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伟大的小说,一定有一个伟大的开头。从第一句就开始抓住读者的心。小说的开头是读者推开新世界大门看到的第一眼。而能不能读下去,也取决于能不能吸引读者多看它一眼。
作家在写小说的时候,对开头更是写了又改,改了又写,因为开头是小说的基调,也是读者的引路人…
开头的重要性就不多说了,我们先感受一下经典的小说开头是怎样的。
1 福楼拜《包法利夫人》开头
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
这个开头读起来没有想象中的神乎其神,但值得仔细琢磨的就是开头的两个字,即代词:我们。
“我们”可以是主人公视角的我们,可以是带上读者视角的我们。
通常小说叙事视角以第一人称(VR视角),或第三人称(上帝视角),而“我们”就有了新的可能,可以拉近读者与故事的距离。看过美剧《纸牌屋》,应该对里面的弗兰克时不时会对着镜头说话印象深刻。当他对镜头说话是,故事和观众融在了一起。
例如张爱玲的《沉香屑第一炉香》开头:
请您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我说一支战前香港的故事。您这一炉沉香屑点完了,我的故事也该完了。
2 马尔克斯 《百年孤独》开头
译版本1 :
多年之后,面对行邢队,奥利雷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译版本2:
多年以后,奥雷连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我读版本1总感觉有些绕。感觉需要在时间坐标来回跳动,再加上开头这句话巨长的音译名字,读起来实在别扭。
但是看到版本2就感觉很顺畅,从语序上,人物名称上都做了友好阅读处理。
英文英文里长难句在翻译成中文时,有的会翻译的比较别扭,感觉不像正常人说话,这时候不防看看原文,或找找更贴切的翻译版本。
英文原文:
Many years later, as he faced the firing squad, Colonel Aureliano Buendía was to remember that distant afternoon when his father took him to discover ice。-One Hundred Years of Solitude
百年孤独的开头有过去、现在、未来三种时空概念和三重悬念。一句话为大家铺开了一种时空交融错乱,连绵不断的感觉。
这开创了一种几乎前所未有的叙述方式:站在未来的角度回忆过去,典型的倒叙结构。
而且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让人不得不读下去。主人公开篇就面临死刑,是什么导致他必须面对死亡?父亲带主人公去见识冰块,冰块是否有什么象征意义?
带着这些问题和疑惑,读者就慢慢往后看,往后猜。马尔克斯的这一写法引起无数作家的模仿,在中国,莫言、余华、陈忠实等作家的写法,或多或少都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
举几个例子。
莫言《檀香刑》:那天早晨,俺公爹赵甲做梦也想不到再过七天他就要死在俺的手里;死得胜过一条忠于职守的老狗。
陈忠实《白鹿原》:白嘉轩后来最引以为豪壮的是一生中娶过七房女人。
余华《难逃劫数》:直到很久以后,沙子依然能够清晰地回忆起那天上午东山敲开他房门时的情景。
3 狄更斯《双城记》开头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
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
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
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
那是希望的春天,那是失望的冬天。
这个开头像是一个反义词舞会,一对对反义词,配合气势磅礴的排比修辞,跳出了奇妙的内涵。
这种对立词义放在一起,非但没有相互抵消,反而彼此增加了一种哲学般的光晕。这或许就是悖论的魔力。
狄更斯写出了当时社会的矛盾以及不同人对社会的看法,也为人类写出了他们所有时代的注解。
4 罗贯中 《三国演义》开头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三国演义的开篇只用12个字就打开了格局。
自盘古开天劈天以来,三皇五帝,五霸七雄……,周而复始,轮回不止,都未逃过这十二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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