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上他的时候三十岁,是我人生最丰满的时候。
那时,陆林二十二岁,我拒绝过他很多次,用的最多的理由是”你太小了,我们不合适。”
可他很执拗,这大概是他一贯的行事风格,可一旦把这种品格用在追求一个女孩上就真的会具有无限杀伤力。
显然,后来的我就是被他这样伤害的。
他不会用大喇叭在我的楼下狂喊‘我爱你!’,也不曾在我路经的地方铺满鲜花。
那些看似被用烂的招数,却是对我这个已经年过三十的女人没什么作用。
他采取了润物无声,久久围攻的办法。
在我早起上班来不及吃早饭时他会适时的送上早餐,在我月经肚子疼到站不起来是会塞到我手里一瓶热饮,
下雨天无人的街角会有他及时的雨伞,寒风大雪里他会为我加一条围巾。
从追求我开始,他就是那样少言寡语,却有着无处不再的温情。
后来,我不再拒绝他了,我们成了能牵手的名义上的男女朋友。
吃饭时他会为我剥虾,他记得我爱吃的和不爱吃的每样东西。
知道我最爱的颜色是粉色,知道我最喜欢的天气是秋天。
他无微不至的体贴,让我误以为这就是爱情,却在他日复一日的关照下忘记了有一种得到会让人不珍惜。
我们同居了,我以为我们是一家人,可这正是我们即将分开的开始。
事业正在高峰期的我时不时会受到单位的巨额奖励,我毫不吝啬的用一笔笔钱供养我的小男友。
我亏吗?不亏,在朋友们夸我有本事,钓到小鲜肉的时候我们的买卖就两清了。
小鲜肉真的很受用,身体好、皮肤好、长得好、眼光好,永远一副充满活力、无忧无虑的样子。
那几年我们真的过的很开心,他未长大,依旧纯情,我也未变老,依旧丰满。
从什么时候,我丰满的容颜上有了憔悴的成分。
大概就是他变成了当初的我的时候。
他工作了,我给他推荐的,因为我比他更早的进入社会,他走过的每一步路都是曾经的我用无数弯路是错后找到的。
我倾囊相受,他则天赋异禀。
很快,他在职场站稳了脚跟,直到有一天我愁眉苦脸来到他的面前诉说自己将面临被裁员的风险。
他不再状态,抱着手机,不知在和谁聊天。
我无限的倾诉换来他对着手机的嗤笑,我知道,我们的世界被割裂了。
直到不久后,他遗憾的对我说“我们分手吧,我觉得我们不合适,你大我太多了,我们有代沟。”
多么可笑,他给我的分手理由正是当初我曾无数次拒绝他时用的理由,“我觉得我们不合适,我大你太多了,我们有代沟。”
“那又如何,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何况我不过比你大八岁,并不影响我们彼此陪伴不是吗?”
我面色不改,只学着当初他的表情,重复着当初他追我时的话。
一模一样的话语,却无法激起丝毫他当初的对我深深着迷的爱恋。
逝去的爱亦如东流的水,永不复回。
可我抛下的青春,和过往的种种怎能顷刻划归无有。
我理清思绪,像一个哲学家,拿出唯物主义做派,冷静的开始日复一日对他的讨好。
我曾痴心的以为,如果这次换我做追求的那方,或许我们的爱情还会继续,哪怕终将终结,但起码期限尚存。
可我错了,如今三十岁的他,三十八岁的我。
我没有足够的力气去追求,他也没有足够的耐心去等待。
就算有,他的耐心也只够让那个二十二岁的姑娘追赶。
当我亲眼目睹那个活泼的女孩挽着他的手臂,像一对宿命的恋人。
女孩说着、笑着,男人静静的看着,嘴角轻抿,眼底皆是宠溺。
如今的他一如当初的我,爱了、付出了,要什么回报呢。
谁不曾年少轻狂,谁的青春又不是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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