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rn a crime》

作者: CHOSEN1_0070 | 来源:发表于2020-05-03 13:38 被阅读0次

《Born a crime》

上次已经写过一篇崔娃自传的读后感,这一次又像着迷一样的阅读这本书,很快就接近尾声了,来说说大体的感受。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辛德勒名单》这部电影。看过的话,想必大家应该会记得其中一个经典的镜头吧。所有的场景都变成黑白的,只有镜头中的主角,一袭黄裙,一下子就抓住了观众的眼球,成为了整个镜头中的最突出的焦点。

在我看来,崔娃就有点像这个镜头中的主角一样。生活在南非最贫苦的地方,周围的人都过着混乱的生活。犯罪等现象在当地可谓是屡见不鲜。只有崔娃一个人,一路都是闪耀夺目,直到最后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从小,崔娃都是一个outsider,字面理解,就是站在外面的人,也就是人群当中最不受待见的。有色人种,无法融入黑人,又被白人所鄙视,在夹缝中生存,实在是不容易。可是,崔娃并没有因此完全自暴自弃,反而是完美的利用了自己的这个特殊的身份,确实是不容易。

比如说,当他在学校里的时候,由于一直跑的很快,所以就开发出了自己的一个特殊的生意——也就是我们现在概念的代购。外国的学校一般都有tuck-shop这样的东西,大概也就是说让学生自主购买午餐。由于货量有限,所以每天想吃好东西的人都得在下课以后第一件事情就狂奔过去。对于跑的飞快的崔娃来讲,每天跑到第一个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对于那些有钱但是跑不快的同学来讲,可就是煎熬了。于是,他就每天中午接5单,帮忙代购赚取自己的钱。

上高中以后,他获得了自己的电脑和CD writer,这时,他就开始自己做盗版光碟(别说违法,在那样的地区和时代,这概念还真的不一定呢),在学校里买歌曲,买自己做的串烧mix,收益也着实不差。他的朋友也发现了他的才能,就让他自己制作电音,叫上了自己最会舞蹈的朋友,接受各个派对的邀请,参加了不少,也小有名气了。

高中毕业后,他没有钱读大学,就自己住到了朋友住的附近,与朋友每天做生意:卖盗版音乐给公交车司机,然后用卖的钱去放高利贷,或者与别人交换货物,再将货物卖给有钱人,与漂亮女孩的妈妈建立友好关系,让男孩付钱请他们带那个女孩去派对和付钱的男孩玩等等等等。

崔娃这样的生存方式可能看起来有些无法理解,可正是这样丰富的经历和自己乐观的心态,以及自己摸索出来的创造力,给崔娃以后的事业奠基,也向展示了创造的无限可能。加油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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