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文学史上的“旗手”鲁迅在文学上的造诣可谓登峰造极,但他的文章很少提及自己的父亲,更不会提及自己的爷爷——说起来这其中满是泪呀!
鲁迅爷爷周老太爷周福清(鲁迅是笔名,本命叫“周树人”)当时丁忧(古代官员在家为父母守孝)在家,赶上乡试,点的提学(学政)——乡试主考官殷如璋是自己的同年——同年考上举人进士的简称。
鲁迅的父亲也要参加1893年的“恩科”乡试,周老太爷要打点一下,可要想把成本最小化。周老太爷放出风,说自己认识乡试主考官,可以疏通关节,莘莘学子们趋之若鹜的送来白花花的银子。
周老太爷兑了一万两的银票,写了封信,装进信封,让下人阿贵把信及银票给主考官大人送去。
那时候从京城到杭州是乘船走大运河,主考官的船是官船,有仪仗。阿贵并没有送错人,只是周家家风严,阿贵可能要讨个回执或是口信,不巧的是有个官员拜会主考官,主考官在陪着说话,没有与阿贵见面。
阿贵在岸上嚎上了:“我们家老爷在信封里放了一万两的银票,希望你通融通融!”事到如此,主考官只能告发鲁迅爷爷的罪行了!
准确的说,这属于犯罪未遂,而且那时候大清朝已经是走到病入膏肓的末世,但周老太爷的下场是被判了“斩监候”(相当于今天的“死缓”)。
周老太爷命保住了,1901年才出狱了——一个“八年牢狱之灾”。纵观清一代,周福清的结果是奇轻的,确实是有福之人!
周家家境却一落千丈——从此社会上少了个浪荡的公子哥;多了个文学史上的“旗手”!这个“副产品”对于中国社会来说是万幸,对于周家是晴天霹雳——也应了那句话“出来混,始终是要还的!”
咱们今天不讨论鲁迅的悲催,看看周老太爷的遭遇。“科场舞弊”自从有科举考试后,就形从影随科举考试一直到今天——从本质上讲,高考和公务员考试都属于科举考试的延续。
在古代,历朝历代对科举考试舞弊案处理都是极其严厉的,砍头轮排一价砍将下去,头颅滚了一地,而老百姓拍手称快——最起码能够管个三年五载的科举考试的清平。
刚才看到山东省对于两起高考顶替上学事件的处理。锤子高高的举起,可看看结果——“警告”居多,退休了“降低待遇”。这种处理能够达得到以儆效尤的结果吗?成本太低了!
可能是我们没有专门的法律应对,古代“满门抄斩”的罪行,不适用于当代社会这一点我不否认,但一个“警告处分”我也同样不认同,古代出现这样案件,四十六颗人头落地是少的,今天牵扯四十六个人,绝大部分的处分轻飘飘的,体现今天我们“厚今薄古”?
令我们汗颜的是,满清对于“科场舞弊案”的处理极其严酷,只要沾边了“杀无赦”。对于谋反的案件,后代的最高统治者都可以“翻案”,重新定性。
但对于“科场舞弊案”,包括那个我们诟病不已慈禧老佛爷都讳如莫深,不敢翻案,即使是主考官家里人倒卖考题,主考官最多属于泄密,没有参入其中,却被砍了脑袋。
后来有人想替主考官翻案,人家慈禧太后都退避三舍,以为“圣贤”之事,应该膜顶礼拜!家法不严,亵渎“圣贤”也该严惩不贷——主考官不能说自己是被冤屈的吧。
纵观清一代,它们崛起于白山黑水,可属于蛮夷,问鼎中原后,就怕中原人说它们是“野猪皮”“满身膻腥”,对待科举之事甚为恭敬——早期开“鸿恩科”拉拢士子。
清朝的科举大案也层出不穷,但制裁严厉,一旦查实,也真是头颅乱滚。人家皇族学习也相当的努力,有成就者如鲫过江。
而明朝的做法令人大跌眼镜,“科场舞弊案”层出不穷,但查处起来如同天朝一般,不了了之,或是轻拿轻放,着实让我们汗颜。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说的是“科举制度”带给士子们“鲤鱼跳龙门”的机会,可一旦出现舞弊者,破坏了社会公平,造成“劣币驱除良币。”长此以往,社会安定受到冲击。
我们历朝历代之所以重视科举制度,是要把知识分子纳入体制内——一是有助于统治;二是防止知识分子冲击统治。武则天看到《讨武曌檄》时说过:“有如此才,而使之沦落不偶,宰相之过也!”
虽说“秀才造反,十年不成。”但有秀才参入的造反就大相径庭了,李世民,赵匡胤这种世家子自不必说。平民出身的刘邦,朱元璋有读书人辅佐之后如虎添翼,夺取了天下!即使造反不成的两个读书人——黄巢和洪秀全造反的破坏力也不容小觑。
我们天朝,立国不足百年,出此大案窝案,处理起来,如同施害者对那几个冤屈命案的受害者家属所说的“我罚酒一杯,你随意!”
人家还感觉这样说委屈的要命,“人命案必破”是底线,人家也是奉命行事,有罪过都有,凭什么让人家抛头露面承认错误!这一句话一出口,人家就没有了政治前途!
我看还真不如摆一桌,把顶替者和被顶替者召集在一起,话谈开就可以了,推杯换盏的皆大欢喜——我们不是就喜欢“研究研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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