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的快乐。

作者: 杨轶夫 | 来源:发表于2022-05-22 09:58 被阅读0次

    在一个期末的试卷中,有一道题上面写着选出你认为最快乐的事情。选项一,他是这样写的,帮爸妈做家务,选项二,他是这样写的。整天吃喝玩乐。选项三,帮爸妈洗碗。选项是帮爷爷奶奶过马路。一个小学生啊,他就选了选项二。结果是错的。在下我都很想问一句。选项二有何之错?

    所以说我们现在即使接受知识的普遍化,认为知识是可以涵盖一切。但忽略了问题的本质。也许我们所看到的快乐,在知识层面上所学到的快乐并不是由于孩子们的快乐。孩子们也有自我快乐意识。因为我们是站在知识的角度去评定一个人的深浅。站在思维的惯性里面看待事物。所以说就存在了一个不平等的快乐公约。我的哲学观:知识并不能涵盖一切万物所有。知识我们可以理解为是大体的那么一点点的东西。并不能包罗万象的去存在。

    那么我们学生的思维呀就会固定在知识里面。没有生活实实在在的快乐

    我们做一件事,看他是否快乐。源于他的结果是否快乐了?就是这个题呀,我们享受的是快乐的过程吗?我们的题是涵盖享受快乐的结局。并不是真真切切的去完成过一件事所达到的快乐境界。这样的教育方式是不值得赞扬的。所以说真正的快乐是要发自内心的,有过程去享受快乐的情节。这才是真正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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