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死我了!可算扫完了!”北风压了下来,笤帚也冰的棘手。
“你难道不应该说累死吗……”
“昨晚妞妞肚子疼,连夜送她去医院,挂了俩吊瓶,三点才回来的。”我拿起个深蓝色的抹布准备去擦吧台,在个满是褐色的咖啡馆里,深蓝色已是极为妖艳的颜色了。“现在妞妞怎么样了?”
“没事了,给学校请了个假,这会在家睡着呢”
咖啡粉的香气是每家咖啡店的名片,一家店一种味道,有的店里充满了奶香味,而有的是淡淡的浓缩的味道,躲在角落里慢慢氤氲,沉淀着每一个在这里驻足的故事。所谓的故事,有悲有喜,有离有合,故事里的每一个角色都卑微的能将月亮击下,却同样自以为高尚的把月光藏起来。
老样子,小王问我要了杯西达摩。
“竖琴……”
“你怎么又买了这个。”小王起身走到一边把风衣收了起来。
“不是买的,这是前几天我媳妇过生日她闺蜜送的……”一个大纸盒摆在阁楼门口,上面浅浅的印了竖琴两个字,褐色的纸盒站在那面仿砖墙的边上,方方正正的权当个未开光的门神。
自从安置好了竖琴后店面显得小了很多,这间曾经清癯佝偻的店面,慢慢地也丰腴起来,八年里慢慢地蜕变成了一间老屋。
小王一声没吭,背靠在椅子上侧着头望了很久,我想,他大概也是想小白了。
小王是个网编,虽叫他小王但他也就比我小个两个月,开店八年,小王几乎每天都会来店里,有时只是过来蹭个WIFI或者来上个厕所,但大部分时间还是能陪我聊上一会。小白是小王的前女友,也是在我店里的朋友,他们也是在这里认识的。
四年前,小白遭遇了车祸。
走的前一天她还在群里发了穿婚纱的样子,那天小王在群里说了好一会。
“哇你是个黑客?”
“啥呀,不算黑客,也就是个修电脑的……”
“哎呦夸你你还谦虚上了。”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的对话,有太多的细节值得去回忆,但是记忆都被一一封存了,或许当人类发明出能够删除记忆的机器的时候,才敢拿出来。
街角还在等着那个人我记得,小白走了一周后,小王回来了一次带走了小白留在这里的竖琴。他把我们想念小白的唯一的资格都给剥夺了。他走前我们聊了好久,已经记不得有多久了,我记得,我好像在哀求,像个孩子,不要把我心爱的玩具扔掉,这可是我的挚爱!
他多狠啊。
那天之后小王就走了三年。三可真是个神奇的数字,好像很多人的感情的保质期都是三年,像是个诅咒,大家都说,三年了,这么久了,时间会冲淡一切,听上去像是老人样的言语,是那种会把伤心事说成好事的吉祥话。就像课本里描述的那样,时间会像海浪那般冲淡痕迹,但是却不能带走它留下过的事实。
他们两个一走,店里一下子冷清了下来,来往的老顾客最他们也只字不提,或许他们也想小王,只是怕说起之后,我会想起小白。
人都会有遗憾,就像我当时遇见小白,我就坚信她是我这辈子的遗憾。
或许现在的小王也会明白我这种情愫,当他在次看见那架竖琴起,会想起小白穿着褐色的披肩给他弹琴的样子,会想起他们一起吃的提拉米苏,一起喝过的单品,会把往事一一揪起。
小王回来之后我跟他聊了很久,小王说他去了大城市,在哪里找到了个新工作,现在也成了一个爸爸,他说这次是因为回来出差才抽时间来看看,等过几天还要回去。
我问他要在那待多久,他说不知道,或许五年,十年,或许更久。我问他那里也有开在街角的咖啡店吗,他说不知道,或许有。我仿佛看见了他的眼角在向楼梯旁的竖琴倾斜,看上去羞耻的样子,我感觉他像是在演给我看。
放久了的咖啡渍特别难洗,因为如果不及时洗净,透明的杯壁就会慢慢被侵蚀成浅褐色,像是老化的皮肤,经不起岁月打磨,所以需要我一直的擦拭,不断地擦拭,跟人喜欢摸自己的伤疤一样,仿佛是一种炫耀的资本。
北风依旧在窗外堆着落叶,不一会功夫门口落满了残叶,天色也被它慢慢吹暗了,小王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客气,帮我洗掉杯子,托着风衣,说该回去了。
“对了,之前那个竖琴......是你买的吧。”
“......”
一杯西达摩30,一份提拉米苏35,一共130元,可是这钱,我再也算不清了。
第二杯已经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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