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叔叔拿着钱,为我把着边。我高兴的说了声:叔叔找钱”!错了错了!是“叔叔再见”!小时候学的儿歌,记住的不多,这首印象却极深。一个原因可能是从小就爱财,天天想着捡钱,交不交的咱再单说,哈哈哈。
昨儿上班黑猫警长在路边真捡了二百元,还新票儿!票子拿在手里,我脑海中立马响起了儿时那欢快的,还是童声版的:“我在马路边……”。双眼立马开始寻么----找警察叔叔!扫了面前一百五十度的视角,大脑把我拉回到了现实。这年头除了警察局,我上哪找警察去?站在原地等失主?不现实啊。为这二百元,失主会回头找一路?可能也就以一句咒骂结束了吧?要是他/她中午才发现,我还在这等一上午?丢钱的要是位美女呢?哈哈哈(老婆不要揍我)。要是一箱子钱我肯定死等!打110,小题大做了吧?现在的警察叔叔还是原来的警察叔叔吗,票子不会直接进了自己的腰包吧?交给单位?也不合适。嘿嘿嘿,自己收喽?绝对不行!本我同意黑猫警长也不能同意!我在原地站了一分多钟,心中迫切希望一哥们儿或姐们儿气喘吁吁地跑过来“谢谢,太感谢了”!“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但他/她始终没有露面……。
回过头来琢磨这事儿,我怎么想这么多,这么复杂,还一大堆无关的?记得小时候,我住在虎坊路爷爷奶奶家,一次爷爷带我出去玩儿,我在路边捡了钱,不记得多少了,反正是一张毛票儿。我拿着钱飞也似的跑到不远处的十字路口,无比自豪的把那张皱巴巴,脏兮兮的票子交给了穿着白色制服的交警叔叔,感觉自己就像完成了某项试炼任务的小英雄!当时,我根本不记得是否得到了叔叔的表扬,也根本不记得我是否说了“叔叔再见”,但我依然记得那份激动,那份自豪。昨天,我用那份纯真的自豪换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成熟”思想。
我们总是力争做到利益最大化;我们总是想得到更好的;我们总是要迎合更多的,不曾想过这中间要牺牲多少。说社会复杂,不如谈是自己的选择,成熟的代价。我也不知道一个撒尿和泥的小屁孩儿和牵动亿万人的苹果教父乔布斯谁的幸福感更强一些。也许我们只有在纯真的儿童和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老人身上才能得到一丝安慰吧。
思前想后,警长决定先把那两张百元大钞收起来,以后找个机会捐给需要的组织或个人。觉得这样做最合适,可以利益最大化,但警长没有了儿时的自豪感,一点儿都没了。
黑猫警长打出四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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