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之缘
从小我只喜欢蓝色,小时候村里的天空是蓝色的,蓝得现在雾霾天回想起来像是假的一样。蓝色纯朴、简单、清心,如家乡夜空中的繁星,晶莹空灵。蓝色接引天地,是苍天的本色,赤诚、广博、温馨。我那时候穿衣服、裤子、鞋子都是蓝色。我想青春应该是蓝色的,单纯率真。
随着学业不顺,我开始悲观起来,那时觉得天都塌下来了,世界也灰暗了。至此只恋黑色,深遂、冷酷、神秘。整天穿着一身黑色衣服、黑鞋子,戴黑色帽子,面无表情,心如死灰!后来我惭惭走出了阴霾。雪小禅说,人生如海浪进进退退,不必执迷不悟。挫折会使人内心坚韧、通达、饱满、从容。上大学只是人生千万条道路中的一条而已,不是世界末日,也许是命运开的一个玩笑而已,条条道路通罗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此时恋上绿色,因为我看到了希望、目标、奋斗。绿色是寂寂的孤独,有深深的寂寞与静然。经常会站在一棵树前发呆,树总是天长地久地站在那里,不依不靠,不曲不挠,不管人来人往,雨雪风霜都静若处子,处之泰然。绿色的山矗立在河畔,稳重笃定,大美不言!
堕着心态的转变,我竟然开始喜欢五颜六色了,每种颜色都有它的好。白色是所有颜色的组合,最亮丽、最刺眼、最先入眼。一袭白布的伶人,从舞台帷幕后徐徐踱来,端丽、婀娜、清明。等一开口,秦腔的千年情感迅疾袭来,戏迷只能心理沦陷了,片甲不留。大雪压红尘,红尘寂寂,围炉听雪,叙旧品茗,手工酒沽满碗,可以慰光阴。
昆曲与越剧大概是粉色的。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你侬我侬,吴侬软语把江南的粉墙黛瓦都酥软了,麻醉了。粉色是有毒的罂粟花,恋上了就难以自拔。粉色是青春的妹妹,调皮,情窦初开,欲说还羞,荷尔蒙弥弥漫漫散开了,骚动不安,心如千只蚂蚁在爬,为了那个她,可以山崩地裂、海枯石烂,可后来,她还是另嫁他人,物是人非。
黄土高坡,生于斯长于斯。对黄色有与生俱来的亲切与归属感。母亲做的搅团是黄灿灿透亮亮的,可口、慰贴、舒心,无论身在何地,故乡食物总能牵动着游子的乡愁,一想起就咽口水,夹杂着对故人山河的恋恋不舍。黄色里有种卡其色(也叫蘑菇色),我一见钟情。从头到脚全是卡其色的,我想这种色彩应该与艺术有染,看一眼就暖心,有安全感,似深沉、寡言、稳重、负责任的男人,女人忍不住总要多看几眼。
大红色衣服要能驾驭的人穿才得体,因为太热烈,容易烤到别人,气场足、心量大、慈爱多的人穿大红衣服才妥当,不失风范,否则硬要裹上大红衣的话,劲道不够,感觉唐突。大红色是热心肠的、赤诚的、凛凛的执拗与喜乐。结婚时一对新人身着红喜衣,向来宾执礼敬酒,像征日子红红火火,红得像灯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