妈妈很像能力不错,要么就是个妈宝男没主见。不过,从花钱得向妈妈要这一点,是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
希望朋友的侄女儿运气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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