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的王倚瑶,她的死是凄凉的。
与过往几段情比起来,不胜唏嘘。谁能想到过往里某一段情遗留下来的实物,会害了她的女儿和自己呢?
她和李主任的爱情,按今天的话来说,不过是一个有权势有家室有几个小三的风流男人,又包养了一个公认漂亮的女子,并给女子租了个不错的公寓住着。
而他呢?除了最开始那半个月的长厢厮守,便是偶然、抽空地来温存一下罢了。
她能做的就是等,等是讨好也是爱情。起先在公寓里等,后来熬不住便出门溜达着等,再后来她坐的三轮车和李主任的汽车擦肩而过后,她又哪里也不去了,只在公寓等着。不管外面发生了什么,她就只有等等等等,等的昏天暗地。
只是,她再也没等到他回来。
我一直觉得王倚瑶对李主任的情不知所起。
他是她所认识的人里最有权力的那一个,所以不觉得有了倚靠的安全感?他没问过她的口味,却点了她爱吃的一桌菜,所以他是那般知冷知热?还是他那欲擒故纵、热烈又冷落、冷落又重归的凑巧和技巧?
总之,王倚瑶和男人的亲密接触是从李主任开始的。即便他就那样从飞机上坠落着地成灰,但他是实在在给王倚瑶留下了些东西的。
还是价值不菲的东西。
这爱情的遗物,多多少少成了王倚瑶日后生活的底气。
若干年后,她的女儿也谈了恋爱。除了在家敌对,出门便都是朋友。母女关系的紧张,因爱情而起。
再有一天,女儿殷勤的做起了家务,俨然一个体恤母亲一手拉扯大她的乖乖女。
再然后她指向了王倚瑶的戒指。她要它,为了一个男人。要了它后,便要离乡背井,孤身一人去大洋彼岸找那个男人。
一样的情不知所起,却一样的将自己交了出去。不同的是,女儿更像是亡命之徒的冒险,怕是爱情的遗物和念想都留不下。
对男人太好,是要吃亏的。
作为母亲,她怎能忍住不说。
女儿急冲冲飞走了,来不急打扮,穿着最家常的衣服,因迫不及待而失去了该有的仪式感和矜持。思念有一点,怕变心有一点,要知道真相有一点。很多点的是不确定性像风云一样多的未来。
那枚戒指,给了女儿一腔孤勇。出发的那一刻,可知千万里之外迎接她的是什么?
女儿走了,王倚瑶可不昏天暗地一个人呆着。她和年轻的男女们来往着。她失去了谈爱情的资格,但想想总可以的,不行看看热闹也是好的。
那句无心又自然的问:黄条呢?却暴露了她的秘密,成为有心之人的歹意,并付诸了谋杀行动。
她摸过金条,却没用过。这是她丰盛的隐隐之中给她回忆又不免感伤的物件,说不定还有些悔不当初。
和李主任在一起后,除了她的家人,她不想任何人知道,也不想任何人知道她住在爱丽丝公寓。
她再也没有光明正大,正儿八经地恋爱过。像个污点,洗刷不下去。尤其面对程先生。
情已变迁。但爱情遗留下来的东西,终归太过贵重便不觉在乎起来。留了那么多年,是情还是义,留的意义已不清楚,却成为不得善终的祸害,是万万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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