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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关于喜欢的故事里 我们都卑微

所有关于喜欢的故事里 我们都卑微

作者: 长巍 | 来源:发表于2017-09-05 16:58 被阅读0次
    所有关于喜欢的故事里 我们都卑微

    如果问季柏森是什么样的人,大多数熟悉他的人给的回答应该都是脾气坏、不可理喻。华可觉得自己也应该说这样的话,毕竟受了他多少摧残。可是当看着他时,怎么都觉得他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小破孩。他所做的一切又变成理所当然。

    季柏森算是小小的少年成名,不过仅限于小范围。高中时他曾被邀参加了一档选秀节目,他歌唱的好,长的也帅,受到了很多关注。不过后来也就不了了之。在势头正盛的时候他自己退赛了,不知道什么原因。

    其实华可现在也没想明白他为什么会去做这个节目。他不会听从安排,也从来不许别人来告诉他应该怎样去做。至少他现在的性格是这样。

    难道越长大越回去了吗?华可想着,看着短信上写的――XX大街,叹了口气。

    华可走过去的时候并没有看见季柏森,沿着街走到尽头才看见坐在海边抱着吉他唱歌的人。海边都是游客,但都在各玩个的,没有一个人听他唱歌。

    他自己孤零零的坐在台阶上,手指熟练的拨着弦,声音平静,没有观众仍安然的唱着歌。

    还是民谣。

    季柏森只唱民谣,没听他说过原因。流行、摇滚他都听,但是不开口。他去过很多活动做过许多开场,都是民谣,或自己弹吉他或跟着伴奏。

    华可第一次见他时也是在一个活动的开场上,她是活动的负责人。有人给她推荐季柏森,她知道是个有名的大一新生就同意了。

    季柏森是和他乐队里的人一起来的,一个敲鼓的。他们乐队在学校里挺有名的,听说也是队长亲自去邀请的季柏森,他只唱民谣也就从那时传开了。

    华可那次活动上忙的不行,拿着对讲机走来走去。等到停下来时也已经是节目开始了。她刚想歇一歇,突然就想起还有一个开场人物,刚想喊就看见一个抱着吉他的瘦高身影从旁边过道走上台。

    那是她第一次见他,尽管只是一个背影,却也令她交付出往后无数的时光。

    华可不太听民谣,也不知道他唱的什么歌,甚至她连歌词都听不大清楚。只听到那声音透过昏黄的灯光传来,带着安然与空灵,还有很强的疏离感,像是一个就在眼前却怎么也抓不到的梦。

    华可很长时间都没反应过来,直到有人喊她才回过神。老师对她的走神很不满,斜着睨来一眼。华可心虚,只能歉意的点点头。

    季柏森站在她座位后面,将吉他放进吉他背包里。

    华可走过去说谢谢他能来,季柏森没有抬头,说了一句没事。

    华可没话接了,倒是他旁边敲鼓的人和华可说了很多话,也避免了尴尬。

    她和季柏森的第一次见面并不算好,应该说是很不好。华可因为失误被老师训了一顿,大晚上又在学校广场上坐了一夜。

    她本来只是经过广场回宿舍睡觉的,路过时就看见季柏森一个人坐在台阶上,吉他放在身前。

    华可还在犹豫要不要打招呼,季柏森先开了口,“学姐,我被赶出来了。能请我吃饭吗?”

    季柏森不是来吃饭的,他点了蛋糕和奶绿到离开都没有碰过。

    他没有讲发生了什么,华可也没有问,只是陪他坐着。两个人没有说过一句话,最后还是店家打烊了才走出来。华可走在前面,季柏森跟在后面。

    季柏森不住校也不知道宿舍晚上会关门。华可没和他讲,让他回去了自己在宿舍大门前坐了一夜。

    后来他们再见时也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学校里有一个小型音乐节,请了周围几所大学里玩音乐的学生。华可认识旁边学校乐队的人去给他们捧场。

    季柏森还是唱的民谣,有别的学校的学生不认识他,觉得他挺帅,一个个尖叫、起哄,有的人还点起了歌。

    季柏森乐队的队长是一个大三的,音乐狂,有想要把乐队发展的意向,所以希望能多圈点粉,就示意季柏森去唱观众点的歌。

    季柏森却没去理会,唱完自己的就抱着吉他下台了。

    队长只能自己去唱,但他们没有提前练习那些歌的演唱与弹奏,表演并没有太好。队长自己心里过不去还偏偏要撒气到别人身上,指责季柏森为什么不听他说的,全然忘记当初季柏森说只唱民谣时自己爽快答应的样子。

    季柏森没理他更没回应,背起吉他就要离开。队长觉得受到漠视,伸手去拉他,却拉断了吉他弦。

    季柏森是一个安静有点冷的人,对大多数事情都显示不出兴趣,也可以说是默然。纵然只唱民谣,也看不出来他对这个有多喜欢。他就是这样,不主动、不热烈。

    但他这次却是主动挥出了拳头,是实实在在打到了队长脸上。其他人都有点懵,不知道季柏森竟然还会打人,等反应过来都赶忙上去拉架。

    也算不上拉架,一群大三的都凑到了队长旁边,架势就好像要是季柏森再伸手他们一定会一起上。队长嘴里不干不净,怒气冲冲的,但是没敢还手。

    季柏森冷冷看着他,看他没有真正想打架的样子,拉了拉吉他的带子转过身离开了。华可在外面看见了一切,想了想还是跟了上去。

    季柏森出了校园,沿着街慢慢的走。瘦削挺拔的身影在夜色中明明暗暗,昏黄的灯光洒下来给他周身覆盖了小小的光辉。

    华可没有躲避,就是很自然的走在他后面,重复他的路线。

    季柏森一个人走了好久,然后进了一个酒吧。酒吧主人和他认识,笑着和他说话,拿了几瓶酒到季柏森的桌子上。

    季柏森说了句“谢谢”,转过头来看华可。华可愣了一下,对他挥了挥手。

    季柏森说:“学姐,要过来一起喝吗?”

    酒吧主人也看了过来,笑嘻嘻的:“是柏森的朋友吗?过来陪陪他吧,小朋友看起来很受伤啊。”

    季柏森没理他,自己倒了一杯酒。

    华可没去想他什么时候看见了自己,走过去说好啊。

    其实华可不大能喝酒,而且她酒精过敏,一杯下去身上都能起好多红色的点子,这次可谓是舍命陪君子了。

    季柏森没和她干杯或者什么的,明明是他邀请的,但就像没看见对面还坐了一个人,自己像是不要命般的一杯杯朝下灌。

    华可喝一杯就会停好久,然后看着对面的男生。

    季柏森长的真好看啊,她想。皮肤白,鼻子挺,眼睛深邃的像是一汪泉水。

    很长时间华可都会想她为什么会喜欢季柏森,他脾气不好,沉闷,不说话,这都不是她喜欢的样子。难道真的只是因为一张脸吗?

    华可毫无意外的过敏了,裸露在外的胳膊上满是红色的小点子。她还无知觉,季柏森先站起来然后拉着她朝外走。

    她以前并不在意,酒精过敏以前并没有带给她多大的影响,等不多久它就会自己消失。可她没有说出来,跟着季柏森进了医院。

    是有私心,她知道自己不能劝得了季柏森,只能以这种方式让他不要再喝那么多酒。像他那样喝酒的架势,不用多久就可以躺着进医院了。

    这样想来,从认识他的开始到现在,她对季柏森都没有什么作用力。她不知道他的很多事也不能改变他的决定,甚至连问一句都不一定能得到答案。她从来都是弱势的一方,却从来也义无反顾。

    季柏森在医院里有点无措的感觉。华可看得出来他想找人来帮自己看病,但医院里人来人往他有点无从下手的焦虑。

    是个大少爷啊。华可想着,然后自己去挂号吊水。

    季柏森坐在病床旁的凳子上问她过敏为什么还要喝酒。

    华可笑着看他,因为是你邀请的啊,不想拒绝。

    这是华可第一次很明确的对一个人说这样算作表白内心的话,她一直笑,心里却很乱。

    季柏森不知道是不是没听懂还是不想回应,只说你睡觉吧,我给你看着。

    华可躺了下去,看季柏森侧过身子抱起了吉他。他很瘦,肩膀侧着看起来比一些女生还细。手指纤长,拨动着断了的吉他弦。

    华可说我认识一个卖吉他的,吉他也修的很好,可以让他去看看。

    季柏森摇头说,不了。弦都断了不要了。

    这应该是季柏森用过时间最久的一把吉他了,如果仅从他上大学以来算起,也应该快一年了。

    从这把吉他坏了开始,季柏森差不多不到两个星期都要换一把新的。华可心里鄙视他有钱烧的却没有说出来。

    她本来以为他的吉他都可以堆满一屋子了,但后来她只在他房间里看见了那把他说的不要的断弦的,其他的都没有再见过。

    她想,这把吉他对他来说肯定很有意义了,不过按照季柏森的性子,也许她从来都不会知道了。

    可有些事情并不适合讲明。那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在得知某些东西以后会面对着什么。在一些都未明了以前她还可以当作是自己的臆想,后来就只剩心酸了。

    季柏森又抱了一把新的吉他,在弹奏华可熟悉的调子,是季柏森自作的曲子。若是华可没记错的话,他这首曲子已经弹了将近两个月了,似乎一直没什么进展。季柏森也不见着急和厌烦,一遍遍的弹着。

    华可走过去坐在他下面的台阶上,问他为什么到这边来。

    季柏森说没有灵感,太乱了。

    华可知道他说的不是环境,这里游玩的人那么多也不见得安静,只是因为烦躁吧。

    “那你有灵感了吗?”

    “没有。”

    “那好吧,”华可站起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这是一个明信片店铺,简洁明亮。一个大架子,上面按分类排列整齐,前面放着一瓶淡黄色的花。

    华可让季柏森放下吉他然后挑一张明信片,说:“这里可以帮忙邮寄的,不管你寄给谁。给别人也好,或者自己也好。”

    “你可以写下自己想说的话,除了你和你要寄给的人不会有人知道你写了什么的。”

    “是吗?”季柏森看着明信片没有回头。

    “是啊,”华可点点头,“虽然有点矫情吧,不过你要有什么想发泄却不想被人知道的都可以写在这里,寄给别人或自己。”

    很久,季柏森才问,“可以不写自己的名字吗?”

    华可坐在季柏森对面,看他头低下去很认真的在明信片上写字,心里有微微的难过。她不知道自己在季柏森眼中是什么样的角色,看来总归没自己看的那么重。

    “收信人是丁壳吗?”

    “恩。”

    店员看了眼手机中正在唱歌的女生,有些疑惑,却态度很好的表达一定会送到。

    在回去的路上,华可还是走在前面。她没回头问:“你朋友和歌手的名字一样啊?”华可没听到季柏森的回答,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说话,因为旁边一下子嘈杂起来。

    在原本暗色的环境下,旁边高楼的屏幕突然亮了。华可抬头去看,屏幕上是一个女生,拿着麦克风在唱歌。清亮的声音响起,“大家好,我是丁壳。”

    很多人被惊到,看了一眼然后就离去。华可也想走,却看见季柏森停了下来。不过他只停了一下很快就拉了拉吉他带子慢慢的朝前走。

    华可跟上去,轻声问:“你不会要寄给这个丁壳吧?你是她的歌迷吗?”

    丁壳是最近两年通过选秀出来的歌手,长的漂亮也有功力,红是很自然的事。不过年纪还很小,今天应该是她成年后的第一个生日,所以粉丝才会有那么大阵仗来帮她做应援。

    季柏森摇了摇头,说:“不是。”

    华可很自然得道:“也是啊,人家是大明星。”

    季柏森的歌始终没有着落,他每天都抱着吉他跑到各种地方,却始终没找到感觉。

    当然季柏森不会和华可说这些,都是她猜测出来的。她明白自己对于季柏森不过是某一个阶段的朋友,还不是交心的那种,或许分开以后都再不会有联系。她介意过却没有想过说再见,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都不会是那个先行离开的人。

    她不舍得。

    季柏森跑到了酒吧里,坐在舞台上唱歌。华可和酒吧主人就坐在下面听。

    这里并不是文艺酒吧,大多数坐在这里的人喜好的应该还是流行音乐。酒吧主人也是个年轻人,应该明白这些。但他看着台上的季柏森一首接着一首的唱着民谣没一点表示,他自己喝着酒也不像在听的样子。

    “他的歌还是没做好吗?”

    “恩,”华可回答,“两个月了吧,好像一直没往下写。”

    “看来他吉他坏了,也不想写了。”酒吧主人摇了摇头,“他一直小孩子脾气,想放下放不下,还想为了证明自己能放开去争一口气,是傻逼啊他。”

    “他买了新吉他。”

    “可他忘不了旧的,毕竟是他的青春。”

    华可想笑,心说原来您这也是个文艺青年,他不过刚刚十九岁,青春结束还早着呢。

    可谁规定青春必须要到一定年纪才结束呢?有时候梦想没了,少年时期的念想没了都可以成为青春终止的标记。哦,也包括爱情。

    华可一直很后悔没有问他季柏森需要放下的是什么,若是当初知道想必后来也不会那么狼狈。

    “我不要。”季柏森头也抬的说道,声音淡淡的。

    华可有点尴尬,毕竟女生就在不远处,一脸期待的看过来。可眼前的人看也不看一眼就走。

    又要惹小姑娘哭了,华可撇嘴却又没办法。她帮很多人向季柏森递过情书和礼物,但都没得到过回应。

    “也不知道谁能入得了您的法眼。”华可看他。

    季柏森眉眼微垂,虽然仍如平常一般但华可就是看出来他有一些难过。她不再说话了,心里沉甸甸得像压了一块石头。

    她很久之前就知道季柏森心里或许在喜欢着一个人,一个她不认得也从不曾听他说过的人。毕竟他从来都没有跟她说过关于他的过去。

    这也是华可一直以来都不敢和季柏森谈论朋友之外的话题的原因,一想来她没资格,二她没有勇气。第一次的无回应也算作答案吧,她怕再听到一次,连做梦的资格都没了。

    她知道自己的姿态太过卑微,可也没办法,谁让她是那个在爱情里最先陷入的人。应该也不是爱情吧,华可想,果然单相思最没有人权了。

    华可自作主张得拿了季柏森的那把吉他去修,只是弦断了没有什么大问题。

    店主看起来像个文艺青年,头发打着卷乱蓬蓬的顶在头上。

    他一边修一边嫌弃,“这吉他用了几年了,虽然保养的挺好,但总该换一换了吧。”

    华可讪笑,“这是一个朋友的。”

    “那你朋友很节俭啊。”

    是很捡,挑剔的不行,华可想。但她没说出来只是笑。

    “可以给我看看这吉他吗?”一个温柔的女生声音从旁边传来。

    店主人看了看华可,华可去看那个女生。她戴了墨镜,墨镜下的面容漂亮精致。

    店主看了她一眼,疑惑道:“你是丁壳?”

    “是我。”女生道,“请问吉他是这位小姐的吗?”

    华可自然没忘记那张季柏森的明信片,也没忘了他们之间有关丁壳的话题,这样熟悉到连吉他都能认出又怎么能只是普通的关系。什么都不会说果然是季柏森与她之间的最正常的相处方式。

    “这是我朋友的。”华可道。

    “你认识季柏森吗?可以让他过来一下吗?”女生问。

    “哦,好。”华可愣了一下,慢慢拿起手机打电话。

    女生又道:“请不要跟他说我在这里。”

    华可点点头,心中无法抑制得涌出了一点苦涩。

    她没有等季柏森和丁壳的谈话结束就自行离开去了酒吧。酒吧主人和她算是熟悉了,知道她过敏就没有给她拿酒,陪着她一起喝果汁。

    华可笑嘻嘻的,跟他说丁壳有多漂亮,声音有多好听,没见到大明星是他的损失。

    酒吧主人说自己早见过了,他与季柏森哥哥是朋友,当初季柏森和丁壳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还都只是高中生,他还开过玩笑。

    “季柏森那么珍惜那个吉他,应该与丁壳有关系吧。竟不知季柏森看起来高冷男神一个,原来也是痴情的啊。可有得嘲笑他了。”华可笑道。

    酒吧主人没回应,眼睛看着华可认真且肯定得道:“你喜欢柏森吧。”

    华可停顿了很久,垂下眼然后摇了摇头轻声道:“不,我不喜欢他。”

    “他脾气那么不好,喜欢他才有得受了。”

    酒吧主人叹了口气,抬头去看华可背后的人,他没说话慢慢转过身然后走远。

    而华可一直没有回头。

    华可后来见过丁壳一次,她是来找季柏森的。她看起来很难过,说从那一次见面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也联系不上。

    她还是很漂亮,声音柔软,从头发丝到鞋子无一不在闪着光,这样的女孩子生来就是让人埋怨上帝的不公的,也让许多人在她面前都会自惭形秽。

    她那时也是以这样温柔美丽的样子娓娓叙说她与季柏森的一切。他们是青梅竹马,都喜欢着音乐,从小时候便组了乐队,主唱民谣。一开始是玩玩的,后来也渐渐有了名堂,便受邀去参加了比赛。

    赛方当时是要主推他们两个的,也想要他们演唱流行曲来打开更广阔的市场。季柏森不同意,丁壳与他发生了分歧,她想走这一条路。

    “我知道当初我们说好了的,是我太自私。”丁壳低头道,“最后他走了。”

    季柏森一向如此,固执,不会被别人按头去做他不想做的事情,便自己主动退了赛,而丁壳留了下来。

    “这把吉他是我送他的生日礼物,他还用着,我很开心。”

    华可坐在那里一直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她觉得一切都很明了了。

    他喜欢着的那个人,他们是青梅竹马,郎才女貌。

    其实那时候华可知道季柏森在她身后,但她不想让他因为自己的喜欢而困扰。说出那句话也许是她这辈子最勇敢的事了,毕竟她从此把他们两个的境地推向了绝处。

    季柏森从那个时候起就没再回学校,华可与他只见了几次面,都是互相沉默着。

    最后一次见面是在华可毕业那天,季柏森换了新的吉他,说自己的新歌已经写完了,会让丁壳唱。他说很多年过去了,这一首歌算是终点了。

    后来华可听了那首歌,他讲一个男生与一个女生住在天涯海角,除了他们就只有蓝天碧海。但女生不愿一直过这样的生活,她想去养一只猫也想拥有自己的一片花海。女生先行离开了去了外面的世界,他们两个不欢而散。男生是生气的,但他始终没有放下过。他忘不掉过去,在这场故事里,他卑微到极点。他其实已经不想爱了,毕竟是女生先背叛,他没有必要姿态低俯。但他却无能为力。

    爱一个人不过卑微,低到尘埃只望她一眼。不过勇敢,刀山火海只愿她艳丽如昔。

    华可听着听着就落了泪。她想起她喜欢他的那几年,不过卑微。除了推他离开的那次再没勇敢过。

    她去过很多地方都没有再见过季柏森,也托了酒吧主人去问他家里人都说不清楚。她如实跟丁壳说了,她哭得很伤心,一直重复着“对不起”。

    季柏森寄出去的明信片被退了回来,因为他与丁壳以前一起上过的高中已经没有一个再叫丁壳的人了。明信片店主归还给了华可。

    华可将明信片递给女生,上面只写了丁壳的名字和一句话“至此为终”。她突然觉得有点闷,便自己先离开了。此时已是秋天,阳光懒洋洋得打下来。

    她想起她与季柏森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秋天,不过那个坐在街头抱着吉他唱歌的男生却再也找寻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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