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一个边陲小镇,地方很小,人也很少,最大的特色就是毫无特色,甚至可以称之为“土”。但,就在这样的地方,我度过了我的童年时代,从幼儿园、学前班、小学、初中,直到高中才离开家乡。
在人生最初十多年的记忆中,大部分都已经非常模糊了。记得那时放学走路回家,不论走哪条路,都可以回家,经常换来换去的走,去走阴沟还落了水,学校与家的距离不远不近,途中与小伙伴嬉戏打闹,每天就这样平静的过去。
习惯于吃家乡的早豆花儿,长大后才发现这个习惯真的很少见,但在我的家乡,却是不可或缺的。早上面馆里基本都有豆花儿饭,好像是1.5块钱一碗,蘸水免费,那时我每次豆花儿都吃不完,蘸水却不够还要去加,真的从豆花儿饭开始就养成了重口味,直到现在,还会时不时去吃点豆花儿饭。
小镇上的人们彼此都很熟悉,每次哪家有事办宴席,一条街的人都要走门串户,那时的“九大碗”很好吃,有烧白、夹沙肉、肘子、酥肉,还有些叫不出名字但很好吃的菜,热热闹闹的,真有那种气氛,人们也是发自内心的高兴,而不是现在的疲于应付。
街上卖水果的、卖蛋糕的,路上卖凉粉凉面的、发糕的,还有走街串巷推着小车叫卖的,全是认识的人,几乎每天都会见面,真的就是乡里乡亲的那般感觉,现在城里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每个人都是擦身而过的陌生人,甚至邻居也很少露面。
那时,电脑才开始流行,好多人家里都还没有,我们总是去有电脑的人家玩QQ,对了,那时没有微信,连QQ都很少人在用。那时的我们,登个QQ都异常兴奋,然后像发现新大陆一般,不停歇的查找陌生人,加为好友,聊起天来,开头打招呼总是问:你好,我叫xxx,你是?你吃饭了吗?你是哪里的?今天多大?好奇不已,这就是那时的高科技,现在想来真的好傻好天真。
人们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自行车,上初中的时候我也开始骑自行车上学,技术也就是那时练出来的,街上酷酷的少年总是喜欢炫技,单手骑车,或者“无手”骑车,吸引着路人的目光。
渐渐长大,要离开家乡求学,每个月才回去一次,再后来,工作了,每年回去一次,看看家中的老人,我们这些故乡人,离故乡越来越远了。
每年回去的时候,都去街上转转,看看有什么变化,但好像这么多年过去了,故乡的一切仿佛都没有变,好像也没什么新的发展,还是那些房子、那些马路,又或许有些变化我没发现吧。
我想每个故乡人,就算越来越远,回去的越来越少,但对于故乡的感情是永远不会变的,因为“故乡”两个字,是特别的、治愈的。故乡就是像人的根,永远不会忘记,现在说的不忘初心,其实也暗含了对过去的尊重和怀念。人一辈子可以去往天涯海角,但有一个地方,只有我们自己知道——那就是故乡。不敢、也不会、更不该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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