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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 读,越 明 白 自 己

越 读,越 明 白 自 己

作者: 整理师丢丢 | 来源:发表于2019-04-20 11:34 被阅读14次

    众所周知,

    我除了是个爱丢东西的狂魔,

    我还特别喜欢阅读。

    其实我们大多数的人生经历都是差不多的,能把人与人拉开差距的就是阅历。

    阅读不仅能让我们看到更大的世界,更能让我们看到深层的自己。

    我喜欢阅读,对我影响最深的一个人,是庄子

    了解庄子的人知道,庄子连宰相都可以不当,整个人生就专注于在野外玩泥巴;

    更玄幻的是,有一天他老婆死了。

    按常识来说,我们如果失去亲人,我们往往是会失声痛哭或者不知所措,

    然而庄子不是一般人啊,

    他老婆咽气后的第一反应却是他起一个盆边敲打边唱起歌来,

    牛人的世界观就是不一样。

    看了庄子,

    我才觉得世界真的很大,

    有很多种活法,原来很多事情是可以用超脱的眼光去看的。

    我的格局变大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庄子的《逍遥游》,妈呀,脑洞贼大。

    它就是一本《动物世界》,充分证明了庄子不是小清新,而是老司机,有趣又毒舌。

    有一次,他的老同学曹商跟他炫耀说,哎呀秦王对我好宠溺哦,赏了我100辆马车,好烦哦。

    庄子淡定地说,听说秦王有病,遍求天下名医。能治好他的脓疮的人,就赏他一辆车马;能为他舔痔疮的人,就赏他五辆车马。

    曹商啊,你为秦王舔了很多次痔疮吧?

    不然怎么有这么多车马啊?

    实不相瞒,

    我就是因为这个重口味故事爱上庄子的。

    看多了庄子,我也变得更有趣了。

    我喜欢阅读,不是想求上进,也不是想读书明理,更不是想才华惊四座,赢得夫君来,只是觉得手中有书,心中舒服。

    所以,我看的书很杂,从经典名著-到畅销书,到插花-绘画和设计,什么都有。如果人生只看经典的书,我觉得未免太过功利,单调和无聊。

    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的第一本课外书是《钢铁是怎样练成的》,

    很多内容我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但始终记得男女主角那种美好纯粹的感情。

    有人问,读过很多书转眼就忘,那阅读还有什么意义?

    知乎上有个点赞很高的回答:

    “当你还是个孩子时,吃过很多食物,现在已经记不得吃过什么了。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中的一部分已经长成你的骨头和血肉,

    看过的书同样是如此,就算我们忘了具体的内容,但那些观点和故事,会融入我们的血液,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成为我们的一部分。”

    我喜欢阅读,从小到大,我做得最多的两件事,就是买书和看书。

    自从我爱上丢东西后,我又多了一件事,就是丢书,所谓丢书不是直接扔掉,而是免费送给有需要的人。

    迄今为止,我成功送出了60多本书。

    其实要舍弃自己喜欢的书很不容易,那为什么我舍得呢?

    全要归功于一本书---《断舍离》。

    很多的书籍,我们几乎不会看第二遍,一直放在家里,也只不过是惹灰尘,只会埋没它们的价值。

    如果我们真的认为一本书很好,难道不是把它们分享出去让更多的人看到不是吗?

    断舍离,是一本非常有趣的整理书籍,

    希望更多的人能放下对物品的执念,轻装前行活在当下。

    我喜欢阅读,

    繁华世界,越读,越明白自己。

    我能想到最浪漫最优雅的老去方式,

    就是在读书中让时光飞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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