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寻与千寻
重回阳间,我发现这里已经不是我生前所熟悉的那个地方了。以前,我看到的世界总是明亮的、快乐的;而作为“勾魂使者”,我们却要行走在阳间最阴暗、最悲伤的一面。因为,我们的服务对象几乎都来自于那里。
我们曾经跟着一个心情郁结的人一路走一路走。她一边走一边打电话给她的亲人,她出了轨,但她后悔了,可是她的丈夫、儿女都不肯接她的电话。她在下着雨的夜晚躲在树底下哭泣,她买了三瓶白酒灌进了自己的嘴。在她跳下江的那一刻,我看见她嘴边解脱的笑容,还有眼角未干的泪痕,我的耳边也传来了轻轻的叹息。不一会儿,她的魂就飘出了水面,她的“生命线”已经完全变成了白色——她死了。
程瑟用一把类似小剪刀的东西剪断了她的“生命线”,玲儿用腰间的白色带子绑上了她的手,带子瞬间染上了血红色。玲儿带着她慢慢飘上半空,渐渐消失在夜色中。
“虽然他们不接她的电话,但是血浓于水,总会原谅她的吧……如果她的家人日后知道了她的死讯,必定会悔疚的,何必呢。”我感叹道。
“她的下场是她自己选择的。只是,她本来可以选一条好一点的路。”程瑟说。
“不过事已至此,希望她到了冥界可以放下心中的包袱吧。”我说。
谁知,程瑟低低地冷哼了一声,说:“人人都以为死亡就是解脱,自杀了就可以逃避在阳间遇到的困难。但是他们不知道,自杀这种行为就已经触犯了冥界的法律。这个女人到了冥界,也不会得到解脱,反而是折磨的开始……”
我惊讶地看向程瑟:“你不是说冥界已经没有地狱了吗?”
程瑟看着我,说:“‘地狱’不一定是个地方。在冥界,最严重的犯罪是‘浪费资源’。人类的身体是魂的容器,魂所承载的记忆是冥界最宝贵的资源,伤害了容器,就等于浪费了魂储存记忆的能力。所以,所有伤害人类身体的行为都会判定为‘浪费资源罪’,不管是杀人的,还是自杀的。”
“冥界也有法院?”
程瑟拧紧眉,点了点头:“冥界法院是直属‘中央’的部门。在冥界,触犯‘浪费资源罪’的惩罚就是强制转世。”
“转世?不是每个魂都要转世的吗,有什么可怕的……”
“洛莹,你有没有想过,细小如蚂蚁,它们也是有灵魂的。它们的灵魂从哪儿来?冥界法院的‘强制转世’是把魂打碎,让它散布在阳间,千百年后这些碎掉的魂才会重新凝聚起来。这种魂碎的惩罚,跟‘地狱’差不多。”
我不禁打了个寒颤,看着路边的那群蚂蚁,想着它们是被打碎的灵魂……如果有一天,我的灵魂被打碎,然后变成蚂蚁、蟑螂、老鼠……然后,被人毫不在意地踩死打死……我不敢再想下去了!
如果刚刚那个自杀的人知道自己到了冥界之后的后果,她还敢自杀吗?
我跟着程瑟继续在阳间巡逻,他带着我走了很多很多地方,甚至有些地方在我生前都没去过。一路上我们偶尔会遇到一些来阳间“自由行”的魂,程瑟都会截住他们,然后检查他们的《通行证》。
很多人会以为魂都喜欢“浓墨涂抹”地出现在阳间。事实上,魂要到阳间是要遵守很多非常严格的规定。魂想要暂时回到阳间,就要参加出境处组织的旅游团,而且要通过严格的审批才能拿到《暂时出境签证》。如果要自由行,审批更严格不说,还会附加很多规定,甚至连魂的着装都要严格申报,而“化妆”是严令禁止的。如果在阳间被发现违规“化妆”和不按申报着装,轻则会被罚钱、遣返,重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出了人命,就会触犯“浪费资源罪”!
虽然灵魂回收员没有执法权,但我们发现违规的魂时就有责任告知冥界警察,所以在阳间的魂见到我们,就等于见到半个冥界警察。而检查魂的《通行证》,也是灵魂回收员在阳间巡逻期间的工作之一。
我们有时还会在路上遇见一些魂,他们有的站在路边,有的站在树下,有的旁若无人躺在马路中央晒太阳……程瑟说,他们是“地缚灵”。因为在生前有放不下的执着,因此死了之后,他们就向出入境局提出申请,回到自己执念最强的地方一直守着。
程瑟的人缘似乎很好,跟每一个“地缚灵”都能聊上半天,难怪他说回阳间巡逻就像探亲一样。广州里有那么多“地缚灵”,他要“探”一个遍,看来没个十天半月都是不够的。
蜀锦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地缚灵”。她明眸皓齿,眼波潋滟,穿着一件粉紫色绣着粉红桃花的旗服。可惜的是,她站在一条被挖开的马路上,修路工人在她身边不停地敲敲打打,却没有一个人看见她的存在。
两百年前,这里还是一条河涌,她在河涌里淹死了。虽然她的尸骨被安葬,但是她的玉镯子却留在了河涌底。那是她的未婚夫给她的定情信物,即使死了,她也要继续守着。后来,河涌变成了马路,玉镯子依然在马路下面,因此,她至今还一直守在这儿,哪怕这里现在被围闭起来成了又脏又乱的工地。
由于“地缚灵”几乎是不移动的,所以他们是“勾魂使者”和冥界警察在阳间的“监控摄像头”,从每天的人来人往中,他们总能看出一些细微的不寻常。
正如现在,我们无视四周的滚滚烟尘和刺耳的敲打声,以及不断穿过我们的雨点站在工地中央。蜀锦指着不远处的一条斑马线告诉程瑟,住在这附近的一位孤寡老人已经两天没经过那个路口去对面的酒楼喝早茶了,两天前最后一次看见那位老人家的时候,他的“生命线”已经变成了很淡的红色。
于是,程瑟叫我在这儿等他,他看看就回来,说着就急急忙忙飞走了。
“死亡24小时之内‘生命线’就会断掉。如果老人家真的死了,程瑟就要抓紧时间去收他的魂,否则老人家就有可能魂飞魄散了。”蜀锦微笑着,轻掩朱唇地向我解释道。
我笑着对她点了点头,表示我明白了。
“你就是程瑟的新拍档吧。”蜀锦继续说,她声音又甜又温柔,就像一杯馨香的玫瑰奶茶。
我又点了点头。
蜀锦了然似地掩唇一笑,说:“你别看程瑟平时好像吊儿郎当的样子,其实他这个人很好,对谁都很热心。”
我瞟了蜀锦一眼,看到她那面带桃花的样子,难道她喜欢程瑟?
蜀锦似乎猜到了我的心思,微微一笑,继续道:“广州的河涌脉脉相连,程瑟小的时候就住在河涌边,经常沿着河涌走到这边玩耍。可以说,我是看着程瑟长大的。后来……我眼睁睁看着他为了救一个落水的小孩淹死在河涌里,又看着他的尸体慢慢腐烂。哎……”说着,蜀锦看着空中越下越大的雨,惋惜地叹了口气,“看着一个自己熟悉的人遭此横祸却无能为力,我内疚了很久。后来见他当了‘勾魂使者’,待人一如以往,我才慢慢安心下来。”
原来程瑟是为了救人而淹死的……
我正出神的时候,迎面冲来了一辆工程车,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居然吓得尖叫着飞上了半空。待到反应过来自己现在已经不怕被撞的时候,我只好红着脸又回到蜀锦身边。
蜀锦显然也被我的那声尖叫吓到了,她掩唇笑了一下,然后抬手指着前方,说:“前面的小区里有一家咖啡店,你可以去那里坐坐。等程瑟回来了,我让他去找你吧。”
“咖啡店?我们也能去?”理论上来说,我们已经脱离了物质世界,阳间的所有物质我们都不可能再接触得到,所以我们也不可能再吃得到阳间的东西,更不用说去品尝食物的味道了。
蜀锦微微一笑,说:“那家店,我们是可以去的。”
我顺着蜀锦所指的方向看着前方一片郁郁葱葱的住宅小区,那里是广州出了名的“小资街”,里面有很多外贸小店,还有许多有特色的咖啡店。以前我也很喜欢去那里逛街,可是却从未想过那里会有一家“鬼”的歇脚店。
“但是,我现在还在实习,不能四处乱跑。”
“放心吧,那里是冥界的地方,你去那里也不会有问题的。”
的确,我非常不喜欢现在这种站在工地中间,不断被工程车、雨水穿过的感觉。所以,我还是决定去那家店看看。
蜀锦告诉我,那家店叫“寻”。
雨,越下越大。
身边走过一对对情侣,大雨让他们靠得更加紧,雨点儿落在路边的大树上,滴滴答答地汇成一首首情歌。
以前,我和文宇也喜欢在雨中漫步,不在乎湿漉漉的雨飘到身上,我们只想感受彼此接近时的体温,聆听对方浅浅的呼吸声。
以前,每当下雨,文宇都会打电话给我,问我在哪里,有没有带伞……所以我从来不讨厌下雨,也从来不担心因为没带伞而淋湿。现在,却只有我自己走在雨中,看着雨点儿穿过手掌,孤单地掉落到地上。本应该没有感觉,但是,我现在真的觉得很冷很冷。
我在雨中一直走一直走,完全没有留意到蜀锦所说的那家咖啡店,直到我的头上出现了一把伞。
我抬头看去,那是一把透明的伞,透过伞可以看见伞外蜿蜒流下的雨水,被雨水洗刷得翠绿的树叶和叶间已经隐隐透出的阳光。
“你还好吧。”温醇的声音吸引了我的注意,顺着伞柄上修长、干净的手我看见了一张干净的脸。这是一张邻家男孩般的脸,不张扬,却很好看。被一双清澈的眼睛看着,如果我的心脏还会跳,此时它一定会跳得更快。还有那个温暖的笑容,让我的心有了温暖的感觉——这种久违的感觉让我想起了文宇。
我不禁看呆了。
但是,他应该看不见我的呀?
我疑惑地看着他,又看了看身边有没有其他人。难道我站在了他女朋友的位置?
谁知,他竟然温柔地说道:“你应该不喜欢被雨穿透的感觉吧。为什么不找个地方躲躲?”
我惊讶极了!
“你……你看得见我?”
他笑着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我赶紧摸摸脸,心里紧张极了:我现在的样子应该不可怕吧。会不会吓到人?
“你的样子很正常,没有吓到人。”他似乎听见我的心声,展颜一笑,露开了一口洁白的牙齿。
“你……你真的看得见我?”
他带着微笑又点了点头。
“你,是人吧?”
他顿了一下,继续微笑着点头。
这下我认了,竟真的让我遇见了一个“阴阳人”。程瑟曾经告诉我,在阳间,有一些人是天生可以看见离子的,这些人就是俗称的“阴阳眼”。他们能看见离子不是因为他们“时运低”,而是这些人在转世之前就接受了冥界的工作安排,一边在阳间做人,一边继续帮冥界“打工”。他们就相当于是“冥界驻阳间工作人员”。
“请问,您听过一家叫‘寻’的咖啡店吗?我好像迷路了,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您没有迷路,您已经到了,只是没留意而已。”说着,他指了指他的身后。
果然,我们正站在一家咖啡店的门口。
这个店门很小,一点都不显眼。门的旁边围着一圈篱笆,篱笆上爬满了绿色的叶子,翠绿的叶墙上点缀着几朵紫色的喇叭花,叶子上水珠反射着干净的阳光,熠熠生辉。篱笆上还挂着一块木牌子,牌子看上去非常旧,像是在土里埋了好几十年然后挖出来的东西,牌子上刻了一个“寻”字,这个字刻得苍劲有力,但是也许已经过了很久的日子,字上面的棱角也被磨平了不少。
“您好,欢迎您来到我们的店,我是千寻。”眼前的男子自我介绍道。
“千寻?千与千寻?”我玩笑道。
“不是。是寻找千次的‘千寻’。”千寻认真答道,“来吧,请进。”说着千寻微弯了腰,把我迎进了店里。
店里的装修很舒服,浅绿色的墙壁,墙上画着白色的篱笆。店的中央装饰了一棵“大榕树”,树下放着几套白色的藤桌椅。店的外面有一个花园,花园里种着一棵大榕树,榕树下也放了几套桌椅,可能是刚下完雨,所以并没有顾客坐在那儿。
店里的顾客也不多,看着也都是人。难道,我真的可以吃阳间的东西?
千寻安排了我坐在花园里,不久他就拿来了一杯香喷喷的奶茶和一块金黄金黄的芝士蛋糕,还有一束白百合。
我居然能闻到奶茶的香味?难怪蜀锦说这是一家“我们”也能来的店。
“我还没点餐呢。”千寻对我那么热情,难道……我们才第一次见面啊,不会吧。他又怎么知道我喜欢白百合呢?
“您是洛莹,洛小姐吧?”千寻问道。
“是的。”我暗暗有点儿小兴奋,我有这么出名吗?
他的笑更灿烂了,却似乎透着八卦的味道:“那就没错了。前几天刘局长专门通知我们店,托我们订了200束白百合。他说只要您到了我们的店,所有的消费都由他买单。”
我心中一紧。刘局?刘锡材!又是这混蛋!
“我跟他不是很熟,我吃的东西我自己会买单!”听到他的名字我就不爽!居然连阳间也知道了我和他的事!
千寻似乎顿了一下,才微笑道:“好的。”
他的笑依然温暖,但是我不禁想起了“职业性微笑”这几个字,心中的兴奋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正郁闷着,就看见程瑟和一位老太太走了进来。
那位老太太年纪看上去已经很大了,满脸的皱纹,头发也已经全白了。但她却穿着一件粉色的连衣裙,白色的头发烫了一个可爱的短卷发,满脸的微笑一点儿都不像一位古稀之人。她和程瑟有说有笑,看来他们很熟。
“翠花,你回来了。”千寻的声音跟刚才完全不同,充满了温柔和丝丝兴奋。
“千寻,我回来了。”老太太说着,向千寻伸出了手。
千寻连忙走了过去,一手握住老太太的手,一手轻轻地搂住了老太太的腰,然后极其温柔地在老太太的额头上亲了一下。
卟……眼前的景象完全超出了我的预想,一口奶茶毫无预示地喷了出来。
“你不会这么快就看上千寻那家伙吧。”程瑟对这样的情景似乎见怪不怪了,他在我旁边坐了下来,淡定得很,“你别妄想了,千寻和翠花是打雷都分不开的。”
“他……他们?”太不可理喻了吧,忘年恋也得有个谱啊。
程瑟鄙视了我一眼,说道:“就说你见识少。你知不知道千寻是什么?”
“什么?不就是‘人’咯。”我理所当然道。
“人?你有见过‘生命线’是银色的人?”
程瑟说着,我才留意了千寻的“生命线”,居然真的是银色的!
“千寻不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人,他不受这个‘世界’的时间影响。简单来说,他在这个‘世界’是不老不死的。”
“这么好!”我艳羡道。
程瑟听了,不屑地哼了声,说:“好?如果你是一个不老不死的人,而你爱上了一个会老会死的人,你觉得这还好吗?”
说着程瑟看向千寻和翠花,我也循着他的视线望了过去,发现翠花的“生命线”已经是粉红色的了。
“千寻,之所以叫千寻,是因为他在这近千年里,不断地寻找翠花的转世,再看着翠花死去,然后再去寻找翠花的转世……不断寻,然后不断失去。你觉得,这还好吗?”说着,程瑟的眼里竟然出现了怜悯,“千寻就是为了要向冥界换取翠花的消息,他才一直为冥界干活。”
“但是,翠花的‘生命线’……”
程瑟无奈地点点头,说:“千寻也是能看见的,但是我们都无能为力。”
再看着千寻,忽然就觉得他很可怜。其实如果他肯放下翠花,他应该可以活得很轻松吧。我想,他也是知道。但是,舍不得就是舍不得。
如果我能放下文宇和爸爸妈妈,然后转世,那么我应该也能比现在更轻松。不过,舍不得就是舍不得。
不经意间又看见桌面上的那束白百合,其实它也是刘锡材的舍不得,不过,一想到他那双溢满狂喜的眼睛,我不禁又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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