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记得这是分手后的第几天,像是第十五天,又或者是第二十天,她忘了。不管是第几天,总之,今天风和日丽。傍晚,太阳快要下山,她想出去走走。不知不觉,她竟过了半个多月离群索居的生活。
换衣服,化妆,出门。女人,可以不漂亮,但一定不能蓬头垢面;做不到名媛淑女,但一定要优雅从容。
桂城不大,到处可见外来旅游的人,中国人、外国人,东方的、西方的,随处可见。这是个靠山水风光吃饭的小城。她在市中心随意游荡,看人来人往,看车水马龙。在最繁华的步行街,卖美食的、卖古玩的、卖特产的,店家吆喝着,游客讨价还价,好不热闹。她想起来,这里她来过。在两个人第一次吵架的时候,她来了桂城,来过这里,也是一个人。她还记得那个旋转而上的铁楼梯。
没有停下,继续走。街角的咖啡厅,远远的,一个男孩在弹吉他。声音干净,低沉,与这吵闹的市井格格不入。她走过去,想把男孩看清楚,但在闪耀的灯光下,她始终看不清他的脸,更看不清他的眼神。只模糊看见他二八分的头发,稍长,额头一小撮电卷,少有人做这样的发型。她想起他,他曾经也是这样,她知道的。
她拍了张男孩的照片发给他。他不无感慨的述说起过去的种种。她明白他过去的不易,却不会再心疼。或许偶尔还会心疼,只是不会再有任何行动。
她喜欢这样的人来人往,谁也不认识谁,谁也不会在意身边经过了谁。她是个奇怪的人,喜欢一个人逛,会驻足观察路人,会注视一个事物很久。一个人置身于人山人海中,仿佛时间慢了下来,而此时,很多看似普通的东西都值得细细品味。
走了好久,一路过来,看到好几家卖旗袍的。说来奇怪,只要是旅游的地方,少不了卖民族风服装的。出门旅行买个旗袍穿着,还怎么游山玩水?而当地人是万万不可能在这专门“招待”外来游客的地方买东西的。她不由得担心起店家的生意来。她是喜欢旗袍的,每次碰到这样的店总要进去挑挑,奈何身材如干煸的豆角,少有适合她的码子。老板拿来店里最小码的给她,瞧着镜子里的自己,她笑了笑。似乎自己也没那么糟糕,虽然不合身,但终归是温婉的。放下旗袍,种种原因,她没有买。
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走到步行街尽头。不想,尽是豁然开朗。一片湖景,灯光闪烁,游人如簇。她跟随着众人的脚步,走走瞧瞧。这湖不大,却很有味道,回环曲折,湖水映着灯光,像梦幻一般。时而有游船游过,船上人们忙着拍照,岸上的人亦手不离相机。你是我的风景,我亦是你的风景。
远远的听到一阵歌声,想是这湖边卖唱的歌手吧!这湖边有个小广场,时常有歌手卖唱。她循着歌声找寻,发现是在对岸。可这湖中竟没有桥,奈何?只得绕个大圈了。
到了对岸,人多得里三层外三层。她只好站在看台对面人稍少的地方。这个位置居高临下,虽是背对着“舞台”,但歌声却是一点不比别的地方差。只是她今晚怕是充当了无数次别人照片的背景了。
一个高高瘦瘦的男孩,白色T恤,蓝色牛仔裤,没脚踝大头皮靴,短头发,干净利落。这应该是“行走江湖”艺人的标准打扮。身前一架电子琴。还有一个黑人男孩,作为鼓手。这样一个简单的组合。
听了几曲,望着天空,望着湖面,她竟有想哭的冲动。为什么会爱上他?似乎她总对文艺气质的男孩特别着迷。曾经她羡慕于他的经历,佩服他对梦想个的执着,沉迷于他自由放任的天性。她到底爱他什么?现如今的她竟回答不了自己。
每唱完一首,观众们都鼓掌。有人点歌,有人拍照,有人录视频。有那么多人喜欢他,支持他。有天天准时到场的女歌迷,有落魄时收留他的女性朋友,或许还有许多他不曾告诉她的故事。他从来都不只属于她。他是一类她不能理解的人。他身上有她没有的东西,她想要的东西,所以她着迷。回首这几年,她就像王菲的《流年》,“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她终究是爱了,不能幸免。即使一开始便知道很累,知道会受伤,她还是义无反顾,飞蛾扑火。她像完成一个使命一样,完成了爱一个人的全部过程,至于结果如何,她都有勇气承受。至于以后,她会让自己圆满,圆满从而爱人,不会再爱人而让自己圆满。
再一曲终了,游客们纷纷往琴盒里放钱,没现金的扫二维码。她始终站在那个位置,腿脚酸麻,蚊子叮咬。渐渐的,散步的人少了,刚才拥挤的人群也散去了一小半。大家多半凑个热闹,歌声如何并不十分关心。她却不同,几曲下来,她已确定自己不会再来第二次。或许对于歌者来说,这只是一种挣钱养活自己的方式,歌曲里表达的情感早已枯竭,每一首都干巴巴。
夜深了,她一个人回家。昏暗的灯光下,高跟鞋敲得嗒嗒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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