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前夕,拜读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
说实话,这部小说的前半部分,在对许三观的人物刻画方面,我感觉没有达到心理预期,在有些比较荒诞的叙述中,我甚至都揣摩不来许三观的性格。直到二十多章以后,才将一个小人物的隐忍、温情展示了出来。
还是先介绍下故事情节吧。
许三观,本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随着根龙和阿方加入到卖血队伍中,他用卖血的钱娶了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名叫一乐,二乐,三乐。其中一乐并不是许三观亲生子,而是徐玉兰婚内与何小勇所生。
后来一乐打破了方铁匠儿子的头,因为没钱给医药费被方铁匠抄了家,许三观卖血赎家。
为了给情人林芬芳买补品,许三观卖血。
为了让全家人在饥荒年间吃一顿面条,许三观卖血。
为了一乐二乐在下乡后不挨冻受饿,能打点队长,早点回城,许三观卖血。
为了好生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卖血。
为了救得了肝炎重症,前去上海救治的一乐,许三观一路三次卖血。
可以说,许三观的11次卖血,没有一次是为自己,这不正是千千万万身处苦难、有一大家人口的中年人的缩影吗?
他喜欢一乐,但在知道一乐不是亲生子时心里充满了矛盾与挣扎。他有小人物卑劣的一面,对一乐做过的事,说过的话,在赌气之余让人感到滑稽又悲凉,但他最终战胜了心魔,当着众人面,在自己脸上划了一刀,完全接纳了一乐。
而他对许玉兰,有冷漠,也有温情。在得知许玉兰婚内被何小勇强暴后,许三观对许玉兰的态度开始了变化,由以前的体贴变成好吃懒做,但随后他的性格就让人捉摸不透,感觉有点挠不到痒点的味道。但在许玉兰文革期间被批斗时,他又显示出了温情的一面,让儿子们遮住许玉兰的大字报,给许玉兰送饭时偷偷在米饭下面藏红烧肉。
有很多让人泪目的情节,在这儿叙述一二吧。
一乐惹祸后,被许三观和何小勇如同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他瘦小的身材靠着墙壁让人心疼。
还有二乐在大雪中抱着发高烧的一乐,许三观带一乐吃面条,许三观给一家子用嘴描述做红烧肉,许三观陪二乐队长喝酒,许三观卖血后的哆嗦等都让人有喘不过气的难受。
许三观是没有底气的,和任何一个苦难中的人一样。唯有拿着钱进入饭店,敲着桌子,喊出“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时他才是有底气的。
生不逢时的小人物的一生,注定要承受更多的苦难与悲怆。
小说的结局是,三个儿子都长大成人,一家人都过上了好日子。老年的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次血,被血头嘲讽之后,许三观说了一句话“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说实话对这样的结局我还是深感意外,尤其在许三观后期没命一样地卖血,我以为是一部悲剧。
可是想想余华的作品,这样的结局也是情理之中:悲凉之余都会给人一线希望,就如同《活着》一样。
一部好的作品往往能折射一些社会现象,给人以启示,看看《许三观卖血记》中反映的现象吧。
1. 贫困之人,钱比命重要
许三观为生活所迫,一次又一次卖血,甚至到后面都不遵循三个月一次的原则,三天一次。
冰雪时分,随着冰水咕咕入肚,他的信念只有一个:卖更多的血,换更多的钱。
大凡经历过苦难的人都知道,为了一分钱,父辈们如何拼过命。
朋友家附近有个化肥批发站。他的父亲,为了养活一大家人,农作之余就去转运化肥。大卡车常常在深夜到达,那位父亲,以一袋1毛钱的酬劳,把一百斤的化肥背到一百多米的仓库。一卡车有多少袋化肥,我没有问过,可就是1毛钱,他都得提着自家种的西瓜再三央求老板,一定要让他来做。
那是2000年以后,1毛钱。
2. 人情社会,办事得靠送礼
许三观去卖血,本是一种价值交换,但他得拿着礼物求李血头买他的血,像极了上面的父亲,也像极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
小时候我们村有一家很贫穷的人家。塌房烂院,土地也少,老婆带着女儿走了,给他留下了一个儿子。有一次儿子生病了,他带去卫生院。那个大夫,习惯了收礼,看到他两手空空,就淡淡地说:你家里没有其他东西,总有老母鸡吧。
这个人很是自责,赶紧跑回家把家里仅有的两只老母鸡塞到尼龙袋里,提给了那个大夫。
看吧,无耻之人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千万不要觉得稍有点权力的人都会体谅贫困之人,也不要把他们想得太高尚。
我没法理解更深层的含义,但至少我明白了一点:
在你连温饱都没有解决,在你经历过最深的绝望,在你走投无路之时,你还会在乎自己的性命吗?恐怕在别人庆幸又从你这儿大赚一笔的时候你都充满着感恩戴德。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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