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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让步于事实,爱狗人士需反思

立场让步于事实,爱狗人士需反思

作者: 魏思年 | 来源:发表于2018-06-30 14:07 被阅读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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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被狗咬伤,你会迁怒于狗吗?这看上去像是法律问题:狗作为动物,不是法律上的主体,不存在责任承担问题;甚至于对狗进行的防御措施都不能称之为正当防卫,而是属于紧急避险。在法律上,狗与人的地位有着巨大的区别,没有人会愚蠢到混淆二者边界。但是,在生活中,可能就难以回答这个问题。

    最近在南京江宁发生的一起事件,当事人给出了肯定回答,却引来了大麻烦。6月18日,饭店老板童先生的两岁小孩被隔壁店的泰迪狗咬伤,童先生闻讯前去理论,产生争执,一怒之下拎起这只“肇事”的小狗,当场摔死了它。民警赶到后,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债权债务抵销,狗主人和孩子家长两清。

    然而,法律上的问题结束了,这件事情引起的波澜才刚刚开始。事情发生的地点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附近,事发后,众多围观群众以各种方式将其曝光在网上。6月20日,公众号“狗先生”发布的一篇名为《南京一老板摔死泰迪殴打老人,这口气我咽不下去!》的微信文章在朋友圈传播。当天,自称“秒拍达人”、“萌宠博主”的“七宝赤丸谁干的”在微博上发布同名文章。

    文章认为事件中的小狗平常很乖、绳子很短,如果小孩不去招惹,小狗不会主动攻击人;而孩子家长没管教好孩子,存在严重过错。作者可能认为这样的观点还不够吸引人,于是,在行文中使用了不少攻击性表述,例如“先撩者犯贱”、“人渣”、“这个小孩以后被别人摔死踩两脚那也不奇怪”。这条消息不胫而走,三天内在微信平台阅读量突破四万,在微博、贴吧等平台上的阅读量就难以计算了。

    不明身份的热心群众效率奇高。事发后,童先生的手机号很快被人找到并发布出来,一帮不明身份的人立刻群起而攻之,一时间风云际会,各大门派纷纷亮出家伙显露身手,通过短信、电话,谩骂、威胁。6月22日早上,孩子的妈妈在高度压力下崩溃,用水果刀割开了手腕动脉……而在童先生将其送去医院的路上,威胁的电话竟然还继续在拨打。

    整件事情经澎湃新闻报道后,秒拍视频被各大媒体转发,引发更大范围关注。接下来剧情开始反转,上文提到的那篇热文下,陆续出现一波接一波网友评论,压倒性地表达反对网络暴力的观点,并且把当事人割腕自杀的后果归咎于爱狗人士诉求的不合理表达,还有网友扬言要“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人肉该博主。6月23日晚上,笔者再次进入该博主微博主页时,发现这篇文章已经删除,但在百度快照上还能找到;当天,“狗先生”公众号上的文章也同步被删除。

    02

    孩子被咬、狗被打死的案例时有发生,但处理的结果却不一样。就在一个月前,成都商报报道一则消息:四川广元吕先生一家三口出门散步,小孩在身后被突然扑出的一条大狗按在地上咬伤头部,吕先生一脚将狗踢开,拾起地上一根木棍追打,最终将狗打死。孩子送往医院救治,头部缝了7针,吕先生胸口也被狗咬伤。事后,吕先生在小区内张贴告示,希望能找到狗主人,但毫无收获。

    南京江宁的这次事件,如果没有发生割脉自尽的严重后果,没有新闻媒体的及时跟进,可能也就轻描淡写地被人遗忘了。在整个事件发展过程中,我们仿佛看到两派立场。一方站在爱狗的立场上,以这次事件为由头,借题发挥,认为人们对待犬类以及狗主人的态度不公平,意图煽动情绪,调动舆论力量实现所谓的“审判”;另一立场则是在严重后果发生后表现出来,认为摔死小狗过错再大,也不能用网络暴力对待当事人,并且对“爱狗人士”冷嘲热讽。

    之所以是“立场”而不称之为“观点”,是因为争议的焦点并不在事件事实,而是游离于事实之外。事实方面往往讲究证据,围观群众和“萌宠博主”的文章都推测小孩招惹小狗,但这种推测仅仅停留在臆测层面,没有证据证实。但另一方的立场显然没有针对该博主在事实上的疏漏有根有据地予以驳斥,而是采取几乎以暴制暴的方式,要用舆论来对付博主,并将矛头指向爱狗或养狗人士。

    爱狗人士与反爱狗人士的争议广日持久。每年6月下旬,广西玉林的“荔枝狗肉节”总要引起舆论关注,火焰如此高扬,不无关乎风俗本身,而是爱狗人士“众人拾柴”之故,他们以近乎宗教迷信式的狂热,来传播自己的价值观念。又是一年六月,这次“恶作剧”式的自发行动,闪现着爱狗人士的影子,却差点闹出人命。而在爱狗人士和“反爱狗人士”的争夺战下,狗实在是太无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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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陪伴人类的历史有好几万年,现在引起这么大的争议,绝非偶然。在过去,狗的地位是功能性的,狗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主仆式的,狗需要按照主人的意愿,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在现代社会,狗的角色发生了改变。城镇化逐步提高,农场越来越少;网络时代,人与人的沟通已经不再要求面对面,身与心的距离都拉得更远。人类社会的这些变化,都导致狗的功能性下降,其精神性的作用跃升为主要的一面。

    社交平台、短视频网站的普及,表情包在网民主力军中的火爆,无疑更加速了家犬的影响力。2002年,英系博美犬俊介出生在日本千叶市,在女主人俊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波澜不惊地度过了狗生中的前8年。然而从2010年俊妈妈在推特上登载俊介的照片开始,到2011年分享俊介日常的粉丝突破40万,只用了10个月时间。狗在历史上可从来没获得这样匪夷所思的热度。

    狗作为动物能够如此吸引流量,关键还在于它与人类关系紧密,这也是它异于其它动物的一点。关系亲近,就容易产生同情,在消费主义盛行的时代,任何欲望都受到监视,在利益驱动下可以被放大无数倍。这使得保护动物“造福子孙”的初衷渐渐被掩盖起来。在狗的身上,保护的不是动物,而是人们的同情心。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没有《动物福利法》。爱狗人士投喂流浪狗、解救待宰的犬只,对于保护动物而言,本来有非常良好的社会影响。但如果任性妄为,不惜以违法乱纪为代价,最终砸到的不仅是自己的脚,还帮了倒忙,延缓了我国《动物福利法》的出台。献爱变成献丑,弄脏“爱狗”名号的人不是别人,恰恰是狂热的爱狗人士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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