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对于我来说是一件神圣的事情,以至于我可以为了它跟我爸吵架。
但是它也因为过分的神圣,曾经长时间地被我供奉在心灵深处的神龛里。
在2014年以前,我几乎有十年没写过一篇像样的文章。自从万恶的高考结束以后,我像大多数的同学一样,把文字和作文一起留在了高三的教室里。那时候我每天心里想的,是一位没有来拍毕业照的女同学。
在那个比以往任何一年都长的暑假里,我把绝大多数时间都用来等录取通知书,以及一遍又一遍地听邓丽君的歌,以至于连我家人都说我很娘。写文章,恐怕是一件更显娘的事吧?所以我宁愿抄歌词,也不写一星半点的文章。直到后来有一天,我发现家里一张台历背后,表姐用娟秀的字体抄了一大堆安七炫的歌词,而且还是韩文,我才开始有些后悔。
可是不久之后,录取通知书就到了。那所大学的通知书包裹比任何其他学校的都小,学费也比别人低,一般大学都是首付6000,唯独那家5800。我想,收得少应该就不会是黑店了吧。
人生就是如此,在一次次被打脸之后,依然勇敢地相信着某些真理。当我走进那个校园的那一刹那我就明白了,原来学费高低跟学校占地面积是呈正比的。可是就那几亩地也足以把我晃晕,周围每一栋楼都毫无例外地铺着亮骚的粉色瓷砖,这是要我这个路痴怎么办。我在偌小的那个校园里独自徘徊着,找不到回宿舍的路。那种想死的心情,却也没能变成任何文字。
我当时报的是MKT专业,对于这个半文不理的商科专业,我至今无话可说。它的指导思想基本就是从顾客的角度考虑一切,以至于像我这种自认为共情能力爆表的单纯少年,以为自己找到了人生的方向。而事实上我唯一用得到这方面天赋的,就是当老师提了个很简单的问题,而下面依然没有任何同学想举手的时候,我默默地感受着她的无助。
此时文字离我仍然非常遥远。大学时期我所做的大部分有意义的事情都是在爆肝状态下完成的,熬夜看球,熬夜看剧,熬夜陪女孩子(注意,是女孩子,不是女朋友),熬夜准备第二天的期末考试等等。我也曾在班里几个热衷装逼的同学的怂恿之下,走进学校那间只有一百平方的图书室。里面空调很爽,妹子很赞。
学校还是颇为慷慨的,我怀疑那学校的校训就是“再穷不能穷教育”。图书室一次允许我们借十本书,可能是由于这种学校里的学渣们对书籍的冷淡,所以即便限度惊人,图书室却从未被借空。而学霸们也对那里构不成实质上的威胁,学霸只看课本和参考书。
而像我这种每次都借满十本,却一本都不看,而且还非要续借一个月的人,简直就是那个学校里的一股清流。我曾经借过《百年孤独》,借过《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可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今年才知道米兰·昆德拉是捷克人,而《百年孤独》是一本小说。
那些年我不多的文学体验,反而是被网络聊天促成的。当时我认识了在江西读书的一个白羊座女网友,长得算不上漂亮,属于男女通撩的那种大姐大形象。她读的是新闻专业,对我很照顾,不单向我展示了她写的一些新闻稿,还给我介绍了几个可以投稿的网站。
那段时间里,其实大概也就一个多月吧,我开始码起了时事评论。我发现我这人很有天赋,荒废了多年的写作,一旦提起笔来,还是原汁原味的高考作文风格。我大概写了十几篇,最后居然连凤凰网和新加坡联合早报都转了我的文。至今在网上搜索我的名字还能看到我当年写的那些时评,只不过我不会告诉你我的名字。
放弃时评多少也是因为我的玻璃心。那时候我有点得意过了头,把自己取得的那点小小的成就告诉了那位白羊妹子。其实她也没说什么,但我莫名其妙地就是感到了一股寒意。事实上也是如此,作为一个MKT专业的闲杂人员,偏要在人家科班出身面前炫耀自己新闻稿写得多好,是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说得通俗点,就是不厚道。
当我重拾写作信心的时候,时间已经来到了大学的最后一个学年。我这人毅力特差,但是一些不经意的事情却总能坚持很久,例如借书和装逼。大学期间我们换了两次校区三次宿舍,可是我仍然孜孜不倦地跑图书馆,借着那些我从来不看的书。
借书的路上有了意外的收获,我发现那段时间图书馆正在举办一个“怀念王小波”的主题征文,当时我暗暗地在心里一次次地叩问自己:王小波是谁啊?
我完全想不起我曾在哪一本教材里见过这个名字,而我看过的书基本也仅限于教材。后来我去百度了一下才晓得,原来王小波是李银河的丈夫,而我早在两年前就在我那个注册完一直没写的网易博客里关注了李银河,所以新的问题来了,李银河又是谁?
后来我参加了那个征文,不过我并没有看王小波的书。我只是随便在网上了解到,这人写过一篇叫《一只特立独行的猪》的文章。然后我就从“特立独行”这四个字出发,大致掌握了他的性格,于是我一气呵成写了大约两千字。投稿被采用了,还登在校刊一个颇为引人注目的位置里。而我整篇文章除了标题几乎没有提到“王小波”,只是在开头的地方巧妙地把他比作令狐冲,然后就开始评论令狐冲。
那篇稿子我拿了学校57块钱的稿费,那是我人生中得到的第一笔文资。激动的心情在我用它为自己加餐的瞬间达到了G点。可是我还是不大写文章。很多有名的作家都是在第一篇成功以后,乘胜追击,开始了史诗般的写作生涯。很奇怪的是,我当时竟然半点都没有这种念头。
后来就开始玩百度贴吧。我发现文学于我就跟打地鼠一样,不管我从哪里冒出来,它总能准确地打到我。我在一个贴子里发现了有人在散发一个游戏的邀请码,于是我莫名其妙地跟他要了。老实说我并不那么想玩,只是想找个人说话。阴差阳错的,后来我玩这个游戏玩了两年多,一千多天,所以说我这人的坚持总是特别奇怪。
这是个古典城市的模拟游戏,不过我对种米卖菜吃果之类的事情并不感兴趣,这游戏唯一吸引我的是玩家可以在里面随便发文章,字数限定2000字以内。还可以发说说,字数限定240以内。后来有段时间我写段子全都是240字整,写杂文都是2000字整,都是被这个游戏练出来的。
那个游戏由于推广渠道的问题,里面的玩家基本都是程序员以及内地高校的学生。文化水平高,而且普遍年轻,所以在里面写文章让我找到了一些自信,可能我写的东西基本就是适合这类人群看吧,而我也乐观地估计,未来的读者基本都是这类人。
前前后后我在那个游戏里写的,少说也有20万字吧,够一部长篇小说的量了。这些文字基本都还比较有趣,也很接地气。后来偶尔回去看看,常常会在屏幕前笑出声来。那些是我自认为写过最好的文字,无忧无虑,无关任何利益或追求。我只是为了黑一个人,我就黑了他,仅此而已。
如今我写东西,慢慢地规模化了。也学习了一些所谓的技巧,每天基本都会保证4000字左右的量。可是我承认,有些内容并不是我自己喜欢的,我只是为了在这里生存,所以主动地去迷路。我回想起我刚刚走进大学校园的时候,那里空气清新,也很安静。但四周的房子长得都差不多,我很紧张,到处乱撞,再好的风景我都无暇顾及。
哪天我慢慢习惯了这样的迷失,也许我就淡定了,然后回家不一定就是我的目标,我要抛开终点给我造成的羁绊,用更多心思去享受风景,不管是垄间田心,还是墓堆坟场,不管是被干货劫持,还是被鸡汤洗脑,我都无所谓得像一根不存在的野草。最终还是找不到路了,找不到,大不了就报警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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