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济阳县有一个差役奉命前往逮捕一名嫌疑犯。逮捕以后在押解途中嫌疑犯因病死亡。差役回来后自费买了棺材把死人给安葬了。但是,死者的家属听说这件事以后,就到县里告状,说差役杀了人,要求县官为死者鸣冤,严惩差役。
差役随即被解除了职务,关押了起来。但此案辗转了30多年也没有搞清楚。新任县官朱垣在整理遗留的案件时发现了这起案件,他决定重新开棺验尸,查明死者真正的死因。
朱知县率人来到坟前,令人挖出棺材,拆开棺材两头的档板和四周的柳木板,露出腐土。把腐土拨开后,把尸骨的头和脚摆正位置,然后用草席盖好,把醋慢慢地倒进尸体的骨头里面。过了一会儿,尸骨就像要被分解开一样。旁边的验尸官仔细检查了一番说:“尸骨上只有脑骨上有紫色的血痕,大约有一寸长。”手下的人以为找到了证据,都很高兴,这件拖延了30多年的案子终于可以完结了!
这时候,知县朱垣很认真地察看了一番后说:“这伤可以洗掉。”大家都不相信。朱垣让用水去刷洗脑骨上的伤痕,脑骨立刻洁白无瑕。于是这场官司也终于结束了,被控告杀人的差役终于雪清了身上的罪责。
有人问朱垣为什么能如此明察秋毫,朱垣说:“尸骨上的紫色痕伤,应该是伤处中心浓而越往外颜色越淡,就像日月周围的光圈颜色逐层减弱一样。可是这尸骨上的紫血痕却正好相反,由此可知并非尸体受到过严重伤害,而是尸体腐烂时渗出的血污涂抹而致。
大家拍手称赞。朱知县任职期间,辖下没有发生一次冤案,人送外号“朱青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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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故事预告:《杨修送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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