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这么描绘过爱情: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是她的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我没资格说爱情中一个人的卑微,我没有碰触过那种东西。喜欢算爱情吗?不算,两个相伴牵手的走过生命中的一段路程,但是却不能携手承担生活的重担。我粗浅的思想里管这个,叫喜欢。喜欢算爱情吗?不算的。
我有过喜欢。因为我很肤浅,肤浅到觉得他声音好听就把大把大把的空闲时间留着念他的名字。哪个女孩子会不爱八卦呢?我听说他是那个专业的学霸,我听说他心里面一直有个女孩,我还听说他那天晚上送一个女孩回了宿舍。最后,我不想听说了。
我当然有他的联系方式,我主动当面要的。可是要了之后我就怂了。毕竟我的空间全透露着我的沙雕本性。不过后来也想通了,他不会关注我的。
我确实有点卑微。朋友圈里有句话,说的是任何试图证明自己的举动,都是不自信的。我不善交际,却在朋友圈似乎表现得比任何人就活跃,最开始看到那句话时,我只是单纯的以为是文艺青年的无病呻吟 ,但是后来意识到自己在朋友圈和现实中的落差,又感觉那句话道明了我的卑微。
而我在朋友圈发布的任何动态,犹如一个小丑对着空空如也的观众席,假装努力微笑的翩翩起舞,但面具后尽是一脸悲伤。
我有独立的人格,我有自己的金钱观,我知道我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以及真正想拥抱的世界。可是我知道,挺直的脊梁,遮住了别人所看不到的阴暗面。
我所感到的卑微,是一个抑郁的画面。满身黑线的小人,没有五官,画面定格,随后缓慢播放,他在撕扯一朵烂掉的花。
我没抑郁 ,只是漫长黑夜,无病呻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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