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餐桌的一端,仔细打量着我这个朋友。
鼻梁高挺,眼眶深陷,小麦色的皮肤上没有一点瑕疵,黑色的头发随意地往后固定着,每次低下头趴在桌上喝汤,衬衣下的胸肌就收缩一次,是个标准的帅哥。
他叫路南,每次失恋的时候都会大快朵颐,似乎只有食物才能填饱另一半离去的空虚,这也是他约我出来吃饭的原因。
事实上,他每隔一两个月就失恋一次。也就意味着,每次一到这个时候,我便有一场免费的午餐,外加下午茶。
两周前,他还信誓旦旦地跟我拍着胸脯保证,这是最后一个。
“你可知道,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姑娘。长得这么漂亮,字还写的那么工整,说起话来也不是一般人的感觉。
“通常,文艺和漂亮不可兼得,有其中一种就很珍贵了,对吧?貌似只有仙女才会这样子。”
“你怎么知道她字写的好看的呢?”我问。
“当然是朋友圈啊。”
他们偶遇是在一家咖啡厅。
咖啡厅这种地方,没有点闲情逸致的人是不会关顾的,当然,也不缺乏“想”有闲情逸致的人。
大部分悠长慢奏的音乐从四面八方传来,桌上凳子边放置的也是貌似贵重的饰品,就连墙上的壁画,也有一种高端优雅的情愫贯穿其中。
人一旦坐在这种满溢咖啡香气的环境里,就容易滋生出一种高大上的感觉。
路南从来不轻易加人微信,为人比较高冷。回话历来是简短的三言两语,无事不闲聊。若是不喜欢的朋友,直接屏蔽其动态,整年不会有交流;或者就干脆本着“极简“的名义,直接删掉。
那个姑娘坐在窗边,手里是一本《哥伦比亚的倒影》,红色的指甲像几只跳动的音符,在白色的书页边缘有规律地跳动。
可能是因为光线暗淡的原因,原来八分的颜值,变成了十分。
路南趁着取餐的空隙,顺势坐在了她的对面。他叫她加他微信。
之后,他们开始没日没夜地聊天。
从生活琐事谈到工作旅行,互相阐述彼此的价值观,发现竟然惊人地吻合,产生着奇特的共鸣。
等待回话之余,路南就在她的朋友圈里瞎逛。看着姑娘照片里的神仙颜值,辅以字帖照片,配以文艺名句,凌晨四点也能乐开了花。
当代所有人,都活在手机里,活在微信里。
人们在公交站台等待,在公园的长椅上歇脚,下班回家躺在沙发上,无一不是对着手机。没有人关心周遭在发生什么,或有什么变化。
就算突发奇想想了解某一时点的新闻快报,也是打开某一个软件,而不会把电视节目调到CCTV-13。
纵使有“一见钟情”的奇妙快感,也会在之后的微信聊天中,随着时间冲淡。
据路南所说,他喜欢的是她的“阅读”。
但仅仅限于“阅读”,而不是阅读的内容。
随后,他们恋爱,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同居在一起。
值得一提的是,追溯这段感情的伊始,是姑娘先告白的,在微信里,引用了泰戈尔爱情诗里的名句:
“鱼说,你看不到我眼中的泪,因为我在水中。水说,我能感觉到你的泪,因为你在我心中。”
路南思考了很久,也不明白她在讲什么,但是他喜欢这种感觉,她觉得她很文艺,很有想法,至少比自己是这样的。
于是路南就沦陷了。
直到有一天,在姑娘出门上班的时候,他闲来无事拿起她随手放在沙发的笔记本来看,看到了那段耳熟能详的话。
紧接着还有好多类似的句子,都无一不是似是若非,模凌两可。
路南心下疑惑,打开手机一搜,网上全是这样的句子。单单重复的红色字符就覆盖了整个页面。
“原来,不是她写的。”
路南烦躁地摁下锁屏键,把手机甩到一边,不愿再想这个事情。
这给他们的感情埋下了一颗若隐若现的雷,姑娘也许不知道,路南自己也感觉不出,总之就是有什么方面不对劲了。
但这种隐患也在后面的生活中浮现出来。
渐渐的,路南发现她虽然字写的漂亮,可是语句常常不是很通顺。虽然没有明显的语病,可总是就让人读不懂。
姑娘下班回家卸妆,脸和脖子就变成一个颜色,痘痘也露出来了。
晚上被窝里酣畅淋漓之后,姑娘也会趴在他的胸膛,念叨起一些名人名句。路南脸上笑着,嘴里没好气地应着,但这总是让他感觉不合时宜。
如今,经常能在文章中,在歌词看到一些矫情的文字。往往人们只能读懂十之一二,然后把仅有能读懂的零星几个字跟自己的某一段悲惨光景联系起来,催发伤感,惆怅、抑郁。
这些语句和歌词,看起来漂亮,其实经不起一点推敲。说好听点,叫抽象艺术,但从白了说,就是故弄玄虚。
分手真正的导火索是一场闹剧。
思绪回到饭桌,路南咽下嘴里咀嚼的食物,“那天晚上,她在蹲坑,还偶有雷声传出。门虽然关的紧闭,也阻止不了那个气味....”
我皱起眉头打断他:“你能不能不要在吃饭时候说这个?”
他似乎完全无视了我的抱怨,自顾自地讲述下去:
“就在这时,卫生间里传出她的声音,她问我,你读过挪威的森林没有,村上春树在描写渡边给绿子表白的时候用了这么一段话.....”
“我哪有心思去思考这些。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表述我当时的心情,我完全无法把这么美丽这么文艺的女子同这个气味这种气氛联系在一块。”
“当天晚上我们就分手了。”
虽然不合时宜,可我还是笑出了声。
他们分手这个事情,似乎要成为我们兄弟间日后取笑的材料,闲暇之余的谈资了。
“你说,她在当初跟我告白的时候,为什么不加上一句:“记得在哪里看到过这样一个句子:...,兴许我还能好受点。”
人不会放弃虚饰。人总是很难如实地谈论自己,展现自己,总是本能地美化自己。
就算看到一个名句,也会想方设法地将其纳入麾下,稍作改动,就成了自己的语录。
在美颜效果盛世流行的时代,素颜,就成了怪胎。
在这种数次“美化”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前提下,虚饰就形成了习惯。
久而久之,这样的习惯就被写进潜意识。小到茶水饭票,大到婚恋择偶,人们对自己的事情不会实话实说,谈自己事的时候,不可能不加虚饰。
《罗生门》描写的就是人不加虚饰就活不下去的本性。人就算死了也不会放弃虚饰,可见人与生俱来的罪孽之深,本性的难以更改,利己心的强烈。
虚荣心被满足快感是无可抵挡的,尤其是在寥寥几句话便可收获颇丰的情况下。
而如果顺应自己的真实情况如一道来,冒着的是被鄙视被唾弃的风险,是一笔不划算的投资。
所以,“路南分手“(姑且取个名字)一事,说好笑好笑,说严肃也严肃。
虚饰不可怕,可以说这是一种人之常情。这个时代,谁脸上不是敷着一层面具。
可究竟能不能透过虚饰看到之后人本来的面目,是否选择接受,这就因人而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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