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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五)滕文公上篇2——有恒产者有恒心①:原文注释2

《孟子》(五)滕文公上篇2——有恒产者有恒心①:原文注释2

作者: 知非非非 | 来源:发表于2023-03-14 23:17 被阅读0次

【原文】

使毕战问井地①。

孟子曰:“子之君将行仁政,选择而使子,子必勉之!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②。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夫滕壤地褊( biǎn )小,将为君子焉,将为野人③焉。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卿以下必有圭田④,圭田五十亩。余夫二十五亩⑤。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⑥,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此其大略也。若夫(fú)润泽之,则在君与子矣。”

【译文】

滕文公派大臣毕战请教施行井田的办法。

孟子说:“你的国君准备实行仁政,选派你来问我,你一定要好好努力啊!实行仁政,一定要从划分田界开始,田界划分不正确,井田的面积就不平均,作为俸禄的田租收入就不公平,因此暴君与贪官污吏必定不尊重田界。田界划分正确了,分配井田、制定官禄就轻而易举了。滕国土地狭小,但也有政府的官吏,也有耕田的农夫。没有官吏,就没有人来治理农夫;没有农夫,就没有人来供养官吏。我建议,在郊野用九分抽一的助法,城市就十分抽一,让他们自行纳税。卿以下的官吏一定要有供祭祀的圭田,每家五十亩。家中有剩余劳力的每人另给二十五亩。丧葬或搬家都不离开本乡。共一井田的各家,进出互相结伴,一起预防盗贼,互相帮助,有了病互相照顾,那么百姓之间就会亲近和睦。每一方里的土地定为一个井田,每一井田九百亩地,中间一块是公田。八家各有一百亩私田,共同耕种公田。公家的事做完,然后才敢做个人的事,这就是官吏与农夫的不同了。这是(井田制度)的大概情况。至于如何调节改善,那就要看国君与您了。”

【注】

①井地,即井田。

②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经界:土地、疆域的分界,赵歧注:经亦界也,经界为同意复合词,一说划分疆界。钧,同均,古字通用。谷禄,同意复合词,古人以谷为俸禄,谷也有禄意。

③野人,与住在城里的国人相对,春秋及之前,指不享有政治权利,不用服兵役的农民。此处与君子相对,泛指劳力者,即从事生产、耕作的人。

④圭田,据赵岐注,指从卿以下到士所受的土地,一般为五十亩,供祭祀之用。圭为洁,洁白。表示士因洁白操守而分受此田。战国时期,有个大商人就叫白圭。《史记》说白圭“趁时若猛兽鸷鸟之发”,并提出“人弃我取,人取我与”。

⑤余夫二十五亩,据赵岐注,指一家之中,除一位成年劳动力外,其余老少尚可以从事劳动的人。他们也可以受有一定的土地,一般为二十五亩。

⑥守望相助,守望:看守瞭望。朱熹《集注》:“防寇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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