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子美此话不假。当我回想起自己的阅读时光,都会有一种深深的懊恼。因为,在我热爱阅读的那段时间,我确实可以写出看得过去文字。可越长大,就不知不觉地把它给抛弃了。
想来我的童年,是没有书的。生在闭塞的农村,几乎在过毫无思考的日子。(但也许童年正是不需要思考的人生阶段)虽然那娴静美丽的风光、纯真可爱的同伴、以及许多人围在一起看电视或者在屋外聊天的场景,真的给了我许多感动和依恋。
到了上小学的年纪,我就在城里念书了。新华书店,应该是我课外阅读的启蒙教室。但在二年级,我才买了第一本书,那是绘图版的《花木兰传奇》。插画颜色很鲜艳,纸面很光滑。里面的花木兰脸蛋儿小小,身板子小小,一双眼睛却刻画得锐气非常,那一连串敏捷矫健的动作,也让我浮想联翩:多希望自己就是她呀!
那时候我偏爱绘图本,也许和年纪有关。我原以为自己一定会把《花木兰传奇》收藏到地老天荒。可在三年级的一次图书角活动,当我决定把最喜欢的书放在那个小书架时,我就注定失去它了。是被哪个小朋友借了不还呢,还是老师收拾时弄丢了?
后来我开始看文字多一点的书。先是杨红樱的马小跳系列,接着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然后是缩减版的文学名著。
我不知道,所有人在读书时,尤其是小说,会不会有一种强烈的代入感,希望自己成为女一号那样的人物?或是对书中描写的东西有强烈的占有欲?或是极端地迷恋书里的某个人,把他当成自己的白马王子?
例如,我五年级时看《山海经》(当然,这是众多插画和大量现代文翻译的《山海经》),牢牢地被书里奇奇怪怪的东西吸引了。它是一本古代地理志。
它的开头常是:向北/东南(方位)二百里(距离),有一座什么什么山;中有什么什么人首蛇身的兽物,它们叫声怎样怎样;又盛产什么什么种类的黄金、美玉……
我每一次都会作标记,这个山幻兽多、比较可怕;那个山有溪泉,比较美;还有的山宝物很多,比较有钱。然后,想象自己是一个国王,把这些分好类的山赐给我喜欢或者讨厌的朋友、老师、亲戚……
如今想起来,真不敢相信,自己竟然那样痴心妄想过!读《一千零一夜》也是这样的,凡主人公有的技能,我也都想克隆一份。
再例如,初一时看《红与黑》,主人公于连成了我的梦中情人。虽然,我当时好像不应该考虑爱情的问题。
初三之前,我就是这样看书的。在书里的世界做着自己的春秋大梦。高兴的时候,就用文字把所思所想记录下来。结果是,除了作文次次好评,我的qq空间里几乎都是清新的“文艺”,也算格调了。
后来,不知道怎么就不爱看这些了。喜欢言情小说、网络小说和漫画,尤其是到了高中。我的堕落从此开始。
或许是因为压力太大,我总找一些充满幸运逆袭的短篇爽文看,主人公坐享其成的升级打怪模式,实在令人欲罢不能啊。也或者是因为大家都喜欢这类书?周边人互相借阅着的,都是斑斓的杂志啊。
其实,迷恋网络爽文的同时,我内心也十分苦恼。因为清楚地知道他们纯粹是“娱人”,而非“育人”。虽然追求放松不是错,但过度放纵肯定是不对。何况,更有人把网文评作“新世纪毒品”。
到了大学,我以为我一定会改过来的,会重新拾起经典来读。事与愿违,四年以来浅俗阅读的习惯,让我觉得,一拿起名篇来就心浮气躁。每次读大家作品,我都要集起十二分的注意力,强迫自己去看。
但改变习惯确实很难,我现在,只好先选择一些比较有趣的名家小说来入手,例如莫泊桑、毛姆、福楼拜等人的作品。在强迫自己做一点读书笔记。以期慢慢改掉浅阅读的毛病,沉心学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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