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文章的人总希望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风格,这种辨识度实用性和可复制性越小越好。
所以我们开始在行文中做手脚,用自己有声有色的语言去表达,更不惜自毁形象。但是创新总是困难的,往往简单速成的创意不过就是从一个俗套跳进另一个俗套。
作为一个偶尔写写文章,并且眼睛总在手掌上方若干公里的人,我也一直在尝试某种意义上的风格形成。
尤其荣幸地,我这种无意识的努力也无意间得到了一些热心朋友的鼓励和肯定,但是事实上,我觉得自己只不过也是跳进了一个她们从没见过的,远在通行俗套之外的另一个不那么通俗的俗套。
但这并没有让我灰心,天生的脑力不足和行动力丧失恰好让我养成了某一强度范围内的求索精神,我总是爱琢磨,然后不爱看书。
于是最近又有了新的研究成果,每次有类似成果的时候,我总是怀疑之前自己的脑子是不是有缺陷,最后我恍然发现,我的脑子自从脱离母体之后就频频掉线。
简而言之,我发现了一条形成自我风格的捷径。这世界上凡是叫捷径的东西通常都是最笨的方法,不过我发现的这个或许值得一书。
关于修辞与风格的形成,是我一直尝试探索的课题。而就实际实践成果而言,它的确使我多少变得异于常人。但是在我自己还没能有坚定立场的前提下,那匹能行空的天马永远处于自我意识过剩的形态。
曾经我以为修辞用得越多越好,这都是民国作家给我的误导。他们以意外充沛的才华把一篇文章甚至一个片段当做一首唐诗来写,因此高密度的喻句使你感觉又惊喜又充满敌意。
但这种古早的实验显然已经过时,或者说,八斗高才已经被他们写去了七斗,剩下一斗给今天的十六亿人分。竞争毕竟异常激烈,简化便在所难免。
中文写作已经不再依赖于那些惊艳的描述。但不依赖却不代表可以不掌握。换句话说,造句就是写文字的基础,认字也是,所以我们不能把无知当个性。(这句话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啊!)
不过复古不是个性,曾经我以为是,当我每次一提起键盘的时候,心里想的就是描述描述,尽可能把描述做到量子级。可惜我就是因此走进了一个看起来很高级的误区。
发现这一点的契机在于某一次与一位文友交流,她跟我说“你写的东西很有画面感”。
于是我发现,我在刻意营造某种画面感,我对不起文字,因为文学本身应该是产生空间的一个房子,而不是一堵实心墙体。
后来又有一个人跟我说“你把话都说圆了”,于是我发现我砌的那堵墙是圆的。我用诸多自我感觉良好的修辞手法来刻画一件不那么重要的东西。
最后别人说,你赢了。可是我发现,在一场一百米跑的比赛里,我跑了不止一百米。
如今我看到,想要形成风格,调动修辞是一个好办法,但是修辞绝对不滥用,绝对不用熟面孔。
尽管那样你的文章字数会便宜点。
可是滥用修辞将会把一个写作者带进平庸化的深渊。我以前一直无法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当我想不出一个好喻句的时候,我该怎么办。
可是答案又惊人地简单,写不出就不写呗。
我很爱批判那些以“坚持”为名义强奸“写作”的人。后来我发现我自己也不过是个强奸犯,或许手段隐秘点,但是罪名是一样的。
我总是把“写出来”,我一定要“写出来”作为自我要求,其实我把它看得太重了,总是用“写不写得出来”来评判自己是否拥有才华,能则窃喜,无则自虐。
一篇文章如果只有一个比喻句,而那个句子是你独创的最契合于那个意境的句子,它就足以撑起整篇文章的华丽。之前我也纠结过多和少,稀疏与密集的问题,后来我发现自己好像是在分辨一个屁是微臭还是中臭还是很臭。
心里总是追求一种精确的精神,可是往往努力不对路。这就是人生迷茫,也是成长,成长中总是有很多坑,你必须跳,跳进去了才懂得爬出来的意义。这是双倍体验,可是事先还是要明了自己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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