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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法精讲日更 | 2】从英语中最具代表性的五种句子讲起(二

【英语语法精讲日更 | 2】从英语中最具代表性的五种句子讲起(二

作者: 勇敢的思考者 | 来源:发表于2018-12-26 22:26 被阅读51次

    借着日更挑战来给大家系统地讲一讲英语语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上期内容:【英语语法精讲日更 | 1】从英语中最具代表性的五种句子讲起(一) - 简书

    下面的三句话属于我们要学习的第三类句子,请大家注意观察它们的共同特点:

    (7) David gave Emily a present. (大卫给了艾米莉一个礼物。)

    (8) The headmaster told us the news. (校长告诉了我们那个消息。)

    (9) The task took me an hour. (这个任务花了我一个小时。)

    上面这三个句子,家都发现了哪些共同特点呢?

    语法学家们注意到,上面这三个句子所代表的一类句子,有四个组成部分

    语法成分的角度讲,第一部分是这句话所描述内容的主要参与者,因此是主语。第二部分是这句话能够传递有用信息的关键,因而是谓语。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都是事物的名称,它们似乎都是这些句子所描述的内容的次要参与者,因此它们都是宾语。也就是说,这种类型的句子有两个宾语

    动作关系成分的角度讲,第二部分仍然是这句话中表示动作的部分。而第一部分是它的实施者,因此是施事。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都是这个动作在某种意义上的承受者,因此都是受事。(需要说明的是,第三部分承受动作的方式和第四部分承受动作的方式并不完全相同,但我们暂时不做区分)所以说,这种类型的句子有两个受事

    从词性的角度讲,第一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都是事物的名称,因此都是名词。第二部分是广义的动作,因此是动词

    根据语法成分来命名,这第三类句子被称作“主谓宾宾”结构的句子。

    句子类型三:“主谓宾宾” 结构

    下面的四句话属于我们要学习的第四类句子,请大家注意观察它们的共同特点:

    (10) The director made John the assistant. (主任让约翰当了助理。)

    (11) We nominated her the president. (我们提名她为总统。)

    (12) I find the cake delicious. (我觉得这蛋糕很好吃。)

    (13) The song makes me happy. (这首歌让我开心)

    上面这四个句子,家都发现了哪些共同特点呢?

    语法学家们注意到,上面这四个句子所代表的一类句子,也有四个组成部分

    这一点和刚才的“主谓宾宾”结构的句子有点像,那么上面的四个句子和“主谓宾宾”结构的句子有什么区别呢?咱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语法成分的角度来说,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依然分别是主语谓语,原因跟前面几种类型的句子是一样的。第三部分也都是一些事物,那么它们可以算是这句话所描述的内容的次要参与者,因此它们也算是宾语。那么第四部分是不是也像“主谓宾宾”结构的第四部分一样,也是这句话内容的另外一个次要参与者,因而是另一个宾语呢?我们仔细分析一下:

    第(10)句“The director made John the assistant.”的意思是“主任让约翰当了助理。”第三部分是宾语 John (约翰),而第四部分是 the assistant (助理),那么“助理”是不是这句话中除“约翰”之外的另一个次要参与者呢?其实只要仔细想一下这句话的语境“主任让约翰当了助理”,就会意识到,这句话中所说的“助理”,不是别人,就是“约翰”本人:经过“主任”的任命,“约翰”成为了“助理”,因此这里说的“助理”就是“约翰”。所以说,第四部分中的“助理”并不是另一个参与者,而与第三部分是同一个参与者,因此它不是另一个宾语,而是用来为第三部分“约翰”补充身份信息的。因为第四部分的作用是为第三部分补充信息,所以语法学家们把这一部分叫做补语。精确一点说,由于它是用来对第三部分——也就是宾语——补充信息的,所以叫宾语补语(也称“宾语补足语”)。

    那么其它三句话是否也符合这个规律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第(11)句“We nominated her the president.”的意思是“我们提名她为总统。”。因为“我们”的“提名”,“她”就有可能拥有“总统”的身份,因此位于第四部分的“总统”为位于第三部分的“她”补充了一个可能的身份信息。

    第(12)句“I find the cake delicious.”的意思是“我觉得这蛋糕很好吃。”。“很好吃”是“我”感受到的“这个蛋糕”的一个性质,所以位于第四部分的“很好吃”为位于第三部分的“这个蛋糕”补充了性质信息。

    第(13)句“The song makes me happy”的意思是“这首歌让我开心”。在“这首歌”的影响下,“我”变得“很开心”,所以说,位于第四部分的“很开心”为位于第三部分的“我”补充了心理状态的信息。

    因此,第(11)、(12)、(13)句中的第四部分也是用来为第三部分补充信息的,因此第四部分都是补语(宾语补语)。

    动词关系成分来看,依然是第二部分依然是动作。第一部分是动作的实施者,所以是施事。第三部分是动作的承受者,所以是受事。第四部分因为补充说明了第三部分——也就是受事,我们就把第四部分叫做受事补语

    从词性上来看,第一部分和第三部分都是名词。第二部分是动词。咱们来观察一下第四部分的词性。第(10)句和第(11)句的第四部分 the assistant (助理) 和 the president (总统) 都是事物的名称,因此是名词。而第(12)句和第(13)句的第四部分 delicious (美味的) 和 happy (开心的) 是描述事物的性质或状态的词,这些词叫做形容词

    根据语法成分来命名,这第四类句子被称作“主谓宾补”结构的句子。

    句子类型四:“主谓宾补” 结构

    (今天先讲到这里,欢迎大家明天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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