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的智者学派哲学家普罗泰戈拉提出了一个著名哲学命题 。它就是“ 人是万物的尺度"这句话其实是最早见于柏拉图的对话《泰阿泰德篇》:“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有人对它解释意思是:“事物的存在是相对于人而言的。人的感知怎样,事物就怎样;对同一事物的感知,因人因时而异,这些不同的感知并无真假是非甚是善恶之分。事物的存在因不同的人或即使是同一人在不同时间的感知而存在”。
这种观点曾受到 苏格拉底 、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的批评。亚里士多德在《 形而上学 》第4卷第5章中批评他说:“照普罗泰戈拉的说法,如果没有动物即感觉的主体,也就没有存在的世界了“。也就是说,只有在把“人"看作主体时,万物的尺度才是“人“,如果是把万物(各自然系统)自身作为参照系时,它们也是可以作为万物的尺度的,这就是“物理学”,而“人(理)学”中关于人与人的社会商品交换我们可以看作为一个自然交换过程中的特例,使传统的只研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狭义“经济学”又研究对象回归于自然,从而成为自然科学的一部分。
近代把以人为本的学科,称之为社会科学,可以说近代西方的价值论就是来源于古希腊“人是万物的尺度”这种思想源头,即使是上面本来对这思想持批评观点被称之为现代科学奠基人的亚里斯多德也不例外,他在其著作中就又曾经说过一句话:“政治学并不制造人类,然而它使人类脱离了自然,并驾驭他们。”也就是说,他把“人”看作为是与自然异化的结果,而与其差不多同一时代或许要早些的中国哲学家老子则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人是自然环境中的“人″,主张人天(自然)合一!相对而言,我更加赞同后者!
其实,我们可以分为几个角度来分析“人是万物存在的尺度”这句话中“人”的语境,①以“我”为价值参照系,②以某个人类利益共同体为价值参照系。③整个人类社会甚是泛指任何时间与空间的人类。卡笛尔说“我思想,所以我存在”,思考或思想是感知的一种方式,作为感知者,我可以怀疑我所感知的一切事物的真实性,但不能怀疑作为的思想感知本身的主体一一自我。这个是以基于①的逻辑而产生的。
因此,一开始笛卡尔是从意识层次以“我”为价值参照系,这个“我”是后天的“意识”感知的思考与思想,他说:
“我可以设想我没有身体,可以设想没有我所在的世界,也没有我所在的地点,但是我不能就此设想我不存在,相反地,正是从我想到怀疑一切其他事物的真实性这一点,可以非常明白、非常确定地推出:(自)我是存在的根本。”笛卡尔把“Cogito,ergo sum”(我思故我在)这条原理当做第一哲学原理,它主要强调的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这使人们可以想象到,一个存在的人必然是有思想的,而一个正在思想的人也必然是存在的。我是一个人,我可以把人的一切规定性都抽象掉,但唯独不能抽掉那个“(自)我”。可见,笛卡尔这里的“我"其实是心理学意义的后天自我意识。
它与笛卡尔哲学的第一个命题是“De omnibus dubitandum est”(“怀疑一切”),即“抛弃一切现成的假定和设定,对一切事物和观念都进行怀疑"相应。
笛卡尔后来受到了两个唯物主义者的诘难,一个是伽桑狄(1592年—1655年)另一个是霍布斯(1588年-1679年),这两个人复兴了古希腊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与笛卡尔展开了一场大论战,笛卡尔在《第一哲学沉思集》第3组、第5组诘难中分别做出了回复。
伊壁鸠鲁的哲学,主要的是想要获得恬静(平衡)的快乐。他鲜明的 一贯性 坚持这种观点一直到底,认为快乐就是善,并且说:“快乐就是有福的生活的开端与归宿”。提出了消极的与积极的快乐,或动态的与静态的快乐。认为动态的快乐就在于获得了一种所愿望的目的,而在这以前的愿望是伴随着痛苦的,因此,这种快乐是受之于客观环境刺激驱动,主观能动性不足导致被动承受的消极动态。而静态的快乐就在于一种 平衡状态 ,它是一种主观积极维持与客观平衡状态时所产生的心态。
比如,当一个处于饥饿到极度而感到痛苦的人,在满足进行的时候,它就是一种动态的快乐;但是当饥饿已经完全满足之后而出现的那种平衡状态就是一种静态的快乐。当身体处于平衡状态的时候,就没有痛苦,而产生无欲无求的平常心;所以我们应该要求平衡,要求安宁的快乐而不去要求激烈的欢乐。与其是处于大吃大喝无节制时带来的动态快乐过度之后产生了痛苦的状态,能愿永远处于饮食有节的状态。就像一个人去吃赴宴时山珍海味美酒佳肴吃喝无度时带来了动态的快乐,之后就会伴随着酒醉呕吐伤身等痛苦。伊壁鸠鲁学派好像理解了“我”存在着一个“本我”的需求量与客观物质使用价值的边际效用递减甚至是负效用的状态。
所以,作为复兴伊壁鸠鲁学派近代哲学家伽森狄劝笛卡尔反思一下自己在娘胎里,或刚出生的头几天、头几个月甚至头几年,是否还记得自己当时都想了什么。因为,那时只存在婴儿先天“本我”与母亲的子宫互动,但是作为后天感知本能的“自我“并未出现,出生之后才产生的。
所以,在伽森狄看来,生命的初期,我们存在着,却没有思想或者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思想,这是一个经验的事实,硬说“我思故我在”,那是对这个事实置若罔闻。在婴儿时代,“我在”,但我却未必“思”,“思”是从无到有、从不成熟发展到成熟的。“我在”是第一性,“我思”是第二性。
可能由于笛卡尔是二元论者,他强调的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承认外来刺激引发观念的可能,承认感性是认识的来源之一。由此,人们认为他的这种怀疑并非是为怀疑而怀疑,他的目的是要从怀疑中找到确实可靠的东西,也就是使“(自)我”从对身体→社会→自然世界→宇宙万物的不确定不可控到确实可控的方向扩展。而真正的怀疑主义者却是对一切都抱有怀疑,唯独对“怀疑一切”这个命题深信不疑。
也许是与复兴伊壁鸠鲁学派的论战让他意识并吸收了客观外部世界的重要性,同时也是作为二元论者的笛卡尔,起码还是承认外来刺激引发观念的可能,承认感性是认识的来源之一,并且占有重要的地位;可是发展到马勒伯朗士那里,感性就被贬低了。笛卡尔学派认为心灵高于身体,而感性主要来自于身体的刺激,理性则是心灵的产物,因此理性要高于感性,而且感性不能认识真理,唯有理性才能认识真理——故而笛卡尔派认为理性认识真理的方法是心灵与神(道、完全理性)的结合!
当然,如果是按《圣经》对神的论述,《新约》中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在《新约·约翰福音》中又说" 太初有道,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 ,也就是说所谓“神"是与道同一或完全理性的智能生命,如果是人也明道(感知度最大化),行道(控制度最大化),那么,也是能达到“神"的状态。
但“道"又是什么?老子《 道德经 》中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之说,一般认为“道的法则就是自身本来的样子”从这点而言,就是说“道”是不能像“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那样效仿更高的存在了,故它只能是自身本来的样子,这时理解时“自然"显然就不是我们现代学术所理解的客观存在的“自然”。但是,我们又认为“道就是自然存在运动变化的规律”,那么,显然,这里道又是从存在的运动变化中产生的法则或规律,不过,这倒是与西方哲学(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有点类似,所以,黑格尔认为“存在”的现象都是“合理"的,其实我认他的这种观点就是抄袭国学中道家的“道法自然“的说法,但他的这种“存在即合理”的观念又往往成为社会上不平等现象,比如说,国与国和人与人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不公平不合理现象相悖,如果是说“存在即合理“,那么是否说一些不公平的现客观存在现象都是合理的呢?从世界观事实角度的确如此,但从人生观价值观又却是要去抗拒的,从这里,我们看到了人的价值追求与自然客观存在运动变化的矛盾,那么,人的行为究竟是应该去默认顺应这种现象呢?还是应该去对抗呢?这其实是人(或物)的“我”(主观)之私道与客观的天之公道的博弈,私道指的是自然生物属性,按《自私的基因》所说的“物自性”,各自为已的本性,物自性追求的是利已的效率合理性,而公道则是顾全大局的公平合理性,可见,后者与前者是有区别的。过度强调某些人(物)主体“我”的效率而忽略了公平就会陷入了邪道,道有正邪相对性之分,故从人与自然系统角度,人类是自然环境的要素,如果是过度追求自已的利益效率而不顾人与自然生态和谐(公平)关系时,人类就会被自然环境(天道)所反诬或惩罚,这就是墨子在《墨经》中所说的“天志(帝)”之罚,也是《圣经》所说的“上帝对人类的惩罚",《圣经》有许多思想也是与《墨经》类似的,但后者先前者,(毕竟《圣经》是经历很多人所集成的),《素书》说:“道者,人之所蹈也",这里说的就是道是人走出来的,鲁迅说“世上本没有(道)路,走的人多了路就出来了”,其实,这里都说明了“道"是正反、上下、内外、感性与理性、主客等等阴阳之力相互博弈的结果,这个结果就是达成 合作性均衡 ,即从互惠互利的原则出发,双方都减少高效低耗,结果大家都从社会交换与自然交换的自由中获得了最大利益,而且主体(自我)与本我、他我、物我客观环境的总效益也增加了。
这也是与《 礼记·大学 》说的:“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知 在格物。物格而后 知至 ,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追求个人与社会进而知行合一丶天人合一的思想一致。
而这时领导者有以说就是符合理性与大道齐同的“神”!祂是把“小我”转化为“大我“处于“忘(本)我,无(小)我的超于物外之人(超人或智慧生命系统),就这样而言,尼采认为传统的“上帝已死",或者是也可超越的,也不无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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