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5个女儿,她们都远离我,都选择了远嫁
我是一个传统的男人,传统观念很重很重。
我觉得传统的东西才是好东西。
我出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
我找对象的唯一要求是:对方必须是一个传统的女人。贤惠,孝顺,懂得作为女人的本分。
我脑子里都是“夫为妻纲”,“夫唱妇随”等观念。
我要求女方也必须从骨子里接受这些观念。
没错!我就是重男轻女,我就是觉得男尊女卑!我就是觉得自己比女人高了几等!
有什么问题吗?
有毛病吗?
有什么不对吗?
千百年来,世界各地,不都是这样吗?
我很幸运,千挑万挑终于如愿。
我的一个朋友,却惨了。
婚后才知道,娶回的是一个“女权主义者”。
朋友告诉我,他的夫人说自己没有办法做孝媳。理由如下:父母之恩,天高海深。羊知跪乳,鸟知反哺,身为女儿,岂可畜生不如?所以,我要竭尽所能,孝顺我的亲生父母。精力所限,我当然不会做孝媳了。公婆有儿子,儿子孝顺父母天经地义,责无旁贷,哪用得着媳妇操心?又凭什么一结了婚,这一义务就转到媳妇身上?何况,公婆又没有对媳妇尺生育之责,爱护之情,有什么资格要媳妇孝顺?!如果要求媳妇孝顺的话,那你儿子也应该孝顺岳父母!你儿子做到了吗?不要拿道德来压人,道德?公婆没媳妇孝顺,总还有儿子,如果子媳双孝就更美了,可我妈只有一女,我做了孝媳,谁孝顺她?她靠谁去?指望女婿?过节时回回娘家就不错了。无子者无人孝顺,有子者却拿双份,这是哪门子的狗屁道德?人家带大女儿就很容易了?同是父母,生了女儿的父母凭什么就得不到孝顺?几千年重男轻女,至今人们打掉女婴,为什么?不就是女儿不能孝顺自己!为什么女儿不能孝顺自己?,不就是可恶的男权思想要求女儿做孝媳!所以,我坚决不做孝媳!我不能让我的父母觉得是生了个赔本货,嫁出女儿是倒出的水!我想全天下的女人都不做孝媳,全力做孝女,改变世俗对女人的偏见!达到男女平等!我不想性别失衡,将来我儿子讨老婆困难!我更不想我带大女儿,她却不能孝顺我,却去孝顺没半点血缘的婆婆!媳妇不孝顺我不要紧,我还有儿子!也许有女人说,我公婆父母都孝顺,两全其美。这倒也对,问题是,女人,你干嘛要那么伟大?!几千年的苦头还没吃够?!不要把自己当观世音,我们是人,是女人,为什么要承担那么多!看看把男人们惯成什么样子了!还有,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中国女性的参工率已经达到了73.9%。我们女性也在累死累活地工作。有精力的话,当然优先孝顺自己的父母啦!我不做孝媳,各人的父母各人孝顺。我要做孝女!
他叫我出出主意,治治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
我说:“女人三天不打,就会上房揭瓦!多揍揍就老实了!”
他回去,喝了一小瓶二锅头。趁着微醉,结结实实把她揍了一顿。
她全身挂彩。
她马上叫来了警察,并去了医院验伤,还请来了妇联。
接着打了一场离婚官司。
儿子由她抚养,他每月给抚养费。
看看自己身边的这个女人,老实本分,孝顺我的父母,照顾孩子,我不禁偷着乐。
但是,唯一让我快乐不起来的是,我还没有儿子。
第一次怀孕的时候,当知道是女儿时,我让她吃药流掉了。
她不舍得。因为孩子已经成型。
但她很清楚,丈夫是她的一片天。
我说什么她必须听什么。
第二次,我不想看胎儿性别。生下来才知道还是女儿。
第三胎生的还是女儿!
两个赔钱货!
真倒霉!
我真的倒了8辈子血霉!
我一点都不欢迎这两个赔钱货!
只好努力奋斗,挣超生罚款。
但是,第四个孩子生下来了,还是女儿!
我把她送走了!
第四个孩子还是女儿!
也被送走了!
第五个,还是女儿!
我留下了她!
第六个,还是女儿!
留下了!
我让她去结扎了!
一定是我上辈子干了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
才导致我这辈子竟然没有儿子!
好不容易带大了三个女儿,没有想到她们一个个远嫁了!
年纪轻轻就嫁了!
都是还不到20岁就跟男人跑了!
跑得一个比一个远!
两三年才回来一次!
我问她们为什么这样对我,她们不说。
内人告诉我原因,说既然父母都把她们当赔钱货,不把她们当人看,那还回一个不把自己当人看的家里干什么?父母之恩,天高海深。羊知跪乳,鸟知反哺。为何这句话只针对男性呢?难道女性不是人吗?既然传统文化认为这句话只针对男性,既然父母从小也这样向我们灌输这个道理,那生而为女,父母的死活,关我什么事?我结了婚,就是夫家的人了,就有父母要照顾了,就有百年后埋葬自己的墓地了!
悠悠苍天啊!我娶老婆是用来干嘛的啊?我娶老婆就是为了让她照顾我的一家老小的啊!要不然,干嘛娶呢?
什么?_?她要去照顾她的父母?
没门!进了我家的门,生是我家的人,死是我家的鬼!我的父母就是你的父母!你要给我照顾好!你的父母老了没人照顾活该他们倒霉!
谁叫他们生了女儿,生不出儿子!
肯定是他们上辈子干尽了坏事!
没错!我以前就是这么想的!
但是今天,我遭报应了!
我快60岁了!
身边除了老伴,没有其他人。
时至今日,我才明白了:我岳父母养大女儿也很不容易。他们应当享受女儿的孝顺!
而且,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该剥夺内人孝顺父母的权利!
因为,她也是人!她有权利去孝顺自己的父母!
如果大家对待两个性别,都一视同仁,都认可男女平等,都认可儿子女儿有相同的义务赡养父母,有相同的继承权,那我们中国,一定会和谐很多很多。
至少,女婴的非正常死亡率会降低很多。
接着,中国男多女少的现状可以改善很多。
强奸案可以减少很多。
此时此刻的我,多么希望,我的女儿们,不要像我内人这样,而要像我朋友的前妻那样。
女儿啊,父母永远是父母!
不要因为结个婚,连自己的父母是谁都不知道了!
这是一位父亲的呐喊!
这是一位父亲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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