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剽窃卢梭的这句话,不在于想用以说明其本来说明的东西(当然我也看不懂)。我认为对于人来说,真正能束缚其手足的镣铐只有两个,宗教信仰与爱情。
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总能看到逃税者逃避惩罚,也看到在一些仍存在的原始部落中现代国家并没有对其发挥出与对文明世界发挥着的同样的作用。人真的不自由吗?我看来有时候挺自由的。当什么时候人变得真的不自由呢?在我看来,不在于一个庞大的暴力机器挥舞着屠刀使你必须做这做那或者不能做这不能做那,即使在极权制度下,即使在“只知道一个人是自由的”东方世界,也总能看到翻身农奴把歌唱的例子。也就是说,在这些事例里,我好像根本看不到一条真正的死胡同,如果总是柳暗花明又一村,那么这些个“枷锁”也真是太不称职了吧?
那么这个死胡同有没有呢?
放眼望去,我只能想到宗教信仰及爱情了。这是两条真正的死胡同,不会有人逼迫你必须去做这样的事(几乎不会),即使真的有人那么做了(纵观历史的确有),那么这样做的人反而是愚蠢的。我可以强迫你皈依,却无法强迫你信教;我可以猥亵你的肉体,却无法猥亵你的灵魂。但是一旦滑落这二者之中,你总是不可能得到你想要的超脱。有人可能会说:信仰者的苦修及婚姻的忠贞不就是他们的柳暗花明吗?可是在我看来,苦修的尽头不是涅槃,也没有羽化而登仙,更没有72个处女等着你(有也应该是仙子吧),那么,是上帝不够怜悯,还是他的使者们学艺不精,带着这种欺骗性的结论在人间妖言惑众?而婚姻,在我看来和所谓的爱情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甚至无关的两回事。面对质疑者,我们只需要问一个问题:爱情必然导致婚姻吗?或者,婚姻必定以爱情为前提吗?结论应该很明显,爱情不是婚姻的必要条件,更不可能是充分条件。诚然,我们会创造很多不同的词汇去描述同一个所指,但是爱情与婚姻这两个词,显然不具备这样的共性。
如果以上两件事都是死胡同,那我们为啥要走进去呢?
如果我们可以决定,那还叫不自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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