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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喜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

作者: 此生安处是吾乡 | 来源:发表于2018-11-11 22:44 被阅读10次

            喜欢和爱的区别是什么?大概喜是乍见之欢,爱是久处不厌吧。

            远和山是大学同一个冷门专业的学生,在同一个大阶梯教室上课。

            山见到远的第一天,便喜欢上了她。他把她拉到一朵开花的树下,向她表明了心迹,没想到远毫不留情地拒绝了。因为她已经心有所属了,她喜欢的是高中班长岚。

            山接受了这个现状,却也没有放弃追求计划。他隔三差五请远宿舍的姑娘们一起吃饭,并告诉她们他喜欢远。久而久之,姑娘们的胃被收买了,也就一致改口叫山姐夫。他还托她们转交了一份礼物给远。那是一本16开的日记本,厚厚的一大本,封面上画着一脉远山。他还经常邀请远和他一起自习,给她占座位,跟她一起吃饭。久而久之,两人除了睡觉时间,其他时间都粘在一起。只是,让山耿耿于怀的是,远一直不肯承认山是她的男朋友。

            时光像飞机拉的线,拉的时候清晰莹白,很快便如絮散。转眼到了大四,远和山依然无比要好,只是远依然对外只称山是她哥。同学们听完也就笑笑,不知道如何发表意见。

            后来,二人双双考研,远考到了上海,而山则考到了西南一个学校。穷学生的日子不好过。山出身农家,经常要攒很久的钱才能坐火车去看远。他唯一不曾改变的,就是在远生日那天,托同在上海的同学帮自己买束花送给远。

            远原本就感觉,她对山的感念只不过是源于他对自己的照顾,现在两人相隔千里,道阻且长,不如借此作一了断。刚好高中班长也在上海,她内心还是顾盼着,希望二人能有更多的机会在一起。她把山叫到了上海,郑重其事地跟她讲了这件事。远很明显地看到山的眼睛湿润了,她以为山会崩溃亦或愤怒,但他没有。他故作镇定地说道:"如果这是你的选择,那我只能祝你幸福。这本日记,我一直在写,现在留给你做个纪念吧。"随后,他拿出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和多年前他送自己的那本一样。她心不在焉地接下了,扭头就走了。留他一人矗立在原地。

            有一天,远无意中打开了山送她的那本日记。日记已经泛黄,密密麻麻地,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从他们认识的第一天到分手的这天,写的都是远。她读了一整晚,仿佛跟随着这本日记,她又重温了一遍大学时光。几乎她经历的每件比较重要的事,都记录在案;每一个闪光或灰暗的时刻,都有据可查。山对她的那些爱与眷恋,就那么一览无余地展现在她眼前。

            远一边看,一边哭。她不禁重新思考自己对爱的定义是不是出了问题。自己真的爱老班长吗?她几乎从未和她说过话,从未和他有过交流。他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想像。而写这本日记的人,却曾经给了她最深的信赖和关怀,帮助她成为了更好的自己。这字里行间的一切,已经给他的付出作了最好的注解。她差点就失去了这个男人。

            后来,远第一次去了山所在的学校,她也要去关心山所在的世界。他们和好如初。不,虽然他们分隔两地,却比以往更加甜蜜。老班长后来也有了女朋友,远和他们两个一起聚餐的时候发现,老班长和女友恩爱甜蜜,她却完全没有嫉妒的感觉。她清楚地知道,她的心里,已经永恒地、排外地驻扎着山。再后来,他们双双在上海读博,读完后去了一个有山有海的城市,开始了他们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新生活。

            还是那句话,喜欢是乍见之欢,而爱是久处不厌。希望红尘中的痴男怨女们,都能懂得这一点。或许,这可以消解一些无谓的执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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