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如同喜欢一个球星不仅要喜爱他的进球,他的辉煌,也要接纳他的伤病,他的鲁莽,他的稚嫩,他的衰老,他的退役一样,喜欢一个城市,就意味着包容它的一切。
如果说世界上还有哪个地方是我从小就莫名地认定,并且相信终有一天会抵达的,那大概就是伦敦。我模糊地记得在这个地方还是以“雾都”著称的时候,有人问我最想去的地方,我的心里就只剩下这个遥远的城市的名字。而我一直无法回答的问题便是接下来的著名的三个字:“为什么?”
在那个连大本钟都搞不清楚的年纪,这个城市便成为一个向往。我到现在——即使我已经在这片土地度过了难忘的三天,我仍然无法解答儿时遗留的疑问。是什么让“伦敦”这两个字充满了魅力,在我对它背后一无所知的情况下,让它刻印在心底。
后来随着记忆能力的逐年增长,我对儿时梦想的印象淡去了。或者我也不太愿意再把一个我自己也说不出理由,且不甚了解的地方作为我的目的地。于是,伦敦的一切在思绪中沉淀下来,更多的经历和思考活跃地涌现在我的生命中。直至这两年发生在我生活中的一切方向未知的转折,将我最终重新指向了这里。
在踏上伦敦土地的那一刻终于让我沉寂许久的儿时梦想死灰复燃。就仿若前世的记忆,在无数的涅槃之后,终于揭示了今生恩怨情仇。
日光从未留恋过伦敦。
当车渐渐驶入这个城市的心脏,天已经黑了。窗外下着细密的雨,上班族撑着伞在街上健步如飞,留给停滞在马路上的车流一个个模糊的背影。路旁的住宅前,低矮的黑铁院门不断地被人推开又关上。在伦敦的傍晚六点,是踩着细高跟鞋、脸色苍白的白领回家的时间,是狭窄而蜿蜒的街道堵车的时间,是厨房灯明、窗户布满雾气的时间,是地铁站口人头攒动的时间,是我第一次真正抵达这里的时间。
雨中的伦敦仿佛才能展现它真正的模样。空气中单纯的湿润仿若是它最独特的体味,从未被拥挤人流中各式的香水掩盖。夜幕下的伦敦,更像是一幕喧嚣的黑白电影。你不知它何时开始放映,抑或何时结束。而当你真正在街道上顿悟自我的时候,你会发现身上再鲜艳的衣着也已经和这个城市的黑白灰三色融为一体。
当你踏上伦敦,这部电影便为你而演。
不知是否由于人们的脚步匆匆,这个城市的时间总是流逝的很慢。在行步间,我能发现每一个路口的距离,每一座桥的魅影,每一站地铁的通达。手执一两张地图,一台相机,和一个微笑,就可以走遍伦敦。但伦敦给我留下的首先是背影。
如何形容一个城市的背影,大概就是它总不愿意让我看到它通常的样子。我总也找不到经常出现在杂志和报纸插图里这个城市的长相。地图总是把我导向一个个非主流的角度去领悟这里。有时我追逐着这个背影,踏上一条路,一座桥,经过一座教堂,扭过头来,才发现原来这里就是我要寻的那一处风景。伦敦地下铁,每逢到站下车,回望列车呼啸驶去的背影,就好像人生的站台,有人留下,有人离开。
伦敦不是一个多么有诗意的城市,泰晤士河也没有想象中的明净。河畔是经过历史冲刷的遗留:中世纪的教堂,阴沉而刻板的嘴脸;倚靠着议会大厦的大本钟,在正午十二时发出深沉庄重的鸣响;千禧年支起的伦敦眼,倒更像是随时可以顺着河水飘去远方;饱受争议的千禧巨蛋如今也成为了泰晤士左岸的一颗珍珠;……从伦敦塔桥走到圣保罗,从滑铁卢桥走到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泰晤士河冲刷着历史的黑暗与光明,血腥与荣耀。无数英雄的骸骨安眠于这块厚重的河堤上,无数城市建造者的魂灵依附在他们的铜像和碑文中。伦敦从来没有忘记过他们,他们安息于此,给予彼此一份忠诚的守护。
即使是在千禧年后涌现的无数现代化建筑的背影里,我也依旧能看见这个城市对历史的诚恳。凭着这份坦诚,被尘埃和污渍覆盖的古老建筑才能在浮躁的玻璃和不规则形状的楼宇间保留一份惊艳的厚重的华美。与上海黄浦江边那种过去与现在的隔江对峙不同,奔腾的泰晤士河润泽着每一处历史的痕迹,让这个城市的经典和潮流吻合于同一韵律——倘若你向它扔去一只手套,下一秒,它就可以拔出剑与你决斗,然后留下一个清晰而骄傲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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