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知:包括觉与知,觉是一个感(感触、触碰)的过程,知是一个应(收受)的结果,就如同触电的“觉”是接触的方式,“知”是麻木反应。眼、耳、鼻、舌、身、意(念虑)的六识感官都是“觉”的感知器官。知是接收到感这个行动的结果。觉知这个过程不带任何评价,只是客观地观察到真实的情况。
你可以觉知到你每天的活动、觉知到你的思想、你的行为,以及觉知到他人、观察他人。只有当你深爱某人,当你对某事深感兴趣的时候,你才能做到这一点;当我想了解自己、我的整个存在、关于我自己的全部内容,不只是一两个层面的时候,此时,显然必须没有责难和评价。需要的是对我要观察的每一件事,每一种思想、每一个感觉、所有的情绪、所有的压抑都敞开自己,用心去感觉,用心去接收。
这是一个禅修用语,重点在于只观察,不参与。
充分地觉知自己
用在心理学对自我的理解上,它的含义是在对自己进行解读和理解之前,先觉知自己,充分的觉知。通过各种器官的感觉,体验,再接收这些感的动作带来的各种结果,包括自己的感受,情绪,需求等等,也就是说站在第三者的角度观察自己的行为和结果,但是大脑不参与这个过程。
在充分觉知自己之后,在进行解读,这些行为导致了怎样的结果和感受,又是怎样引起的,这些行为背后是因为什么原因,或者是什么需求推动的?这又象征了什么意义,或者是体现了什么特质?这个过程在于弄清楚自己的行为的来龙去脉有什么内心需求和期待,自己具有什么样的特质,目的是为更好的理解自己,而不是为了评价和责备或者奖赏自己。
充分觉知自己,是更好理解自己的基础,如果这个环节做得很好,就会产生终于知道这些行为原来是这么回事的感觉,哦,原来我是这样的啊。这就代表对自己,你又多了一层理解。
然而,我们通常会做一些破坏自我觉知的事情,最普遍的两种表现为
1. 判断:我们知道,判断是大脑的行为,也就是自我1用思维根据推理来对对象进行评价和判断。思维依据的是论据和推理,而这些推理主要是基于社会规范的要求,而非身体的感觉和观察,所以这种判断常常会认为觉知的过程和内容,包括结果都是不符合社会规范的标准,这样的评判对觉知的破坏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影响感的过程,当身体各个部位全然地行进于接触并感觉某件事的过程中,突然接收到大脑对或者错,好或者坏的评判,这个过程就会戛然而止。
- 让感知出现偏差:在感知的过程中,特别在是觉知能力本身还不是很强的时候,对感和知两个部分的能力都容易受到影响和打扰,如果大脑突然告诉你,你这样是错的,觉知到的结果很可能就会向着大脑要求的方向进行调整,从而影响了觉知的真实性。
- 影响甚至扼杀觉知力的提升:觉知能力是一种非常内在的能力,对于相当大一部分人,由于我们的外部环境影响力和干扰你远远大于内心的定力。要培养这种内在的能力需要很多的练习,而且这个过程并不容易,因为这需要放下很多头脑和内心的各种浮躁。所以头脑时不时地出来进行评判,会让本就不容易进行的觉知锻炼更容易放弃。
2. 急于改变。这一种心态跟评判的原理其实差不多,都会让觉知的活动无法流畅完整地进行。改变甚至会让觉知的方向完全发生变化,这对了解真实的自己是没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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