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已经忘记我们是什么时候认识的了,可能从出生开始我们就已经认识。一个是邓志,一个是李晓明,还有一个我,叫方大雷,三个人的名字都非常的普通,就好像我们都不希望自己有过这样的一个名字。今年,哥三个都大学毕业,虽然不是在同一所大学里,可是心里却总能想起对方来,这不,大学刚刚毕业,我们三个就准备着去一个什么地方创业,就算不是去创业,找个工作也好,但是也得在一块。
此时此刻,我正坐在操场的椅子上参加毕业典礼,在我的前方不远处搭建了一个大大的平台,而院长正在那里神采飞扬,我和一大堆同年级毕业的同学们坐在操场上顶着太阳暴晒,每一个人本来都是带着无限激动的心情来到了这里,这样被太阳晒着,时间一长久,那种类似于兴奋的心理早就被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为了不让校长看见我打电话,我悄悄地溜到最后面按了接通键。
“喂,大雷,我邓志。”电话那边响起了邓志的声音。
“干嘛在这个时候突然打电话,我参加毕业典礼呢。”我没有好气的说。
“怎么还没办完啊,我们这都完了,我打电话是告诉你我和晓明明天就回泰城,你赶紧回来哈。”
“是吗,那好好好,我明天就赶回去。”匆匆挂了电话后我又走回了座位。
火车在轨道上行驶了三个多小时,三个小时,两座城市间的连线,我终于又回到了我再熟悉不过的泰城,这虽然是一个小小的城市,却承载了许多关于我的回忆。一出站口,我就看到邓志和李晓明在朝我招手,他们的手齐刷刷地在半空中不停地挥舞着,好像我是一个歌星而且正在唱歌,他们则饶有兴趣地打着节奏。我一甩手,把书包给扔了过去,他们就像是接鲜花一样,巧妙地接过了我的书包。
“别来无恙啊,小子们。”我见到他们非常高兴。
“就你来着最晚,今天晚上你得请客吃饭。”
我轻轻地摆摆手,说:“没问题,没问题。”
出了火车站,坐上十八路公交车,汽车尾部冒起一股浓浓的烟,载着我们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里漫游。
汽车停在了我家的楼底下,我没有上楼,说实在的我还不想这么快的上去,因为家里又没有人,父母都在外地,空荡荡的一个屋子摆在那里,我知道进就算去了也会吸上一股冷气,然后难受好一阵子。现在已经下午六点了,天空已经慢慢地暗淡下来,我领着这两位老伙计来到了我家楼下的一个烧烤摊位。
烧烤,这是一个有关夏天的名词,那什么才是真正的夏天,真正的夏天就是和几个很好的哥们,坐在烧烤摊位上,然后光着膀子,撸串喝啤酒,那爽快地滋味,就是夏天的味道。我坐在凳子上,不一会一个美女服务员拿着菜单笑嘻嘻地走了过来,我看着她走过来了立刻大手一挥,对邓志和李晓明说,你们痛快的给我点,想吃什么点什么,别客气。可我刚说完就后悔了,这两个小子是真的不客气啊,是什么贵点什么,点了几百串的各种各样的肉串子啊。
“我说,你们吃的完吗。”我有点发愫。
“吃的完!”他们俩异口同声地说。
“得,吃的完,那你们就点吧。”我尴尬地擦了擦脑门上不停流下了的汗水。
上菜倒是挺快,呼啦啦地各种各样的烤串不停地上,又搬来一箱啤酒,邓志举着酒杯嘴里还衔着串,直呼过瘾。我看着桌子上散放着一把又一把的串签子,地上混放着绿色的酒瓶,我那是真心疼啊。但是,菜过五味,酒过三巡之后也就不在乎什么了。在饭桌上,我们的话题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对未来的打算上。
我问他们,“你们想好要干什么了吗?”
李晓明醉醺醺地说,“家里要给我找媳妇准备结婚。”
谁知李晓明一说完就惹来邓志的大笑,他捂着肚子说,“这么急吗,你还这么年轻就准备着结婚啊。”
李晓明说,“不年轻了,以前的小学同学现在都有孩子了。”
“哈哈。”邓志又一顿笑,待他笑完之后又挠了挠自己的脑袋,自顾自地说,“也是,我的好多同学现在都有孩子了。”
我制止了他们:“什么玩意呀,我们又不是什么生孩子的机器,还没有开始干呢,就被强迫结婚生孩子吗。”
“可是,可是家里催的紧呀。”李晓明轻声地说。
“那你回去结婚,生孩子吧,不过我可没啥份子钱。”邓志说。
“其实,我也不想呀,不过你们知道的,老人啊,思想观念太陈旧了。”
“好吧,去他的什么陈旧的思想观念,来,干杯。”我举起了酒杯,打破了对话。
晚上的时候,这两货就直接上楼睡在了我的家里,他们俩一个睡在沙发上,一个睡在一间多余的卧室里,到了深夜,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却不安分起来,一个个地像是猪八戒转世,打的呼噜一个比一个地响。我睡在自己的卧室里,因为困的太厉害了所以一扭头就睡着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醒了过来,可能是喝多了酒,又没有喝水,就被热醒了。我看了看墙上的钟表,这才凌晨三点多,可是我已经睡意全无。于是我给自己倒了杯子水坐在我屋子里的书桌旁,看着书柜里满满的书时我真不知道我已经攒了这么多了。客厅里的沙发上,呼噜声震天地响,真的很烦人。我看着窗外,外面依旧是黑漆漆的一大片,什么都看不着,就像是我们的未来一样,我们的将来是一个什么样子的呢,恐怕也是漆黑黑的一大片,什么也看不出来。
我该做些什么呢,自从实习期过后我已经完全厌烦了我所学的专业,简直是一点乐趣都没有,虽然那些成功的人士都在鼓吹着什么要对工作有兴趣、有高兴的工作,这样才能提高效率。要我说,你这不是等于没说吗,如果自己喜欢,如果自己愿意干的事,还用你在上面瞎鼓吹什么啊,当然,我们就应该去学习自己喜欢学的东西,去干自己喜欢的工作,千万不能强求,起码要不违背本心。
我该干点什么呢,在这小小的泰城里,我的眼光突然转向了我面前这一排大大的书柜,嗯,这是一个可以利用的东西,我突然想起来我家楼下面第一层还有一个门面,是我父母离开泰城的时候留下来的,还没有到期,我想,我可以把它给利用起来,于我打开卧室的门,跑到客厅里面。客厅里,睡在沙发上的邓志旁若无人地呼呼地打着呼噜,我看到后感到一阵恶心,没有管他,我来到客厅茶桌旁,打开茶桌里的一个抽屉,里面放着一把钥匙,就是楼下一家店面的钥匙。
“哈哈,找到你了。”我拿着亮闪闪的钥匙在黑暗的客厅里面傻笑。
“我靠,大…大雷,你干什么,你拿着刀傻笑着什么?”
由于客厅里面很暗,钥匙被外面的路灯一照显的像一把刀一样亮闪闪的,那个亮光在邓志的脸上不停地晃悠,把邓志给晃醒了,他还以为我喝多了要图谋不轨。
“睡你的春秋大觉吧。”我一把拍了他一下,然后拿着钥匙走回卧室里去了。把邓志扔在在沙发上发愣,我用余光描了他一下,发现他还在瑟瑟发抖呢,哈哈,这胆量。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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