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7.23
最近看完了一本技术书籍《你不知道的javascript》(上卷),书中主要分两大部分,一个关于作用域和闭包,另一个this和对象原型,前端开发对这两个知识点肯定不陌生,面试的时候也会经常被问。这两个知识点也是这门语言中非常重要但又难以掌握的,可以说这个概念已经近似神话了,即使工作四五年的很多程序员可能也说的云里雾里,不求甚解了,但是不可否认这两块确实重要。
市面上的很多关于这方面的资料都是对《你不知道的javascript》的拙劣模仿,看过很多文章,也听过很多大神的视频课程,我肯定他们都看了这本书,甚至很多内容都是原文引用。
看完以后确实受益很多,但是这仅仅是建立了一个理性上的认识,这种认识说白了用处不大,关上书要不了多久就会马冬梅,马冬什么梅,什么冬梅,所以要想不遗忘,一种简单且有效的方法就是不断复习和思考,同时加大应用场景,最后实践输出blog,这样的强度会对理解加深很多,同时也非常有利于后期的复习,甚至是对别人的指导。
一个问题只有你自己想明白了,才可能后为人师,而不是人云亦云。这本书我是二刷,第一遍没这样做,所以很快什么冬梅了。必须承认要经历一套这么复杂的过程需很多时间,但是这个时间的投入也绝对比你一直不求甚解强很多,很简单,因为这个知识点足够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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